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內容
❶ 合同一般包括幾部分內容
一般包括: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❷ 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這是每一個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當事人是合同的主體。合同中如果不寫明當事人,誰與誰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無法確定權利的享受和義務的承擔,發生糾紛也難以解決,特別是在合同涉及多方當事人的時候更是如此。
二、標的。
標的是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沒有標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關系無法建立。
三、數量。
在大多數的合同中,數量是必備條款,沒有數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許多合同,只要有了標的和數量,即使對其他內容沒有規定,也不妨礙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四、質量。
對有形財產來說,質量是物理、化學、機械、生物等性質;對於無形財產、服務、工作成果來說,也有質量高低的問題,並有衡量的特定方法。
五、價款或者報酬。
價款或者報酬,是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所付代價的貨幣支付。價款一般指對提供財產的當事人支付的貨幣,如在買賣合同的貨款、租賃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
六、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規定的當事人履行自己的義務如交付標的物、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勞務、完成工作的時間界限。
七、履行地點和方式。
履行地點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和對方當事人接受履行的地點。不同的合同,履行地點有不同的特點。
八、履行方式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的具體做法。
不同的合同,決定了履行方式的差異。買賣合同是交付標的物,而承攬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時期內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
九、解決爭議的方法。
解決爭議的方法指合同爭議的解決途徑,對合同條款發生爭議時的解釋以及法律適用等。
(2)合同的內容擴展閱讀:
分類:
一、單務合同和雙務合同
單務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僅有一方承擔義務。雙務合同,是指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關系。
二、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
有償合同,是指一方通過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而給付對方某種利益,對方要得到該利益必須為此支付相應代價的合同。
無償合同,是指一方給付某種利益,對方取得該利益時並不支付任何報酬的合同。
三、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經確定了一定的名稱及規則的合同。
無名合同,又稱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並未確定一定的名稱及規則的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必須採取特殊形式訂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無需採取特定形式訂立的合同。
五、主合同和從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賴其他合同而能獨立存在的合同。
從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稱為附屬合同
六、實踐合同和諾成合同
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除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還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才能產生法律效果。實踐合同則必須有法律特別規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對方同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諾即成」的合同。特點在於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合同
❸ 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哪些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 標的;3、 數量和質量; 4、 價款或酬金; 5、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 違約責任; 7、 解決爭議的方法。 合同的主要條款:是指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它決定著合同的類型,確定著當事人各方權利義務的質和量,處於相當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情況下,欠缺主要條款,合同即不成立。主要條款包括: 標的——標的是合同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 質量和數量——標的的質量和數量是確定合同標的的具體條件,是這一標的區別於同類另一標的的具體特徵。 價款和酬金-——是有償合同的主要條款。價款是取得標的物所應支付的代價;酬金是獲得服務所應支付的代價。 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期限直接關繫到合同義務完成的時間,涉及到當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確定違約與否的因素之一。 違約責任——是促使當事人履行債務,使守約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對當事人的利益關系重大,合同對此應予明確。 解決爭議的方法——一旦合同成立,履行中產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仲裁還是訴訟解決其爭議,有利於合同爭議的管轄和盡快解決,並最終從程序上保障了當事人的實體性權益
❹ 合同的內容通常包括哪些
① 合同標的。它指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對象,不同種類的合同,有不同的標的。另外在合同中必須對標的作出嚴格規定,且不可違反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否則無效。
② 數量和質量。這是對標的的具體化。其中數量約定應當按國家所規定的計量單位確定,質量的約定應當符合國家規定和標准化要求。
③ 價款或報酬。即指標的為貨物的合同中,需方向供方所支付的貨幣,以及標的為勞務的合同中,接受勞務方對提供方支付的報酬。
④ 履行期限。即合同當事人除遇不可抗力均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諾言,否則承擔違約責任。一般履行期限越具體越好。
⑤ 履行地點與方式。它指的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完成合同所規定義務的場所以及所採用的方式,一般來說履行的方式有運輸、支付、結算、包裝等,不同的合同其方式也不同。這兩點也是合同糾紛時違約是否的證據,必須明確。
⑥ 違約責任。它指的是一旦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要求履行合同義務,應當承擔的相應的後果,一般來說它分為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幾種方式。 當然,以上條款並非缺一不可,但是創業者為了保證合同順利履行,最好全面顧及,以防萬一,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❺ 一般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❻ 合同書有哪些具體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內條款:
(一)當容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由於你是一家貿易公司你還應該注意,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准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法律這個東西比較具體,我只能給你以上大概的回答。具體進貨合同根據當事人的交易習慣和方式不同,會有不同的合同格式,呵呵,作為朋友只能幫到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