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馬喬合同
『壹』 《律師使用說明書》之三:如何要求顧問律師起草和審核合同求答案
3.1 要求律師起草合同和審核合同的注意點。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起草合同和審核合同是有著本質區別的。總的來說,並不是每個公司都需要起草合同,但是每個公司都應該有專業人士來審核合同。
當你要求律師替公司起草合同時,請注意,一般來說,起草合同的工作僅僅出現在「合同所涉內容公司沒有現成模板可用」時。前面加引號的這句話其實指明了起草合同的兩種情況:(1)公司在主營業務上沒有自己的合同模板,或者原有的合同模板也許就是當初隨便糊弄出來的(為什麼我突然想@我的前任是極品 );(2)公司開辟了新的業務(產品)線,已有的主營業務合同模板用不上。而對於大多數行業的公司來說,因為業務模式基本固定,行業內的行業慣例也已經成熟,從事顧問咨詢的律師一般對該行業也有充分的認知,在這種情況下,重新提供一份合同模板其實並無必要,通常在行業通用模板的基礎上微調即可。但是對於一些新興行業的企業,由於行業本身就是在高速發展中,新的商業模式層出不窮,可能整個行業就沒有一個特別好的模板可供借鑒。在此種情況下,制定公司的合同模板就成為了一件耗時耗力的工作。在我的經歷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某公司為了制定他們的主營業務合同模板,該公司各部門的業務主管和我開了若干次討論會。我前後出具了N個版本的各類主營合同,工作記錄記載花掉了兩千多分鍾——我必須承認,這算是一筆不菲的開支。所以,當你開口要求律師給你起草公司常用的合同模板時,請確認你做好了大量消耗律師工作量(這都是人民幣啊)的准備。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如果說你自認自己的公司是個非傳統行業(如加工製造、銀行金融、建築房地產等),那麼請注意,你的顧問律師在未經跟你公司業務人員協商的情況下,輕飄飄的扔給你的所謂合同模板,它的可靠性沒準是跟中國紅十字會的清白一樣的存在——或許有,但往往被反向驗證。
再說到審核合同,這是在公司任何對外經濟交往中都會產生的,屬於最常規不過的工作,而且不分行業不分公司規模。實際上,如果說律師在合同起草環節居於主導地位的話,那麼合同審核過程中律師就成為了公司流程的一部分。但請注意,這里其實也隱含了我的一個最根深蒂固並且一直是在我所有的顧問單位執行的理念:公司所有的合同都應該交由我直接或間接地審核並確認通過。就我所知,在業內這不是個常見的做法,尤其是對於外部律師而不是法務崗內部負責人來說。但是很慶幸,我的堅持得到了所有顧問單位的理解和支持,基本上沒有我的確認,這些公司的合同是無法走到蓋章環節的。當然,他們也在偶發的訴訟案件中得到了相應的回報,那就是勝訴率的大幅提高(部分單位是100%勝訴)。
講到這里可能你會很疑惑,由此產生一個常見的念頭:我為什麼不可以採取「合同金額高的合同」或者說「覺得條款有問題的合同」才交由律師審核的方式,來節省律師成本尤其是計時收費的律師成本?不巧,這種做法是我在我全部顧問單位里嚴令禁止的,原因很簡單:一個金額高的合同並不一定風險大,一個金額低的合同也不一定風險小,而條款有沒有問題,本身就需要專業知識來判斷。你通常是健忘的,經常不會記得某個「出事」的合同其實並沒有交給律師審核,而只是記得「我付了那麼多律師費,竟然還出事!」或者是「律師為什麼沒有提醒我這份合同要給他看?!」作為負責任的律師,我不想我客戶「出事」;作為有著強烈職業榮譽感的律師,我更不能忍受被冤枉——請注意,這句話我沒有排錯序。
當然,部分企業主一定能看出,前面我所描述的合同審核方式涉及到公司內部法務和外部律師的職權劃分,但抱歉我不能就這個話題展開,因為如果說之前的吐槽還離我目前的顧問單位的商業秘密甚遠的話,這部分的關系就似乎太近了點,所以就此打住。
3.2 起草合同或審核合同的收費模式
這個問題一定要單獨拿出來說。我知道很多想法很新潮的人總覺得法律服務行業是片藍海,致力於將律師服務產品化,尤其是結合互聯網將其電商化,而直接體現在收費模式上,則是將律師服務劃分為不同的類型進行收費,例如起草一個合同八百塊、出具一個律師函五百塊,審核一個合同三百塊之類的(價格我隨手寫的,就這意思,並不代表我記得這種報價,而且寫這段的時候我現在正在飛機上,想查也沒地兒查去)。這種做法靠譜么?其實你想想就知道了。同樣的起草合同,我給一個建築企業一個合同範本(假設建築工程合同裡面的條款他們自己還沒背下來的話),和給一個互聯網企業為它新上的產品提供售賣合同範本(假設是微信5.0官微推廣合同吧),前者網上到處都是,連法院負責審理建築工程案件的法官都倒背如流,後者沒准連北仲或貿仲最時髦的仲裁員都沒見過,你覺得哪個合同工作量更大?而按單價收費,可都是就低不就高的,原本要多次研討耗時良久出具的合同,500塊賣你一個,敢用么?當然,理論上產品化後可以降低單位成本,不過對於公司客戶來說,與其花點小錢找個不知道誰出具的合同,我真心建議你還不如去同行業花得起律師費的公司那裡弄一個合同過來改吧改吧自己用,雖然並不量身定製,可能有些問題,但好歹是行業翹楚的東西,整體靠譜程度並不低。我就遇到過某年給一個新的顧問單位製作完合同模板,第二年好多公司拿出來的合同就讓我眼熟得恨不得去找他們再要一次律師費的事情。最搞笑的是,有一個不慎留下的錯別字都錯得一模一樣——律師起草的法律文件沒法主張著作權真是個令人傷心的故事。
