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的範本
『壹』 婚內財產協議書範本
協議有效,不用去公證。
我國法律從來沒有規定婚內財產協議要以「公證」作為生效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並未違反法律規定,無論該書面協議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
協議公證不公證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約定好。慎重一點的話最好委託律師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起草,完全沒有必要花錢去做婚內財產協議公證。
關於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簽訂的財產協議是否可以辦理公證手續的問題,公證處明確把「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列為其一項特色服務。
公證處可以辦理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分兩種形式:一是未婚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二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1)協議的範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貳』 農村分家協議書範本
農村分家協議書範本的擬寫思路在於:首先開頭要說明分家的原因及分家的具體涉及人有哪些,然後對具體事項及財產分配進行界定。
正文
趙三、趙四弟兄二人均已經成年,准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現村裡給新批房基地3間和老宅北屋正房6間的財產分配,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經母親及家中叔叔趙興明、趙興堂、趙興友、見證特立此分家協議書,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村裡新審批下來的3間宅基地和老宅的北屋東邊2間主房及2間主房正前方小院分配給趙某1所有;
二、老宅的北屋西邊4間主房及4間主房正前方小院和院中樹木分配給趙四所有;
三、趙三分房得5間房屋,趙某2分得4間房屋,因弟兄2人分的房產地皮價值不同,趙三分的房屋比趙四多出一間,考慮到畢竟是一家人,沒有絕對的公平,趙三自願給趙四5000元作為補償,新批的房基地村裡要6000元宅基地費趙三自己承擔與趙四無關。
四、因家中老宅肯定要拆舊翻新,村裡及相關單位要對拆舊翻新的房屋罰款,老宅的罰款趙某1趙某2弟兄2人各付一半的罰金。
五、 因趙三多出一間房屋趙某1自願承擔母親李存榮住房事宜。
六、其它財產歸母親李存榮所有,將來歸屬由母親分配。
七、本分家協議已一次分清,吃虧沾光差價做明,今後價格漲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調整。
八、本協議共2頁一式五份,母親與兩兄弟夫妻各執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兄弟夫妻雙方均不得反悔,如經見證報公證處另備案一份。
『叄』 保密協議範本
保密協議範本,主要是圍繞: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諾不泄露屬於他人的保密信息,員工也不得泄露該保密信息。
正文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系方式、需求信息、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3)協議的範本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商業秘密是一個企業的核心內容,它關乎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所以,與會接觸到企業商業秘密的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是十分必要的。
2、保密協議保守的是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因此用人單位只應當與接觸、知悉、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簽訂保密協議,而不是普通員工或職工,更不能是全體員工。
當然,企業還應當根據自身的性質和情況分析確定企業中的哪些人員掌握了商業秘密。對於某些不在保密崗位和技術崗位的普通員工,在工作中有意或無意獲悉公司的商業秘密時,也應該列入保密主體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