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保合同
Ⅰ 招標文件里的合同質保期有效嗎
這個是有效的。
質保期是對產品的質量期限的保證,也可以在合同中進行約定,但不得違反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權標准等規定,通常在質保期內產品如出現質量問題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限界滿後才發生,當然在特殊的合同中比如長期性合同而產品是在跨度時間較長的期限內分次履行的,而產品又屬易腐變質的產品的情況下,可能產品在質保期內便出現了質量問題,這時就可能還仍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內。
Ⅱ 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合同,質保不給修了法律上怎麼樣講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標的一方,在合同擬訂過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實現什麼目標,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標,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證實現,並根據完成情況獲取收益的一方。
1.在合同過程中,甲方主要是監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滿足。 在合同執行結束後,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資金或者其他,以獲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東西。
2. 甲方乙方只是名稱上的不同,代表合同訂立的雙方,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合同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合同即是在平等的條件下訂立的才視為合法,如果訂立的雙方有明顯的不對等地位,或有明顯不利於其中一方的條款,則該方可申請該合同無效。
3. 一般合同中的甲方為合同要約的提出方,乙方為接受要約方。說的購貨合同一般是由購貨方發起,所以為甲方。二手房也可以將買方定為甲方。但現在有的合同中甲方乙方的劃分,也沒有按照上述規則,有地將地位較高的一方做為甲方。其實合同中雙方是完全平等的,甲方乙方實質是沒差別。
4. 一般情況下,提供貨物,金錢,招聘(攬),出賣方等為甲方。買受,受聘方為乙,例如,買賣合同的賣方,是甲方。
(2)質保合同擴展閱讀:
地位
如:某一供電公司與某企業簽定供用電合同,某企業為甲方,供電公司為乙方;再比如,裝修公司與住戶簽合同,投資方住戶為甲方,施工方裝修公司為乙方。
在家居裝修中簽訂裝修合同,不管你是請一般的施工隊(如小規模的裝修工程部等),還是大型的裝飾公司,一般都會規定合同中的甲方為房屋的法定業主或者是業主以書面形式指定的委託代理,這是裝修合同中的主體,即甲方。而房屋的施工方即裝飾公司通常被稱為合同的乙方。
義務
在合同過程中,甲方主要是監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執行,在合同執行結束後,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資金或者其他,以獲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東西。
乙方
乙方一般是勞務方,也就是負責實現目標的主體。如一供電公司與某企業簽定供用電合同,某企業為甲方,供電公司為乙方;裝修公司與住戶簽合同,住戶為甲方,裝修公司為乙方。
在家居裝修中簽訂裝修合同,不管你是請一般的施工隊(如小規模的裝修工程部等),還是大型的裝飾公司,一般規定合同中的合同的乙方基本上指工程的施工方——即裝飾公司,而合同的甲方是房屋的法定業主或者是業主以書面形式指定的委託代理人。
在合同過程中,乙方主要是被甲方監督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滿足。在合同執行結束後,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資金或者其他報酬給乙方,以獲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東西。
關於債權:
如果甲方(可以是自然人、企業法人或政府等)有權要求乙方主張特定的服務或財產,則稱甲方為「債權人」,稱乙方為「債務人」。
一般情況下,債權人會基於債務人將向其償付等價值的服務或財產的假定下而向乙方提供一定價值的財產或服務,而該假定一般是由合同支持的。比如甲方向乙方支付了貨款購買乙方的產品,在乙方收到資金但尚未將產品交付甲方時,甲方為乙方的「債權人」,乙方為甲方的「債務人」。
Ⅲ 合同條款中的「質保期」和「異議期」分別 是指什麼意思
一、質保期,又叫質量擔保期,這是由各個廠家規定的對商品的質量提供保證的日期。即一般情況下,廠家對在質保期內的商品負責免費維修等。
二、當事人簽訂合同後,購方對產品的質量問題,有依法向生產企業或經銷企業(即供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權利。異議期是關於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限,即購方對產品的質量問題必須在什麼時間內提出異議才有效,異議期除當事人雙方有特別約定者外,一般是按有關的法律規定執行。
Ⅳ 材料合同中有質保期就必須要有質保金的約定嗎
沒有找到這方面的規定,這個涉及誠信方面問題。
Ⅳ 如何簽訂產品質量保證協議
完整的質量保證協議應包含:
1、採用的質量標准或約定一致的質量指標;
2、約定一致的計量標准、方法和檢驗機構、方法;
3、准確的質量責任約定和免責約定;
4、質保金金額、支取辦法和質保期限;
5、質量瑕疵、質量衍生風險、質量違約的處置辦法;
6、一些特殊商品應規定允許的合理質量損耗。
實踐中,還應考慮供需雙方的經濟利益和實際的質量保障能力、合同產品的質量與其他經濟行為的制約關系等等,工程建設物資、裝備采購中,還應充分參考行業專家的技術意見。
總之,應該清醒地認識到,質量保證協議不僅僅是對產品質量的保證,更是經濟利益和經濟關系的保證。遵從這樣的認識,加上完整規范的質保合同條款,相信你能簽訂好質量保證協議。
Ⅵ 銷售合同中質保金部分如何要求
建議:
1、明確質保金比例;
2、明確質保金付款時間;
3、明確質保金付款條件;
4、加入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質保金的違約條款。
質保期滿,如未發生質量問題、或發生質量問題後賣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解決的,買方應在質保期到期之日起N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金(本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萬元)。
Ⅶ 采購合同中標的物質量保證期,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1、買賣合同中,《合同法》規定了收貨方驗收的期限。
2、《合同法》第15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
3、根據上述規定,《合同法》規定的收貨方的驗收期限有以下幾種:
(1)有約定的,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驗收;
(2)未約定檢驗期限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驗收,這個合理期限就是指收貨方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期限;
(3)無法確定合理期限的,檢驗期限為2年;
(4)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2年的規定。
(5)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不受上述四項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