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與糾紛
① 淺談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縣委書記韓正明在縣委十三屆五次全委(擴大)會議、全縣農牧村工作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上著重強調「當前全縣工作都要體現『兩手抓』,一手抓發展不動搖,一手抓穩定不放鬆」。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如何履行第一責任,有效地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針對這個問題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活動進行調研,矛盾糾紛逐年呈上升趨勢,總結近幾年排查調處各種形式的矛盾糾紛,最有效的途經就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制度,創新長效機制,充分發揮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整合各方面力量,綜合運用經濟、教育、行政、法律、政策等多種手段化解矛盾糾紛、調整利益關系,努力維護和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主要的對策和建議是:一、要加強領導,健全制度,創新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長效機制(一)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領導責任制,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加強防範工作責任落實。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制,嚴格執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十項制度》,建立受理登記、按期辦結報告制度,力求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報告、早調處、早解決,防治漏調失控,造成矛盾激化。(二)全力做好邊界穩定工作。要牢固樹立「邊界穩則全鄉穩,邊界安則全鄉安」的思想,著重實行周邊關系聯誼、工作聯動、情報聯通、矛盾糾紛聯調、治安聯防、文化聯辦、責任聯究等「七大工作機制」,依法妥善調處涉及邊界及其它生產生活的矛盾糾紛,確保邊界和諧穩定。(三)建好六項工作制度。一是要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對今後涉及到邊界、安全生產、民生保障、社會穩定、草原土地水事、鄰里團結、家庭矛盾糾紛、農牧民打工工資拖欠等方面影響鄉村穩定的問題都要進行預測分析,研究防範措施,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二是要建立定期排查和掛牌督辦制度。村級要堅持每月、鄉級要每季度召開一次治安形勢分析暨重點矛盾糾紛交辦會,對排查出來的重大矛盾糾紛實行層層掛牌督辦。三是要建立公開接訪制度。鄉村每周確定一名領導實行公開接訪,公開接待來訪群眾、受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從而形成上下暢通的信訪渠道。四是要建立民情訪視和信息報告制度。村幹部、駐村幹部和綜治信息員通過走村入戶,及時發現存在的不穩定因素,以民情報告單的形式逐級上報,設立台帳,掛牌銷號。五是要建立聯動調處制度。對涉及重大矛盾糾紛整合力量進行調處,形成聯防聯調聯動的大調處機制。六是要建立責任查究制度。對矛盾糾紛突出、排查調處不利、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究責任。(四)創新化解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依託便民服務代理中心(室、點)、建立鄉綜治中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片綜治室和村矛盾糾紛調解室,構建鄉綜治中心(綜治、司法、派出所、計生站、國土資源所、民政、社保、安檢等)——片綜治室(便民服務代理室)——村委會調解委員會(調解室)的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路,形成「矛盾聯調、治安聯防、警務聯動、問題聯治、平安聯創」的大綜治工作格局。前提是要制定完善好《便民服務代理中心(室、點)、工作規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聯動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嚴格落實好信訪工作「首辦(問)責任制」、「四定三包」(定領導、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包調查、包處理、包穩定)責任制和「五個一」(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真正把責任落實到村、到單位和人,明確包案領導,落實專人負責,認真辦理,切實抓好協調落實,真正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二、要整體聯動,規范運作,努力搭建人民調解工作的平台(一)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我國基層解決人民內部糾紛的群眾性自治組織,在及時發現糾紛,迅速解決爭端、防止矛盾激化,預防減少犯罪,法制宣傳教育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所以,要建立以鄉調委會為紐帶,以村調委會為基礎,以便民服務代理中心(室、點)為依託,上下貫通、左右銜接、統一指揮、密切配合的立體防範調處體系。