案子駁回去
⑴ 檢查院駁回的刑事案件公安局怎麼走法律正常程序
正常程序就是會移送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下一步的問題就看檢察院如何處理了。建議盡早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通過網路hi加「北京杜律師」,可以進一步聯系咨詢,在線交談。
⑵ 檢察院把 案子駁回公安局最慢多長時間再到檢察院拜託各位大神
按照我國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因此你可以理解為最慢一個月內再到檢察院。
滿意請採納
⑶ 法院駁回案件,什麼意思
1、法律上就沒有法院駁回檢察院起訴的說法。
濫伐林木罪是公訴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檢察機關起訴,法院受理後,如果認為不構成犯罪,則判決無罪;如認為犯罪情節輕微,則作出有罪但免於刑事處罰的判決。
刑事案件不像民事案件,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訴請。檢察機關是代表國家的,所以不能駁回,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判決。
2、濫伐林木的犯罪,一定有數量方面的認定,這類案件一般不是什麼疑難案件,公安機關很難出錯,檢察機關更難再錯。依你所述,當事人已經被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下一步案件還要繼續偵查,如果情節嚴重,可能還要被逮捕,公安偵查終結後,案件要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當然如果情節輕微,檢察機關也可能會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但大部分是會向法院起訴的。
法院受理後,可能作出有罪判決,也可能作出無罪判決,無罪判決,當然人就自由了,而且作出錯誤拘留決定、逮捕的機關還要對當事人進行國家賠償,相關的辦案人員還要被追究相應的責任。你想想這樣的可能性大嗎?
正常情況,法院會作出有罪判決。如果是緩刑,人相對是自由的,因為不必到監獄去坐牢了,但每個月還要履行相應的監管規定,如匯報思想、參加社區矯正等。
如果是實刑,那人就要到監獄去了,自由當然是沒有了。
3、建議:了解案情後,再想辦法,你說的不清楚,別人也無法詳盡回答你。
祝你好運!周末愉快。
⑷ 案子遞到法院不久又被駁回公安局是怎麼回事
可能是由檢察院撤回起訴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吧。樓上的回答是不準確的,法院不能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法院若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就應該判決無罪。
⑸ 案件駁回還沒到檢察院是什麼意思
是法院駁回檢察院的起訴等於退回重新補充偵查意思就是被駁回以後案件的卷宗還沒有到檢察院
⑹ 案子駁回後,是走復審還是走分案
看個案,並不是所有的駁回都能走復審,需要看駁回通知書詳細分析
⑺ 起訴了找不到被告法院駁回案件我應該怎麼辦
如果法院以找不到人為理由,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明顯不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同時,如果當事人認為法院駁回行為,不合理的,可以提出上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⑻ 已經接到公訴法院還有可能把案子駁回檢察院嗎
刑事案件沒有駁抄回檢察院起訴的說法,如法院認為被告人無罪,法院會建議檢察院撤回起訴或者作出無罪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公訴案件撤回起訴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對於提起公訴的案件,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撤回起訴:
(一)不存在犯罪事實的;
(二)犯罪事實並非被告人所為的;
(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四)證據不足或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負刑事責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不負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導致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八)其他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對於人民法院建議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或擬作無罪判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認真審查並與人民法院交換意見;對於符合本意見第三條規定的撤回起訴條件的,可以撤回起訴;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⑼ 法院把案子駁回檢察院讓檢察院撤銷是什麼意思
說明沒有證據或者不犯罪
⑽ 案件駁回起訴該怎麼辦
可以對一審的裁定提起上訴。如果二審維持原判,則不能就此再行訴訟了。如果是訴訟理由不對,那麼你可以變更訴訟理由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