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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公證

發布時間: 2020-11-21 06:26:55

A. 是不是所有的私人協議都得公證才有法律效力

不一定需要公證。

簽訂協議書的主體要合法,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內容要符合法律規定,意思表示真實, 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這樣的協議書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根據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規定,有些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只有經過公證,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公證處辦理的這一類公證就是法定公證。

(1)協議公證擴展閱讀:

法律效應

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口頭協議一律無效;書面協議有三種形式,即合同中的條款、獨立的協議書及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其他書面形式。

B. 雙方簽訂的協議沒經過公證這些有效嗎

法律沒有規定合同必須進行公證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簽訂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是《合同法》規定的無效情形,合同都有效力。當然經過公證的協議效力要高於沒有經過公證的。

(2)協議公證擴展閱讀:

一、合同成立的相關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也就是說,只要協議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則具有法律效力,不一定要去公證。

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簽字蓋章的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辦理公證手續。

但是,如果雙方協商需要辦理公證後,合同才生效的,按雙方的約定處理。

協議只要雙方沒有違背國家法律法規,並且意思表達明確真實就是有效的。只是說,公證是增加協議效力的,經過公證的協議效力要高於沒有經過公證的。

四、十類事項應當辦理公證:

1、國有企業改制中涉及的企業兼並、轉讓、股權變更合同;

2、以國有資產提供擔保的合同;

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及合同的簽訂;

4、全部使用或者主要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采購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及合同的簽訂;

5、城市供水、供熱、供氣、公共交通、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合同;

6、依法強制拆遷過程中所涉及的證據保全;

7、征地拆遷過程中所涉及的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和證據保全;

8、房屋拆遷徵收管理部門代管房屋的拆遷徵收補償協議、安置協議和證據保全;

9、依法向社會公開發行的獎券、彩票的開獎;

10、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公證的其他事項。

C. 家庭協議書公證與不公證有什麼區別

家庭協議書公證與不公證沒區別,都是有效的。

不公證的協議也是有效的。

協議有效不等於就發生了物權變動的效力,對於不動產簽訂了分割協議,還要依法進行登記。

看一個合同是否生效主要看以下要件:

第一、雙方主體適格。

精神、智力健全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有營業執照的法人。

第二、意思表示真實。

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者顯失公平。

第三、內容不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第四、附條件、附期限的合同條件成就或者期限屆滿。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協議公證擴展閱讀:

公證分類

·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第十二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下列事務: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

(二)提存;

(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

(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

(五)提供公證法律咨詢。

第十三條公證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

(二)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

(三)以詆毀其他公證機構、公證員或者支付回扣、傭金等不正當手段爭攬公證業務;

(四)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五)違反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公證費;

(六)法律、法規、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D. 協議需要公證嗎

樓主,首先,私人協議一般公證處是不會對其進行公證的。因為私人協議的內真實性和合法性往往無容法查證或難以查證,因此對於私人協議,公證處一般是不會受理私人協議的公證的。
其次,私人協議效力的發生不因是否公證而改變。即,私人協議,如沒有約定附條件生效的,則協議當事雙方成立時生效。而公證與否並不影響效力的發生與否。
最後,私人協議的某些內容事項是無法約定清楚的,所以公證處往往會直接拒絕受理。

E. 怎樣對 協議進行公證

應當先行辦理公證,費用咨詢公證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F. 沒有公證的協議書有效嗎

沒有公證的協議書只要意思真實合法,不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且雙方自願簽字就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應。

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

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6)協議公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五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十八條 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2009年8月27日,刪去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第七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變更為第六項)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G. 私人協議怎麼公證

協議有效;公證效力更高。
其程序:
1、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
2、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②申請公證的文書;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④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3、公證部門受理、並進行資料審查
4、承辦公證員擬制公證書,出具公證書

5、送達公證書並簽字

H. 簽協議不公證有效嗎

簽的協議不公證也是有效的。

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並未回違反法律規定,那麼答,只要雙方就基於自願的原則達成了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做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

只是,經過公證的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

再明確說下,協議只要是各方的真實意思,沒有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效力性規定,即使不做公證,也是有效的。

所以你說的這個平分賠償款的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的兩個舅舅反悔,是可以以這份協議為依據提起訴訟的。

(8)協議公證擴展閱讀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

前者是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

它不能為當事人解決爭議;而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則是在發生民事權益糾紛並由當事人起訴之後進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決。

I. 一份協議是否必須經過公證處公證才有法律效應

不一定需要公證。簽訂協議書的主體要合法,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內容要符合法律規定,意思表示真實, 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這樣的協議書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根據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規定,有些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只有經過公證,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公證處辦理的這一類公證就是法定公證。

(9)協議公證擴展閱讀

必須要公證的情況:
因房地產贈與、繼承、遺贈申請房地產登記的,有關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有關事實或者合同的公證文書。 房地產權利人是自然人且委託他人申請轉讓、抵押登記的,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有關的公證文書。當事人約定合同經公證生效的,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有關合同的公證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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