通過整合各種力量資源,形成黨政統一領導,綜治牽頭協調、各級組織積極配合、綜治中心具體運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使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貫穿、相互滲透。遇到糾紛時,既是調解員又是司法宣傳員,群眾容易接受,同時簽署的調解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二)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的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在調解過程中,堅持情理法多管齊下:以法服人、以情動人;向當事人解釋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結合糾紛的情況,闡明道理,促使當事人相互理解,從多角度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使得大量的信訪問題和矛盾糾紛在依法調解中得到解決;矛盾爭議在和風細雨調解中得到化解;民間恩怨在耐心細致調解中得到和解,這些成為解決信訪問題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三、要把握原則,注意方法,有效化解各種矛盾糾紛(一)深刻認識矛盾糾紛,做到"三個弄清"。一要弄清矛盾糾紛的態勢。即弄清矛盾糾紛的新老大小、個體群體、涉及范圍、輕重緩急、風險程度等零報告。二要弄清矛盾糾紛的成因。即弄清矛盾糾紛由何而起,是決策失誤、政策欠帳、處事不公、工作不細,還是執法違法、司法不公、貪污腐敗等。三要弄清矛盾糾紛的性質。即弄清矛盾糾紛是經濟利益還是政治權力的訴求,是當事人合理或不合理訴求,自主善意的表達還是受制於人的非法表達等。這些都是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前提和基礎。要做到"三個弄清",必須深入實際、深入村戶、深入現場,認真調查研究,深刻剖析內因,透過現象看本質,把矛盾糾紛的誘因、成因、發生、發展的來龍去脈全部呈現出來,唯有這樣,才能心中有數,掌控大局,因勢利導。(二)主動直面矛盾糾紛,做到"三個應對"。一是要敢於應對矛盾糾紛。對各類矛盾糾紛既不能小視,也不能害怕,更不能迴避,集中精力調整好個人良好的心態,確立戰勝矛盾糾紛的信念。二是要適時應對矛盾糾紛。根據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變化、激化的情況,恰到好處地作出什麼時候出手、由誰出手處置的決策。三是要有備應對矛盾糾紛。化解矛盾糾紛,要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壞處著想,好處努力,既要研究合理訴求的解決辦法取信於人,又要制定不同時期、場合事態發展的處置預案,作到有備無患。(三)對號化解矛盾糾紛,做到"三個不得"。一是要上下對號不得越級。堅持分級負責的原則,處理好上下級之間的關系。要相信村級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尊重他們提出的具體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又不能操之過急去下結論。特別是對一些政策法規層面、政策性很強的問題,不是調解組織所能解決的,上一級應抓緊研究解決辦法,不能拖,更不能一推了之。二是要分類對號不得錯位。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積極處理好條塊之間的關系。凡是發生的矛盾糾紛都要梳理歸類,屬那個單位的就要積極配合鄉村調解組織認真處理,切實負起責任。三是要權責對號不得包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處理好縱橫交織的關系。矛盾糾紛往往錯綜復雜的,必須統一協調、整合資源、上下聯動、條塊聯動,黨委、政府要統一領導,綜治司法要牽頭協調,主動運作,在化解涉法涉訴矛盾糾紛中應更好地作出表率。 (四)多法和解矛盾糾紛,做到"三調結合"。一要是加強人民調解。人民調解是最便捷、最廉價、最有效的調解。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充分相信群眾,依靠群眾,把黨的群眾路線貫穿化解矛盾糾紛的全過程。要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路,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糾紛及時調、矛盾不上交。要選准用好人民調解員,把威信高、口才好、群眾信得過的人吸收進調解隊伍,尤其要注意發揮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和知情人作用。