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協議書
對於醫療糾紛賠償的問題,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寫協議書或者承諾書。只要內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自容願合法前提下簽訂的,協議書或者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如果當事人不按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的,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人民法院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㈡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協議書反悔怎麼撤銷
雙方當事人在相關部門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但調解協議存在因重大誤解訂立或者在訂立調解協議時顯失公平情形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㈢ 有關製作醫療糾紛和解協議書的相關問題有哪些
醫療糾紛和解協議書
甲方:xx醫院
乙方:xx(患者或其家屬)
鑒於患者xx曾於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甲方處住院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願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
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在雙方代理律師的參與下,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以下事實:
1、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醫療事故分級標准(試行)》的規定,雙方確認本病例構成X級丁等醫療事故,乙方對應的傷殘等級為x級。
2、在事故發生後,乙方在甲方處治療時間為××天,另行xx手術治療的預計住院時間為x x天,手術出院後康復時間為X×天。
3、在事故發生後,雙方協商處理階段時間為××天,參與處理的相關家屬人數為×人。
4、乙方住所地×X市至××市往返差旅費為:×××元/人,乙方及家屬每人按x次往返計算。
第二條 相關數據及來源:
1、××市200 x年度職工平均工資:x元;
2、××市200×年度居民平均生活費:x元。
3、X X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x元
以上數據來源於X X市統計局。
第三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賠償:
1、今後手術住院醫療費:x元;
2、誤工費:x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x元;
4、陪護費:x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x元;
6、被撫養人生活費:x元;
7、交通費:4000元;
8、住宿費:5700元;
9、家屬誤工費:10013.76元;
10、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x元(大寫: )。
第四條 甲方減免乙方自×年×月××日至×年X×月×日在甲方處的醫療費用。
第五條 乙方同意自行擇期並選擇醫院進行肺段切除手術治療,並自行承擔因手術延誤、取消及手術而產生的相應風險。
第六條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款x元(大寫:x萬元整)。
在乙方辦理出院手續後當天,甲方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七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醫院 乙方:
日期: 日期:
㈣ 醫療糾紛私了協議書怎麼寫
醫療糾紛協議書可以這樣寫:
甲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乙方:單位名稱(要寫全稱),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
甲乙雙方就****一案,關於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
2、……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市衛生局一份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㈤ 醫療糾紛私了協議書是不是一式兩份
2份是至少的吧
㈥ 患者簽訂了《醫療糾紛調解協議書》還能反悔嗎
一般不能的。
㈦ 醫療糾紛調解協議書司法確認患方需要提供病歷證據嗎
不需要的病歷資料的,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是對已經形成的司法文書通過法院的法律文書的形式直接認定,那麼需要提供協議書就可以。司法確認書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㈧ 醫療糾紛調解書怎麼寫
首先是要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甲乙雙方的姓名,地址聯系版電話和個人信息,以及與患者的權關系等等。其次要寫清楚整個過程以及達成的事項。甲乙雙方就患者(身份證號碼)於xx年xx月xx日因xx在甲方門診發生的醫療糾紛,乙方認為甲方造成本人醫療傷害,現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第一,甲方同意一次性補償乙方人民幣多少xx元;第二,全免乙方在我院某年某月某日的醫療費用;第三,甲方在協議書簽訂後十日內,應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款項共計人民幣多少元,要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
㈨ 醫療糾紛的「私了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這種協議內容違法,是無效的,理由很簡單:醫方在醫療過程的業務注意義務是由法律、法規、規章、醫療操作規則明確規定的,是一種法定義務,具有強制性,根本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變更或免除。
「醫患協議書」可分以下幾種:
(1)醫患賠償協議。
醫患賠償協議是指發生醫療糾紛後,就醫方對患方的賠償問題簽訂協議。這種訴訟外就和解或曰「私了」的方式法律通常並不禁止,但應注意的是:第一,該種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包括:不得以這種方式了結構成刑事犯罪如醫療事故罪的醫療糾紛;賠償數額上不能顯失公平。第二,即使簽了這種協議,也不能剝奪患方就同一問題以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的權利。
(2)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
實施手術或復雜的臨床檢查前,需要由患者或家屬或患者所在單位在醫療方已擬好的「同意書」上簽字。筆者認為核種「同意書」的意義有兩個方面:其一,患方簽字後,表明醫方實施手術、麻醉符合衛生法規規定的程序,即從等距離意義上表明醫療行為合法。其二,患方簽字後,表明患方對該醫療措施的固有創傷及可能發生的醫療意外已經知曉,如確系醫療意外致使病人身體損害醫療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但該「同意書」不能免除醫療方的過失賠償責任,醫療方不能認為只要患方在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上簽了字,醫方就可免除一切法律責任。
(3)醫方通過與患方簽訂協議免除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