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采購合同
1. 采購合同工程類物資類服務類指什麼
按照招標采購的物不同,招標采購合同分為工程采購合同、貨物采購合同和服務采購合同。
一、工程采購合同通常包括工程總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和專業分包合同。工程總承包范圍包括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全過程承包或若干階段的工程承包。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工程項目的建設施工、設備安裝、設備調試、工程保修等工作內容。專業分包合同是針對專業工程分包建設任務的合同,分包人應當具備相應資質。
二、按照采購標的物分類,貨物采購合同包括材料采購合同、通用設備采購合同和其他設備采購合同。按照貨物來源地,貨物采購合同分為國內貨物和國際貨物采購合同。
三、服務采購合同的標的物具有特殊性。服務采購的對象以運用專業知識和提供有價值勞動為特徵,以服務提供方的知識資源和人力資源為主要服務主體。服務提供方通過調研了解客戶需求,將客戶提供數據和背景與自身所擁有的知識經驗相結合,提交具有一定科學性和有價值的服務成果。
2. 物資采購合同算不算建設工程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所以,單純的物資采購不算建設工程合同。
3. 物資采購合同中,各條款可能發生哪些問題
您好,您可以詳細描述您的問題。一般合同主要包含以下要素:1、主體,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合同解除、中止、終止,8、違約任,9、爭議解決方法。
而法律顧問主要的審查任務應該是:1、主體,2、合同解除、中止、終止,3、違約責任,4、爭議解決方法,以及合同其它風險的防範如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標的物滅失風險問題。
像標的、數量、質量等一般應屬采購所要審查事項,因為標的的規格、數量是比較專業和細致的,法律顧問接觸的機會少,不夠專業,由公司采購審查對方的貨物,則有利於工作效能的提高,有利於降低公司交易風險。
物資采購合同常見問題解析
合同是明確供需雙方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一、合同主體
問題:合同主體不明確,導致合同當事人在尋求法律保護時,被法院駁回。
解析:合同主體必須是具有獨立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親筆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公章不得用業務、計劃、財務專用章代替;戶名應用全稱,且與公章名稱一致。
二、價格約定
問題:對貨物價格約定不明確,在市場價格波動頻繁的情況下,容易引起糾紛。
解析:市場價格呈上漲趨勢時,合同應註明:「供方嚴格按合同約定價格供貨,不隨市場變化而調整。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供貨,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和需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在價格變化趨勢不明顯時,合同中可註明:「供方按合同約定價格供貨,如遇特殊情況需做調整,必須經需方書面確認同意。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供貨,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和需方由此產生的損失」。
貨物所對應的計量單位應准確,合同金額應明確是否含稅金和運費等、運費及卸車費用的承擔方、運輸過程和運輸方式的責任方。
三、質量驗收標准
問題:質量驗收標准欄中填寫「按國家標准執行」。實際上很多材料的驗收標準是根據使用范圍來進行規定的。例如,無縫鋼管的標准有四種,《結構用無縫鋼管》、《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低中壓鍋爐用無縫鋼管》、《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如果沒有約定明確,供貨商可能以低標准供貨。
解析:合同中應明確物資質量驗收標准。由於標准更新較快,合同中還應註明「質量驗收不限於以上標准,其中未包括的內容,執行現行的適用於該物資的國家和行業最高標准。」
四、貨物驗收
問題:合同中不註明貨物的材質和生產廠家,供方可能以次充好。
解析:貨物驗收時間、地點應明確。貨物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材質、生產廠家、單位及總價格在合同中應准確、詳細。對技術性能參數較多、較廣的貨物,應另外簽訂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避免型號不詳或材質不清等因素造成發錯、用錯材料,影響工程進展和工程質量。
五、驗收方式
問題:忽視驗收方式的約定。特別是鋼材,容易給供應商鑽空子:如果按理論重量計算,則供應負偏差材料;如果按重量驗收,則供應正偏差的材料。
解析:驗收應按合同中明確的數量,由雙方在現場共同清點計量。如簽訂鋼材采購合同,則須約定是過磅驗收還是檢尺驗收。
六、交貨日期
問題:「合同生效後一個月交貨」,這種約定比較模糊,交貨日期缺乏限制性,存在因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進度的風險。
解析:對交貨日期作出明確約定。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則應在合同中註明「按需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交貨」,供方不按時按量供貨時,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七、質保期限和質保金
