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鄰權侵權
❶ 你的「相鄰權」被侵犯了嗎
律師解讀只要能產生鄰里關系都會涉及「相鄰權」「除違章建築侵犯相鄰權以外,只要能夠產生鄰里關系的都會涉及相鄰權問題,例如製造噪音給鄰里造成了困擾、外開式防盜門阻擋過道等。」博勝律師事務所榮律師告訴記者。據他介紹,相鄰權作為民事權利的一種,同其它民事權利一樣,一般可以通過當事人之間互諒互讓,友好協商,又或通過基層組織、調解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等具備一定相關知識和協調能力的單位作為中間人進行調解。「如果以上辦法都沒能促成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應該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關鏈接:相鄰權,是指鄰居之間相互給予便利或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相鄰權一般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相鄰土地通行、使用權。如不得隨意堵塞通道,使用他人土地應給予必要的補償等。
❷ 侵犯相鄰權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在實踐中,我們很多人可能都會接觸到有關侵犯相鄰權需要承擔的法律這類的問題,但是因為我們對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東西都不是很清楚。那麼接下來,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資料和各位朋友一起來了解了解關於侵犯相鄰權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一、侵犯相鄰權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所謂相鄰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鄰的不動產所有人或佔有人、使用人因對各自所有的或佔有的不動產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時,互相間所形成的一種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傳統的法學理論一般認為所有權是一種絕對的、排他的權利,但這並不是說所有權的行使因此就可以不受限制.依照法律規定,所有權人盡管對不動產享有所有權,但他對其不動產的佔有、使用、處分必須以不影響他人權利或祔公共利益為前提.相鄰權是基於相鄰關系而產生的一種權利.
相鄰關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相鄰關系是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主體之間發生的.這是由於單個主體構不成相鄰,也無法發生相鄰關系;相鄰關系是基於不動產相互連接的情形,也包括不動產之間相互鄰近的情形,比如不相連接的前後兩幢房屋也發生相鄰關系.相鄰關系是一種從屬的法律關系,它不能單獨轉讓,只能隨著不動產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轉移而轉移,如果不動產消滅它也隨之消滅.
我國<民法通則第三十八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得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房地產相鄰權的實質是對房地產相鄰各方行使房地產所有權或佔有、使用權的合理延伸或必要限制。它主要包括相鄰通行權、施工相鄰、管線相鄰、用水相鄰、防險相鄰、環保相鄰、地界相鄰、共牆相鄰、通風採光、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相鄰權。以下主要介紹常見的相鄰通行權、施工相鄰權和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相鄰權。
相鄰通行權
(1)相鄰通行權的主張必須以確有必要為前提。只有在相鄰一方的土地或房屋由於自然條件或其他原因限制,而處於相鄰他方所有或使用的土地或房屋包圍之中,致使其不通過他方土地或房屋就不能通行的情況下,相鄰方才能主張其行使相鄰權。如果除經由該土地或房屋通行外,尚有公共通道或其他通常可以通行,則相鄰方一般無權主張「通行權」。
(2)主張相鄰通行權的一方應當選擇給相鄰他方造成損失最小的通行路線、通行方法,並且對所造成的他人損失予以適當補償。
希望通過上面的內容您能對侵犯相鄰權需要承擔的法律相關的問題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❸ 如何區別侵犯相鄰權與侵權
侵犯相鄰權就是侵權的一種。
《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 ,應版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權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鄰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91條: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的相關規定,即相鄰權。
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業主完全可以憑借「相鄰權」作為法律武器,與糾紛方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3)相鄰權侵權擴展閱讀:
相鄰權具有以下特點:
1、相鄰權的主體必須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
2、相鄰權是因為主體所有或使用的不動產相鄰而發生的,例如因為房屋相鄰產生了通風採光的相鄰關系。
3、在內容上,相鄰關系因種類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內容。但基本上是相鄰一方有權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
4、相鄰關系的客體主要是行使不動產權利所體現的利益。相鄰各方在行使權利時,既要實現自己的合法利益,又要為鄰人提供方便,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
❹ 相鄰權侵權
開發商違約侵權,可提起訴訟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❺ 關於相鄰關系侵權
你是承租人,即使對方起訴,也應以房產證上的產權人作為被告,要求產權人賠償損失內,前提是樓下人必須提供充容分的證據證明樓上漏水是由於產權人過錯造成的,如果產權人真的有過錯,承擔了賠償責任,有可能向你要求賠償損失,你就要證明你是正常合理使用房屋,並未對房屋造成損失
❻ 侵犯相鄰權怎麼起訴需什麼證據。
需要證實你鄰居是確實有侵犯相鄰權。
❼ 關於侵犯相鄰權的描述
侵害相鄰權具有以下特徵:
(1)侵害相鄰權的行為必然發生在相鄰關系的專當事人之間,侵權屬人必然是相鄰關系的一方當事人,不是相鄰關系的當事人不構成相鄰權的侵權行為,因此,侵害相鄰權的侵權行為具有侵害相對權的特點。
(2)侵害相鄰權的行為在損害事實表現為無形損害。
本案中,華融大廈基礎工程施工,大量抽排地下水是造成新華日報社遭受損失的直接原因。華融大廈的行為違反了相鄰關系應當遵守的准則,侵害了新華日報社的相鄰權,應認定為侵權行為,賠償對方所遭受的損失。
❽ 《民法通則》 《物權法》中對相鄰的法則和義務。對於侵害相鄰權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一、關於相鄰權的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
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物權法》
第七章相鄰關系
第八十四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八十五條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八十六條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條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准,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第九十條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雜訊、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一條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二、侵害相鄰權的法律責任,以及規范相鄰權人的義務主要體現有《民法通則》、《物權權》、《侵權責任法》中:
《民法通則》第83條,「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物權法》第84條至第92條進行了相應的法律約束與規范;《侵權責任法》的第二條、第三條、第十五條也進行了規范。
《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❾ 是否侵犯相鄰權怎麼解決
起訴的步驟如下:
找一個律師,詳細了解相關的法律。
擬寫相鄰權糾紛民回事起訴狀,寫出答原告、被告以及律師等相關信息。
根據律師提供的法律知識,提出訴訟請求。
寫出事實和理由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證據。證據包括照片以及房產證等。
交給法庭,提出訴訟。
注意:如果是個人,只需要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單位,需要它的基本信息加組織機構代碼證,起訴時要提供一些基本證據以證明相鄰權被侵犯了。
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具體來說,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相鄰權的界定有其深刻的道德價值;其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
❿ 權侵權遇到相鄰權糾紛,需要用到哪些法
相鄰權糾紛,需要用到《物權法》第84條到92條的規定。
《物權法》: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八十五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條 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准,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第九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雜訊、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