二是要加強行政調解。行政調解是實踐執政為民的有效途徑。要強化行政調解的責任意識,著力培養一批懂政策、通民心、會做群眾工作的高素質的公務人員。三是要加強司法調解。司法調解是司法為民的重要手段。執法機關要不斷深化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從根本上扭轉重判決輕調解的習慣做法,自覺做到先調後判、調判結合,力求案結事了。同時,還要注重"三大調解"、仲裁調解的對接聯動,確保調解工作的規范、有序、高效運行。只要我們能夠帶著感情、帶著責任,真正做到執政為民、盡職盡責,以心換心講情理,深入淺出講道理,義正嚴辭講法理,一視同仁講公平,把解決思想情緒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就沒有化解不了的矛盾糾紛。 (五)源頭治理矛盾糾紛,做到"三制聯動"。一是要推行矛盾糾紛預警制。堅持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的各項制度,堅持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矛盾糾紛,特別敏感期、重大節會活動期要重點集中排查調處,針對群體性事件隱患、苗頭以及發生過群體事件可能出現反復的矛盾糾紛問題要開展專項整治,分級納入預警處警台帳管理,逐一督辦銷號。二是要推行建立健全應急處理機制,暢通信息渠道,及時發現和收集內幕性、預警性信息,及時調整完善應急處置預案,立足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之中。三是要推行引發矛盾糾紛責任追究制。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所付出的代價,既要算行政成本帳、經濟損失帳,又要算政治、社會負面影響帳。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相應責任。
② 雙方爭執不下,引起矛盾和糾紛,應該如何來調解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雙方爭執不下引起矛盾和糾紛,該怎麼調解,這種情況需要有第三方介入才可以最好是找個中間人,或者是起訴處理。
③ 一般矛盾糾紛和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具體指哪些區別在哪
一般矛盾糾紛和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具體指哪些必須在哪?這個不知道
④ 矛盾糾紛
最好的是有作證人或是視頻為最好的
⑤ 如何化解糾紛和矛盾
工程技術學校在校生有幾千人,在人存在的地方,就不可避免的會有不愉快的事發生,如果處理不好就有可能會產生矛盾,最後導致惡習事件的發生。
2012年3月14日,組織XX班召開了「正確處理同學之間的矛盾——我和同學發生矛盾怎麼辦、我的朋友與同學發生矛盾我怎麼辦」主題班會。在班會上,同學們積極主動的發言討論,從各個方面表明了自己在遇到矛盾糾紛時,如何處理。
現在把同學們的方法總結如下:
1.有矛盾是正常的。人與人之間不可避免的會發生各種事情,總會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這樣就會產生矛盾。有矛盾是正常的,但是不要小事斤斤計較,學會忘記一些無關大雅的小矛盾。回頭看一下,最近校內發生的各種大家時事件,究其起因都是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這說明學生還不會處理問題,所以,讓學生多讀書多看書,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到學習上,那麼在增長知識的同時,提高了學生的素質,只要學生有素質、有修養,自然就會減少矛盾的發生和激化。
2.學會忍讓,學會寬容。現在的學生都非常的自我,不懂得吃虧是福。所以要從日常生活的小事開始,讓他們懂得什麼才是真正的寬容、忍讓,能夠有諒解、剋制、包容的胸懷。「記人之長,忘人之短」這便是寬容,不能揪著別人的短處不放。人只要在社會中生存,就會與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寬容大度者,能夠容許有與自己不一樣的人或事;否則,過多的爭吵反唇相譏,只能事與願違,惡性循環。寬容、忍讓教會人們為人處世,教會人們和平共處,教會人們與他人協作共同發展。
3.冷處理。冷靜會化解矛盾,從而使同學們度過矛盾危機。切記:「暴力解決問題是愚者之行為,害己害人。」
4.矛盾發展到僵持的時候,不妨通過正確的途徑,尋求老師、家長、學校的幫助。通過幫助,使得矛盾的雙方從危機的邊緣走向合作的、夥伴的境地,這正是我們平常所說的「退一步,海闊天高」。
5. 在處理矛盾的過程中,矛盾的雙方應該多採用「換位思考」的方法,盡可能設身處地地為對方著想。先自我批評,再批評別人。
6.永遠記得對方的好
有這樣一個故事,兩個好朋友去沙漠中旅行。一個人,做了一件對不起朋友的事,他的朋友把這件事記在了沙子上。然後他們繼續前行,那個人又救了他朋友一命,然後他的朋友把這件事記在了石頭上。他很好奇,就問他的朋友:為什麼一件事記在了沙子上,而一件事記在了石頭上呢?他的朋友說,朋友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我記在沙子上,讓他在我的心裡隨風消逝;而朋友救了我一命,我要把他記在石頭上,就像永遠銘記在我心裡。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把矛盾永遠放在心裡,而對於別人對自己的幫助,才應該永遠記在心間。