解析:工程合同中,業主一般扣留施工方一定額度的進度款作為質保金,為了轉移和分擔風險,供應商應向需方按同等比例留出質保金。質保期的約定應與工程合同保持一致或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質保金的額度應不低於合同總額的5%,質保金的支付應註明「無息支付」。簽訂大額、重要的采購合同(特別是與初次合作的供應商簽合同)時,為了更有效的督促供方完成履約責任,雙方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供方在簽訂合同後*日內,必須向需方提交*萬元的銀行履行保函,如不按時提交,需方有權拒付預付款或解除合同,且需方不必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後,需方將銀行履約保函原封退還給供方。」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問題:提貨前全額付款。這樣的條款增加了需方風險,降低了對供方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及違約責任的約束,不易維權。
解析:預付款的支付比例,一般應控制在30%之內。雙方確定預付款、進度款、提貨款、驗收合格款和質保金的支付條件和比例後,還應明確貨款支付方式(如轉帳、承兌匯票、現金、支票等)。付款時應謹慎:如帳號、戶名等與合同上的信息不相符時,應要求供方出具相關證明,經確認無誤後,再辦理付款手續。供方提供發票的時間、開具的發票種類(如普通稅務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每次分期付款前,應要求供方開具與收款額度相等的單位財務專用收據,不得用白紙條代替。
九、違約責任
問題:有些合同的「違約責任」為「按《合同法》執行」,這樣過於籠統,不便執行;另有一些合同只對單方違約責任進行了約定,這是不公平的。
解析:供方的違約責任主要體現在貨物質量、數量、交貨時間和售後服務是否完全履行合同;需方的違約責任主要體現在付款、提貨和驗收是否完全履行合同。合同中明確違約金標准,應能有效維護守約方利益,降低違約行為的發生概率。如材料供應商在價格波動頻繁的時候簽訂供貨合同,而合同對遲延供貨或不供貨的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那麼,供方可能在材料價格上漲時停止供貨。
十、爭議解決
問題:有些合同對爭議的解決只是「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而當雙方真正發生糾紛時,往往因為解決方式和地點的爭議而變得難以協商。
解析:①明確合同簽訂的時間和地點。②提出異議的期限:對外觀驗收,可約定到貨後幾天內提出異議;對需安裝調試的設備,則要約定試運轉正常、整體驗收合格後幾天內提出異議。③解決爭議的辦法有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4種方式,但是,仲裁和訴訟是採取或裁或訟的原則。合同中應盡量約定糾紛解決地為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這樣便於我方處理法律事務,降低維權成本。
十一、合同生效與失效期限
問題:一份合同同時約定了合同生效或失效的多項條件,無法確定合同的真正有效期限。
解析:合同生效有以下幾種約定:①雙方簽字蓋章後合同生效。②預付款付出之日起合同生效。③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④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此期限必須大於工程承包合同中的質保期限)。
合同失效有以下幾種約定:①貨、款兩清後合同失效,但不免除供方的質保期責任。②在特殊情況下,合同無法繼續履約時,經雙方協商,書面簽字蓋章確認後,合同失效。③當一方拒不履約或毀約,也不積極協商解決問題,給另一方造成重大損失時,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提出終止合同的要求。此時,守約方可以不繼續履約,且不必承擔此期間的責任,但違約方並不能消除其違約責任。④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滿後。
十二、其他約定
1、質量證明資料的約定:貨物的材質證明書(或產品合格證)必須隨貨同行,供方不能提供生產廠家的材質證書原件時,應在復印件上加蓋供方公章。
2、售後服務承諾:應要求供方在合同中承諾接受問題的響應速度和處理問題的最長等待時間。如:接到客戶投訴後兩小時之內予以回復,如需現場維修,*天之內安排工作人員上門解決問題等。
3、合同中信息的填寫應真實、准確、全面。如單位名稱、委託代理人、電話、帳號、稅號、開戶行等。
4、對合同雙方的簡稱應統一標准。如供方與需方、賣方與買方、甲方與乙方,在一個合同中只能體現其中一組。
5、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合同的傳真件、復印件均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要時,還可將供方的投標資料及其他書面承諾等資料作為合同附件,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技術協議(或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在合同中應註明「供方確保所供貨物的性能、原材料等在安全、環保方面符合國家相關標准、規范和規定」,需方在采購時,應優先選擇通過了安全、環保資質認證的供應廠(商),倡導健康環保,安全生產。
8、當需方駐廠監造或供方工作人員到需方施工現場進行作業時,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費用和應盡的義務。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1、在簽訂合同前,必須對供方的資質進行評審:供方是否具有所供貨物的資質;供貨范圍是否在其營業許可范圍內;代理人是否持有法人授權委託書;提供的評審資料是否在有效期內;所簽合同金額是否低於其注冊資本等。若采購特種設備等特殊物資,供方還必須提供相應的專業生產資格許可證。
2、采購合同必須經會簽後才能正式蓋章簽訂。大宗材料采購必須實行招標,對市場進行充分調查,選擇性價比最優的供應商。
3、物資管理人員應了解材料的性能、規格和質量標准等,熟悉《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條款。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4. 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的特點是什麼
建設物資采購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體資格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相互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