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安裝合同
❶ 設備采購安裝合同中必須明確的條款 ,以及設備采購安裝合同範本
設備采購合同(需要安裝調試的設備采購)
甲方(買方): 合同編號:
乙方(賣方): 簽訂日期: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相關設備采購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設備名稱、商標、規格、單價、數量、金額
設備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單價(元)
數量(台)
總額(元)
註: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與本合同項下設備有關的軟、硬體產品、附屬設施、服務或其他設備正常運轉必需的配件時,無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2. 質量要求
具體質量要求為: 。設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不合格的部件或者整台設備,直至取消本合同,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責任並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 交貨、運輸、包裝
3.1交貨時間: 。履約過程中,甲方可根據需要調整供貨時間。乙方應於交貨同時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設備相關技術文件。
3.2運輸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運輸費用。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損壞和丟失時,乙方應在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補貨期限內盡快補貨。
3.3設備採用 包裝。如因包裝質量問題影響甲方的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降價、換貨、拒收部分或整批產品。乙方需以不褪色和明顯字樣在每件設備箱表面作出標記,以便甲方收貨時進行清點。
4. 驗收、安裝、調試
4.1設備到達後,甲方對設備數量清點和包裝查驗,無論甲方是否對數量和包裝進行檢驗不影響設備的安裝,甲方對外包裝檢驗合格不代表乙方設備質量驗收合格。設備在交付甲方使用前非因甲方責任而造成受損或滅失或者造成第三者受損時,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或負責賠償。
4.2設備的調試和安裝驗收
4.2.1 設備安裝過程中,甲方應予以配合,並提供安裝所需要的水、電、煤、氣及其它動力等。
4.2.3 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後的調試工作,並負責安裝調試過程中所有損壞零部件的更換。整個安裝調試工作應在設備到位後 日內完成。
4.2.4 設備調試運行後,甲方和乙方應共同對設備進行整體驗收。整體驗收內容包括硬體驗收和軟體聯機驗收,以確保設備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及標准,並能夠正常運行。設備經整體驗收合格後,由雙方共同簽署設備驗收合格單。
4.2.5 設備在安裝、調試中,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5. 培訓
如果需要,乙方負責對設備現場人員進行培訓,基本使操作人員達到;1)能獨立進行設備的操作使用;2)能獨立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常見故障的解決。培訓費用已包含在設備總價款內。
6. 付款
6.1合同總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6.1.1合同總價值的 %(即 元),在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1.2合同總價值的 %(即 元),將在整體驗收完畢並簽署驗收合格單後,由乙方開出發票,甲方自收到發票之日起 日內付款。
6.1.3剩餘 %設備款(即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滿且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由甲方質保期滿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6.2支付方式:
7. 保 修 與 維 護
7.1設備質保期為 個月,自雙方共同簽署驗收合格單次日起算。質保期內乙方負責提供設備的免費維修、零部件更換等服務。只要甲方提出質量要求,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如甲方認為必要,乙方應在48小時內指派人員到現場解決問題,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2質保期期內乙方借故推脫或無理由拒絕采購商提出的維修、更換服務請求,甲方可以自行解決,並對維修或更換服務以實際發生的費用或按市場價從質保金內扣除,若質保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7.3 質保期內設備經維修或更換後仍無法達到質量標准,甲方有權退貨並向乙方索賠。
7.4 質保期過後,乙方對設備的維修、更換服務收取成本費,只要甲方提出書面維修、更換要求,乙方應在三日內給予書面答復,並提供相應服務。
8.質量保證
8.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全新的、在交付時沒有材質或工藝上的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術標要求;乙方應保證其出售的設備可供正常和恰當地使用,並且在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的前提下,在設備的壽命期內運轉良好;設備的材料和零部件均應符合或優於甲方提出的技術標准及規范。
8.2如果由於工藝的復雜性或或缺陷的復雜性或交付數量巨大或其他甲方認為正當的理由,使得甲方無法在設備調試完成後查驗出設備的質量瑕疵,那麼,只要甲方在設備安裝驗收後的一年中發現乙方提供的設備或其零部件與前述標准或規范不符,甲方仍有權以質量不合格為由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質量責任。
9.保密
9.1 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及履行過程中披露的且標注為「保密」或「秘密」的任何標准、規范、計劃、圖紙、模型、樣品、資料或其他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人;乙方向與執行本合同的有關人員提供上述文件時,應保證有關人員遵守保密義務;由於乙方原因或人員引起泄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9.2 本條款構成獨立的保密協議。本條款的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9、對侵權索賠的辯護
9.1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本合同項下設備或設備的一部分時,免於遭受第三方就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及非專利技術)提起的訴訟、仲裁或任何請求。
9.2如果發生因乙方出售的設備或設備的一部分侵犯了他人知識產權而針對甲方提起索賠或訴訟的情況,且甲方將此等情況及時通知了乙方並向乙方提供了合理的信息與協助,並且授權乙方獨立進行辯護和解決索賠問題,乙方將自費進行辯護,並支付全部費用和由於該案最終判決或裁決/裁定而支付的賠償金,以及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10. 誤期及缺陷
10.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付設備或遲延安裝調試完成的,每遲延一日按設備總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從第三方采購。乙方除承擔延期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2 設備經采購商檢驗證實存在缺陷或零部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根據情況選擇:(1)退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2)要求供應商更換有缺陷產品的零、部件和設備,或修理缺陷部分,以使產品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無論甲方選擇(1)或者(2),乙方均還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違約金按照設備總金額的 %計算。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履行被迫停止或不得不推遲履行本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合同的進一步履行問題。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引致的延誤及損失減至最小。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將有關情況盡快通過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現14天內,受影響的一方應提供一份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給對方以便其檢驗和確認。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3日內通知對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11.3如果不可抗力持續超過30天,雙方應就合同執行問題進行友好協商,並盡快達成書面協議。如果未能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3.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14.合同的更改
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均須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意見方為有效,合同的變更部分構成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附件包括: ,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❷ 建築工程合同中涉及到設備采購及安裝的,怎樣計算稅率
合同中可以這么要求。但是如果內容與稅法規定不一致,必須按照稅法規定執行。 比如對消防設備采購及安裝合同的稅率問題,如果該消防設備構成建築物的一部分,不可移動,應當按照建築安裝服務、11%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就不能開具17%的增值稅...
