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合同
1. 企業法律顧問合同書怎麼寫
如果企業聘請律師作為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
律師所有這樣的合同
你也可以改一下
也可以從網上搜一下,適合自己的情況,修改一下就可以
2. 怎麼寫解除聘請法律顧問合同
不用寫復合同,可致函一份
解除聘制任法律顧問通知書
尊敬的***律師:
根據您與我公司去年簽訂的聘任合同,現在已經到期。
根據我公司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及聘任合同第 條的約定,我公司決定不再與您續簽聘任合同。
此致
敬禮
****公司
日期
3. 怎麼寫解除聘請法律顧問合同
不用寫合同,可致函一份,基本內容如下: 某某公司關於不再續聘法律顧問的函 某某律師事務所既某某律師閣下: 某年某月某日,我公司與貴所簽訂了《 合同》(寫清楚聘請顧問的具體合同名),由某某律師具體負責我公司的常年法律事務,這一年來,對某某律師的盡職服務我公司深表謝忱! 鑒於公司目前的狀況以及經公司領導層決議,根據《 合同》(寫清楚聘請顧問的具體合同名)的 第 條之約定,我公司不再聘請貴所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合同》到期後,不再約束貴我雙方。對貴所以及某某律師這一年來為我公司所做的一切再致謝意! 順頌商祺! 某某公司 年 月 日
4. 公司為什麼要簽訂法律顧問合同
《律師法》第26條規定:「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
企業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是基於一種具有廣泛性的經營和商務活動的需要。一般來說,企業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都離不開法律工作,但就其企業對律師法律服務需求的迫切程度來看,決定企業是否需要聘請法律顧問的重要因素有:
1、法律業務的類型。法律業務的類型決定其法律事務的復雜性。法律事務越復雜,其決策行為越需要得到法律顧問的幫助。
2、法律業務的數量。一般而言,法律事務的數量越多,越需要精於法律的律師來處理。
3、企業的規模和效益。毫無疑問,企業的規模與效益是決定是否聘請律師,聘請多少律師擔任法律的重要因素。
4、經營者對企業發展的設計。一個需要擴大規模或者調整結構或者尋求變化的企業較之一個按部就班、保持現狀的企業更需要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5、管理者對法律服務的評價。如果管理者認為,聘請法律顧問對企業的業務質量將有所提高,他將會聘請法律顧問。反之,則不會聘請法律顧問。
6、獲得法律服務的費用和質量。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的優劣,收取費用的多少是決定企業聘請律師的一個重要因素。
總而言之,企業是否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當依據自身經營和商務活動的實際需要,綜合各種因素,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決定。
根據我國《律師法》規定,凡是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同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聘請合同。聘請法律顧問合同的內容主要有:
1、合同的名稱;
2、聘請雙方的名稱、地址;
3、應聘方指派的律師的姓名、職務等個人情況;
4、顧問律師的職責范圍;
5、顧問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方式;
6、聘任期限;
7、聘請方為顧問律師提供的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物質保證;
8、聘方的付酬辦法,即聘方聘請顧問律師的費用標准、結算方式、結算時間等;
9、律師參與訴訟、仲裁等活動是否另行收費,另行收費的優惠規定;
10、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
11、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2、違約責任和處理辦法;
13、雙方簽署合同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合同簽訂的時間。
5. 委託代理合同和專項法律顧問合同的區別
委託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區別
代理既然是由代理人代本人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的,則與受託人為委託人處理事務同屬為他人服務,二者在此點上相類似。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不能包括事實行為:而受託人受託處理或管理的行為可以包括事實行為。
(2)代理屬於對外(即本人與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的關系,不對外也就無所謂代理:而委託則屬於對內關系,即其存在於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
(3)代理關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屬於單方法律行為;而委託合同為雙方法律行為,委託合同的成立應有受託人承諾,若受託人不為承諾,則合同不能成立。
委託合同與代理合同雖為不同的制度,但二者也有聯系。如果委託人所委託的事務須對外為法律行為時,則一般都有代理權的授予。於此情況下,委託合同也就成為代理中的基礎關系,代理不過是受託人處理受託事務的一種手段。但並非在任何情況下,代理都以委託合同為基礎關系,都伴隨委託合同而生。有委託合同而無代理,或者雖有代理而無委託合同的情形,也並不鮮見。
委託合同
委託合同是指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委託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徵有:委託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辦理委託事務;委託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託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託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委託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合同。
代理合同
法律術語,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6. 法律顧問合同協議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網上有好多
結合自己的問題,修改一下
合同是一方面,關鍵是服務好,合同才會得以延續
7.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內容有哪些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甲 方: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匯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咨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10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後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並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後,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干使用,2010年3月1日前付清。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2010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並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8. 如何在法律顧問合同上明確違約責任
根據我國《律師法》規定,凡是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同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聘請合同。雙方的違約責任應當由合同進行明確,具體的方式,比如違約金多少、如何給付等內容可以由雙方商定,關鍵是要合同中明確哪些屬於違約事項,即律師的義務是什麼?
一、聘請法律顧問合同的內容主要有:
1、合同的名稱;
2、聘請雙方的名稱、地址;
3、應聘方指派的律師的姓名、職務等個人情況;
4、顧問律師的職責范圍;
5、顧問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方式;
6、聘任期限;
7、聘請方為顧問律師提供的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物質保證;
8、聘方的付酬辦法,即聘方聘請顧問律師的費用標准、結算方式、結算時間等;
9、律師參與訴訟、仲裁等活動是否另行收費,另行收費的優惠規定;
10、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
11、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2、違約責任和處理辦法;
13、雙方簽署合同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合同簽訂的時間。
二、 企業在與律師事務所簽訂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時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企業應當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而不是與律師個人簽訂合同。聘請時應當查驗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許可證和律師個人的執業證書;
(二)企業在簽訂聘請合同時應當充分了解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充當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正確確定聘任期限。
(四)明確工作方式:包括:
1)定期走訪、坐班制;
2)臨時業務的聯絡;
3)費用的承擔和安排;
4)訴訟事務較多的可以選擇包干制。
(五)正確的聘任方式。
目前,許多律師一人身兼幾個,甚至幾十個單位的法律顧問,結果造成法律事務過多,律師應接不暇,顧此失彼,難以認真負責的搞好顧問工作,造成「多顧少問,顧而不問」的現象。
三、作為甲方的長期法律顧問,乙方及其律師應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律師及人員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合同約定和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2.敷衍塞責「顧而不問」,使顧問流於形式或以他人代為負責處理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以其所掌握法律、經驗做出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在取得甲方要求與提供的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及時通報工作進程;
5.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咨詢意見;
6.在訴訟案件和商務代理相互沖突時,不得擔任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對獲知的甲方個人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對接受的甲方票據、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擅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