借發生的不良言行事件,在課堂上警醒全班同學以後引以為鑒,減少學生中矛盾沖突的發生。
在這次班會中,同學們學會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人的一生有許多感情是很寶貴的,其中之一就是「友誼」。著名科學家培根說:「友誼能使快樂倍增,使痛苦減半。」李白也告訴我們,桃花潭水盡管有千尺深,也不及朋友的情誼深。所以同學們,請敞開你的心接受友誼吧,請交出你的心珍惜友誼吧,你將會獲得無比的幸福和財富!請記住:友誼之光如同熒光,周圍越黑,顯得越亮!在與同學、老師、家長以及社會上的人接觸中,要寬以待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不要看不起別人,要尊重他,幫助他,幫助別人,也能給我們自己帶來快樂,「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⑥ 農村矛盾糾紛有哪些
農村民間糾紛是人民內部矛盾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的具體表現,以往的糾紛主體一般是公民、鄰里之間的糾紛,但現在糾紛的主體出現了村民與村幹部、村民與企事業單位、村民與政府及職能部門之間的糾紛日益頻繁。
原來的民間糾紛多出現在婚姻家庭、鄰里、債權債務、房屋等方面的矛盾糾紛,而現在擴展到社會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個領域。如:農村的亂集資亂攤派、土地第二輪承包、土地徵用、林權改革、生產經營性糾紛、資源開采利用、環境污染等糾紛。
(6)矛盾與糾紛擴展閱讀
糾紛出現因素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等方面調整步伐加快,村民內部的利益關系的調整也隨之加快,社會矛盾也必然顯現出來。主要原因有:
1、農村村民法制觀念淡薄。農村基層,特別是邊遠山區,一些村民法制觀念淡薄現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具體表現在,農村實行聯產承包後,私人承包范圍擴大,為爭水、爭地、爭承包權發生矛盾後,不能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不是靠公力救濟,而是靠私力救濟,輕則罵、重則打、急則殺,有的僅為小孩吵架、家畜、林地等方面小事,斤斤計較,引起鄰里不和。
2、一些基層幹部對解決民間糾紛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有的認為農村工作千頭萬緒,沒有時間顧及民間糾紛問題;有的認為農村經濟工作才是「硬指標」,而解決糾紛問題是「軟指標」。
沒有把正確處理糾紛作為新時期促進社會穩定的重要性來認識,沒有人人為發展經濟創造良好社會氛圍的來認識,沒有作為社會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來認識,只是滿足於開會、發文件,過於形式。
該協調的不協調,工作不及時、不主動、不到位、不落實,這種認識不到位,工作不主動,造成工作不落實的狀況是化解糾紛不力的主要原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民間糾紛
⑦ 法院要解決的矛盾和糾紛有哪些
理論上說,訴訟是解決各種沖突和糾紛的最後途徑。但我個人認為,最後途徑是私力救濟(常有的事就是,通過法律解決不了的,就靠拳頭)
⑧ 什麼是矛盾與糾紛
這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問題!簡單講,矛盾可以成為糾紛的起因,也可以是糾紛的結果;糾紛是激化的矛盾,矛盾是靜態的糾紛;矛盾的外延大於糾紛,糾紛是矛盾最突出的表現形式。
⑨ 發生矛盾糾紛怎麼辦
近日,永抄泰縣法學會組織會員深入東洋鄉、大洋鎮和霞拔鄉與鄉鎮綜治辦、司法所配合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通過細心的法治宣傳、法律解釋成功化解了買賣合同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3件矛盾糾紛,有效發揮了法學會在參與矛盾糾紛化解、提供法律服務中的作用。
(三)涉法涉訴糾紛
是指當事人對刑事執法、行政執法等權利部門對案件或問題處理不滿而又引發的矛盾糾紛。涉及到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判決或裁定,有些是歷史遺留問題,有些是現實問題,主要是當事人對己經生效的法律判決或行政裁決表示不滿。
來源:永泰縣委政法委
⑩ 民事糾紛與社會矛盾的關系如何
關於社會矛盾的概念,有兩種,一種認為所有發生於社會上的矛盾都叫社會矛盾;一種認為只有深層次的矛盾才稱之為社會矛盾,一般的矛盾大概只有叫糾紛了。1.民事糾紛是社會矛盾的表現。社會深層次矛盾(如利益分配的不協調、物質文化需要與生產力之間的矛盾等等)是造成民事糾紛的根本原因之一。2、民事糾紛可能演化為深層次的矛盾。如部分地區村村之間爭水爭地的矛盾,如果處理不當,有可能演化成族 群之間的矛盾。3、解決深層次的矛盾,要從多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深挖原因,對症下葯;另一方面也要從民事糾紛入手,從細節解決至少是部分的問題。個人管見,供樓主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