3.3需要給顧問律師提供的合同背景信息的情況 本來這部分是要講講提供合同信息的事情,但是往前翻翻發現已經提到過了,那麼就只說說合同之外的容易被客戶忽略的背景信息的事情吧。
由於我提供顧問服務的大多集中在互聯網等新興行業,因此有個特別明顯的問題:業務流程比合同流程快。什麼叫做業務流程比合同流程快?就是合同雙方的合作內容甚至已經履行完了,而書面合同往往還在雙方公司冗長的法務流程中來回修改——雖然我能保證我給顧問單位提供的是24小時的回應時間,但對方通常並不是。這樣會頻繁出現一個傳統行業不多見的情況:合同倒簽,即合同簽署時,其實合同內容已經履行完畢。請務必理解,這個在法律人看來就屬於一個典型的「異常」情況,你必須要交代給律師,因為對於倒簽的合同,如果你提前告知合同履行情況到底是怎樣後,審核工作會變得更有針對性,最重要的是,更省時間——也就是你省錢。
其次,不管什麼企業,總會有一些合同是表面上說的一回事,其實有著豐富內涵的背景在裡面。請注意,這時你一定要告訴你的律師,你簽這份合同的背景因素是什麼。我有個顧問單位就做的非常好,在某次提供一份合同審核時,法務特別在郵件正文中提醒我「**條款有所嚴苛,但這家公司老總跟我公司**領導私交甚篤,領導交代該問題不大。」非常好,那這個問題我就可以略過了,因為長期的合作過程中,該公司的負責人甚至都對我的關注點有一定預判,並提前作出了解釋,否則我一定會駁回這份合同的簽署,而公司領導再來解釋的話——這就是兩倍的工作量,兩倍的律師費了。寫到這里,我為什麼想到了那份中國足協和卡馬喬之間那份看起來非常匪夷所思的合同?
最後,如果你對這份合同所涉及的商業合作模式存在疑慮,其實也無妨告知律師你擔心的商業風險——這與我之前說過的律師僅防控法律風險並不沖突,因為在你提前告知你的顧慮的情況下,高明的顧問律師可以通過商業條款的精巧表述來盡量實現你的目的。但請注意,這並不是顧問律師的基本義務,而是他也許能夠提供的增值服務。
結語:根據我的經驗,其實我完全還可以寫「不同行業的公司如何驗證自己使用律師的方式是否正確」、「如何通過律師的工作報表來判斷自己公司的運營情況」等等,但是這些下去就沒完沒了了,事實上,這些想法一直在被我不成文地貫徹到目前合作的顧問單位中去,並且也得到了極高的評價。
『貳』 教練加盟合同是什麼意思,是招聘關系,還是加盟的意思
教練員指在運動訓練中培養和訓練運動員的專門人員,也指駕駛培訓機構中訓練學員的專門人員。
教練員憑專項運動的理論知識和較高的技術水平,掌握先進的教學和訓練方法,對運動員的思想、身體、技術、戰術和道德意志品質等全面設計、培訓、引導與督促,促使運動員在原有的水平上得到較快提高。
中文名
教練員
外文名
a coach; a trainer; a drill instructor
起源
七十年代初的美國
快速
導航
知名教練
基本信息
【解釋】教練是從日常生活和對話、運動心理學及教育學等發展出來的一種新興的、有效的管理技術,能使被教練者洞察自我,發揮個人的潛能,有效地激發團隊並發揮整體的力量,從而提升企業的生產力。教練通過一系列有方向性、有策略性的執教過程,洞察被教練者的心智模式,向內挖掘潛能、向外發現可能性,令被教練者有效達到目標。
釋義
【教練員】《辭海》運動訓練中直接負責培養和訓練運動員的人員。教練員對運動員的思想、身體、技術等要全面負責,須具有專項運動的理論知識和較高的技術水平,掌握先進的教學和訓練方法。
教練起源
教練(Coaching)起源於七十年代初的美國,是從日常生活和對話、運動心理學及教育學等發展出來的一種新興的、有效的管理技術。
知名教練
一些在各自領域比較著名的教練
足球教練
阿萊克斯·弗格森,溫格,穆里尼奧,尤爾根·克林斯曼,范加爾,瓜迪奧拉,斯科拉里,米盧,希丁克,卡爾洛·安切洛蒂 ,勒夫,佩雷拉,特拉帕托尼,里皮,卡馬喬
『叄』 足協和卡馬喬解約為什麼要支付到合同結束的全額工資
因為與卡馬喬解約時雙方合同還有一年半才結束,因此解約賠償金成為關鍵。當初足協和卡馬喬簽訂的合同到2014年12月截止,現在解約的話,需要支付其未來一年半薪水,稅後645萬歐元,這也是卡馬喬所要求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