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開發合同
Ⅰ 網站建設的合同最好包含哪些內容
一、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要明確
由於網站建設項目包括多方面的工作以及網站建設完成之後的後期維護工作,所以合同需要確定哪些是承建方的義務、哪些是委託方的義務,以及雙方要求對方提供哪些相應的協助的權利。而且對於雙方各自的義務部分,必須相當明確地作出說明,以免在履行合同時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二、網站建設的完成如需要合作完成時,則需對合作的相關內容作出約定
如果承建方在工作中需要和委託方或者第三方進行合作,就必須清晰說明這種合作的流程,方式和要求。
三、項目建設工作流程與時間進度需作出說明
1、合同必須說明項目開展的工作流程。對於每個工作流程,需要概要說明承建方的工作內容,尤其對於需要企業參與的部分,需要說明企業的工作內容和要求。例如,調研時需要企業的配合和資源提供等;設計製作確認時的確認方式和確認范圍等。
2、對每個流程環節的完成時間要說明。合同需要給出每個流程環節的工作估計以及項目最終完工的日期估計,雙方可以根據需要,協商在進度限制上的嚴格度。
四、網站建設的質量要求盡量具體細化
1、網站建設質量主要指網站頁面設計,製作與網站程序的質量。合同需要對這些工作的質量作出周到的、盡量可度量的要求,譬如為保證瀏覽速度,建設方也可以對每個網頁的大小作出一般性限制。對於頁面設計與製作,由於對設計風格的認識差異會導致建設方和承建方的質量評判結果不同,同時設計質量也難以度量,容易出現建設方多次否定設計的情況。在這個時候需要用變通的辦法來彌合雙方的質量評判差異。例如,可以由承建方設計出幾種建設方要求風格的設計頁面,然後由建設方選擇,或者重復修正設計不能超過幾次,而承建方可以以半價收取落選設計頁面費用的代價來限制設計要求的變化。
2、對於網站功能性程序來說,合同應該對功能作出詳細的說明。如會員注冊登陸系統,那麼除了會員的注冊,登陸,退出外,系統還應該提供給會員什麼功能,譬如新聞定製等。
五、制訂出合適的網站承建費用支付標准和支付方式
1、支付標准網站建設業內一般採用按製作量記費的方式,譬如按頁面數量記費。但網站製作量,如頁面數量等,在製作過程中是變化的,所以在簽合同的時候無法給出整個網站建設完成後的確切費用。但是合同卻可以給出網站建設的收費項和收費標准,等網站建設完成後,統計整個網站的每項工作量,再結合記費標准來算出項目實際標的。這一條款關繫到日後合同標的的計算,所以請務必約定清楚。雙方不妨多花一點時間來協商這里的細節,以達到彼此在這一條款上的一致認可,以防日後引起不必要的爭執。
2、支付方式費用支付一般可以分成三次進行。一般合同簽署一周內支付一定數量,作為項目啟動費用;項目中期支付一定數量;項目結束後,計算項目實際標的,再支付余額。最好不要在合同簽訂之後網站還沒建設完成之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以免在網站建設不符合合同約定時,加大建設方追究承建方的責任的困難。至於最終如何支付,可由雙方協商一致來約定。
Ⅱ 網站製作合同如何簽訂
合同內,運行網站語言很難描述清楚,出現糾紛不好界定,最好註明和哪個運行的網站功能相當,並標明這個網站的網址,功能描述也按這個來,一旦引起糾紛,法官會拿這個對照。
我就讓石家莊的網站製作公司耍了,搜集的證據是電話錄音和微信,如果按合同描述,很難打贏官司,一審二審都勝訴了,申請強制執行了
Ⅲ 網站建設合同包含什麼
網站建設合同
項目名稱: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網站建設合同
委 托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地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傳 真:
受 托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地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雙方經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製作網站、網頁及相關技術開發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雙方明確,本合同所指服務是指甲方委託乙方建設 網站
所包含的滿足甲方需求的所有頁面設計製作服務及有關的資料庫開發與程序編寫服務。
1.2 雙方明確,乙方根據甲方提出需要獲得上述服務的詳細需求(見附件1網站建設詳細需求說明書),提交書面所需資料清單(附件2)和提供服務報價單(附件3),經甲方書面認可後簽訂本合同。網站建設詳細需求說明書可作為甲方驗收本項目的依據。
1.3 委託開發內容(附件4)
