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合同
『壹』 買車位簽合同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么 害怕被坑
一、 注意公積金貸款是不能用於購買車位
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銀行有關工作人員解釋,按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於購買車庫。
二、 注意產權證是否能夠辦理
產權證能否辦理不僅關乎著能否證明這套房產是否屬於你,還可以拿來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如果你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那就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這樣的話,如果你有想要銷售你所購買的車位的想法就不能實現了,尤其對於已經買房但是沒有買車的人來說,車位不能銷售,購買車位的錢就打了水漂。
三、 注意租賃車位、車庫的最長有效期只有20年
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所以,如果你在購買房子的時候,要是遇見商家說車位的銷售使用權超過了20年,並且不向你聲明20年後不受法律保護的,都是欺詐行為,你可以請求雙倍賠償。
四、 注意已計入公攤面積或人防的車位和車庫不能買賣
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也就是說如果地下車位面積已作為公攤面積被小區業主分攤了,那麼開發商就無權出售。同時,有的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也無權出售。
五、 注意將車位買賣寫進合同
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車位和房屋是一並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要將車位的范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如果購房者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這樣才能更加充分保障購房者的權益。
『貳』 買賣車位協議書怎麼寫
甲方(車庫出賣人)xx省xxxx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傭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准,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准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准則按新標准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叄』 車位的租賃合同怎麼寫
車位的租賃合同一定要寫上租賃雙發身份,留下身份證明,標注租賃價格,時間,從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甲方乙方雙方責任規定等,詳情見下圖模板:
(3)車位合同擴展閱讀:
租賃協議是指某人(出租人)將標的物的佔有權或控制權(附帶或不附帶購買選擇權)授予另一人(承租人)以換取租金或其他給付的協議。租賃必為有償,若雙方並未約定租金,僅約定一方將物交由他方無償使用者即非租賃,而系借貸契約。
租賃協議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並在租賃關系終止後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的協議。
1. 租賃合同是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無須交付標的物,故為諾成合同;承租人必須按照規定或按約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故為有償合同;出租人有將租賃物按約定交給承租人使用的義務,而承租人有按約定交付租金的義務,故為雙務合同。這一特徵使之區別於借用合同。
2. 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但因為承租人必須返還,因此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
3. 租賃合同是轉移財產使用權的合同。承租人並沒有取得對租賃物的所有權。
4. 租賃合同在當事人之間既引起債權法律關系,又引起物權法律關系,即一般就不動產的租賃而言,導致承租人獲得物權性質的租賃權和先買權。
我國《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據此規定,我國租賃合同的形式為:
1. 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下的,可以由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形式。無論採用書面形式還是口頭形式,都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2. 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未採用書面形式的,不論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是否做了約定,都視為不定期租賃。
『肆』 地下車位購買合同丟了該怎麼辦
首先說明抄一下,一般合同至少是一式兩份的。
這樣有以下兩條建議:
1、找開發商重新補簽一份合同,一般會收取工本費。
2、找開發商復印合同,並加扣騎縫章,這是具有同樣法律效力的。
註:最重要的是保存好購買地下車位的相應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