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的駁回
發布時間: 2020-11-20 16:22:35
⑴ 我提出申請被駁回的原因
什麼申請,表述不清
當地咨詢律師
再做決定
⑵ 關於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賠償金應自何時計算的請示報告
目前對二審判決生效日期的認定,因法律並無明確規定,而存在意見分歧,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二審判決宣告即生效;另一種意見認為,二審判決送達後才生效。我個人認為,二審判決自送達後生效,更為合理,因為當事人在二審判決後,在6個月內,依法享有申請再審等訴訟權利,而撰寫再審申請書前,往往需要仔細研究二審判決的內容,如果二審判決宣告即生效並且法院在宣告後遲遲未向當事人送達判決的,將不利於當事人依法行使再審的權利。
【解答依據】
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除依照本章規定外,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
⑶ 某局給直接的級機關一份請示被駁回的原因可能是 如何選擇
「請示」是有隸屬關系的下級部門向上級部門或領導請求答復工作的一種公文樣式。
要點是:
1.「局」與「局機關」是啥關系?
2.行文內容是否一事一策?
3.是否多頭報送?
因為沒有看到原文,就你敘述的內容原文看,當選擇「3」。
如果多選題,就全選。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