❸ (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及安裝合同的性質問題,是屬於買賣合同,還是屬於建設工程合同,或者其他求指點
采購合同從字面上理解應當屬於買賣合同,材料采購合同中經常包括檢驗、試驗,甚至加工應用的內容,設備采購合同更是經常同設備安裝工作捆綁在一塊,納入到合同中。工程建設中的材料、設備采購合同多數只能說是以買賣內容為主,兼帶其他相關成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實施細則》對建築工程分包范圍有明確規定:
第二十四條 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並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第二十五條 按照合同約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由工程承包單位采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於工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3)采購安裝合同擴展閱讀:
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徵,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為。
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於履行合同。
4、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並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5、買賣合同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❹ 中央空調采購安裝合同需注意什麼
空調采購及安裝合同屬於買賣合同。
如果是使用單位(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的純粹的空調安裝合同屬於建設工程合同。
1、確定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區分大小寫,確定付款方式;
2、確定完工以及項目進場時間;
3、確定材料清單。
中央空調購買時只能算是個半成品,所以後期安裝顯得尤為重要,如果安裝上出現問題,會直接影響後期使用。購中央空調第一步要考慮的是房屋的面積與朝向第二步確定室內機與風口,一般情況下,每12平方米的空間,需要一匹的空調第三步中央空調大概分為多聯機、螺桿機、離心機、熱泵、離心式熱泵、溴化鋰直燃、蒸汽、熱水、風冷模塊等,別墅的話多聯機比較多大型場所如:寫字樓、醫院等等就要用大機組了 ,根據你當地的實際情況,允許打井的話可以用熱泵(製冷制熱) 電價合理的話就用 螺桿或離心機 冬季制熱掛城市熱網。如果 燃氣費便宜的話就用溴化鋰直燃機 如果附近有蒸汽源就用溴化鋰蒸汽機 等等。第四步,選擇適合價格的產品第五步,選擇專業服務,家庭中央空調的服務,不僅包括售後服務,還包括售前的咨詢、方案設計、安裝施工。
❺ 電梯為什麼要簽訂采購合同和安裝合同
因為電梯不是普通商品,而是一種特種設備,需要有資質的安裝。
所以必須簽訂兩個合同。
電梯設備采購及安裝合同審核要點
特點與要求:標的額較大、知識專業;應與招、投標文件一起審閱。
規范: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7588-2003》、《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16899-1997》、我國擬等效採用的歐洲標准《液壓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EN81-2:1998》、《雜物電梯標准JG135-2000》
1、工程范圍
應有采購與安裝兩項,如果分別進行,應注意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託、同意的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
如果包括采購與安裝共同招標的方式,須完善約定工程范圍,如:本次招標採用「交鑰匙方式」,中標單位應根據招標文件和圖紙所述,提供電梯設備及所有的設計、製造、供貨並為它們提供安裝、測試、調校、試運轉、通過當地質量監督部門(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上海市建設工程監督總站)和勞動局等相關部門的驗收、獲取准用證、使用及維修服務。
2、總價構成
采購安裝一體方式,在總價上可以作以下約定:合同總價包干,包括設備費(設備價、運輸費、裝卸費、倉儲費、保險費、培訓考察和稅金等),安裝費(安裝材料費、專用工具費、安裝調試費、安全措施費、腳手架費、搬運費、檢測及驗收、辦證、總包管理費、技術說明書中要求的安裝調試及二十四個月免費保養維修等)。
3、施工工期
電梯施工受土建、暖通、智能化、消防、電氣施工的影響,但不能因為前述影響而不約定施工工期。
4、界定明確的「交付」時間,以使用雙方對於風險轉移的界限有明確認識。
5、電梯的商標、供應商需要區分清楚,如「日本三菱」電梯是指國產使用日本「三菱」商標的電梯還是從日本三菱電機株式會社進行的電梯?即使是進口電梯,也不可能第一個部件都是進口的,因此最好要有表格註明哪些部件是進口部件。
6、電梯的主要構成部件為:轎廂、電梯曳引機、限速器、安全鉗、控制系統、門機系統、電梯導軌、減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