1.3.1 名稱:****網店建設(以下稱項目)。包括:域名注冊服務、網站互動式功能模塊服務。
1.3.2 工作進度與安排: ________________。
A. 網站建設程序開發期限: B. 頁面實施方案:
C. 網站功能、網站實施及更新 D. 工作成果 E.
1.3.3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1.3.4 交付、驗收標准和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3.5 維護期限:從網站交付之日起算,計12個月。
1.3.6 維護內容:網站程序修復及甲方錯誤操作處理。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為乙方提供網站建設所需的全部內容(以附件2為准),包括:網站功能、製作所需的文字、相關企業及產品圖片。
2.2 確認網頁的版式及色彩等,在網站發布之前對網頁內容進行修改,並對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進行驗收確認。如無法通過驗收,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亦有權監督乙方按期完成工期。乙方可以針對網頁色彩和內容提供相應的建議。
2.3 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費用。
2.4 甲方因網站建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屬甲方所有。
2.5在甲方按合同約定付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項目及相關作品、程序、文件源碼的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
2.6 由乙方代理申請的域名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上述與網站建設相關的全部資料和信息後開始工作,保證在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其網站之頁面製作的預覽版或風格頁,甲方認可後,由甲方該項目負責人在預覽版或風格頁的確認書上簽字或蓋章,表示對該預覽版或風格頁的設計予以認可。同時,乙方承諾不將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和信息用於為甲方進行網站建設和維護之外的其它任何用途。
3.2 如甲方對其已確認的風格及版式提出更改或重新製作的要求,應與乙方協商解決,發生工時大於一天時雙方協商由甲方支付相應的修改費用。甲乙雙方應重新確定完成日期並簽署補充協議。
3.3 乙方在網站建設和程序開發完成後,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初步驗收。甲方應在乙方發出通知後7日內驗收,對乙方提交的網站及程序初步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報告。甲方提出異議要求乙方整改的,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整改完畢後,甲方初步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報告。
3.4 在網站初步驗收合格後進行正式開放性試運行,運行測試期為15個工作日。在運
行測試期內,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保證網站運行正常及實現全部功能。
3.5 如果在網站運行測試完畢及甲方最終驗收合格後,甲方要求變更網站內容的,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變更要求。乙方應積極配合,就增加部分的費用按照乙方製作單價標准作相應變更。
3.6 乙方在前述約定的網站維護期內提供免費遠程維護服務。除不可抗力外,如程序問題發生故障後24小時內予以排除,確保網站恢復正常運行且修復後網站數據完整。
3.7 乙方保證在甲方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同時,將其所製作信息的完整版本交給甲方(包含製作源文件及相應更新文件),同時所製作的網站版權歸甲方所有。
3.8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內容、資料、服務等,對甲方網站及網頁的設計、編輯、製作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在使用本合同項目成果時給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9 乙方應自行完成甲方依本合同所委託之項目的設計、製作、開發及維護,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目全部或部分委託第三方;乙方如有需要須將本合同項目有關內容委託第三方製作、設計的,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保證該有關內容的質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並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會受到不利影響。
第四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密條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參考資料:http://wenku..com/link?url=_IgJaExrBrlxitNrTz01aGz7Dp-PiyaqaZHgQpcDIyfBYh7JME-psQcG
Ⅳ 網站的設計開發屬於技術開發合同,還是技術服務合同
網站設計開發,可能屬於技術開發合同,也可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通常情況下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1、因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通常為「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發。通常為一方委託他方開發,或兩雙方合作開發。對於開發出來的「技術」法律規定沒有特別約定時,委託開發的專利申請權屬於研發人,委託人可免費使用。合作開發的專利申請權為雙方共有。最特別的是使用權、轉讓權在無約定情況下,無論是委託開發、還是合作開發,雙方都享有。
我們常見的大多數網站開發,並不涉及「新技術」生產的問題,也不存在開發方享有轉讓和使用權的問題。
2、而技術服務合同,則更符合大多網站設計合同的特徵。技術服務合同通常是委託人按照約定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完成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並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由委託人接受工作成果並支付報酬。受託人利用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受託人。委託人利用受託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委託人。
顯然,大多數網站設計合同都符合技術服務特徵。
3、兩種合同最明顯的區別還在於:合同風險的承擔不同,通常開發合同,產品不能開發的風險除人為原因外,都是雙方互擔。而服務合同受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合同法》
第三百三十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條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