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老師合同

老師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1-20 23:42:28

『壹』 家長和任課老師,班主任三個之間合同書怎麼寫

家長和任課老師,班主任三個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
也不能簽訂教育方面的合同,
老師教書育人是職責也是權利,不能以權謀私。

『貳』 教師編制和合同制的具體區別是什麼

一、福利待遇不同

編制教師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無編制教師工資固定,在職稱晉升和工齡方面,一般無法保證。

二、穩定性不同

1、有了編制,就相當於擁有了一個「鐵飯碗」,工作更有保障,更穩定。

2、無編制的學校教師往往屬於臨聘人員,無法晉升,無法調動,即你只屬於某一學校臨聘人員,往往也無職稱,更無職稱工資。

三、晉升的不同

職稱工資可以隨著職稱升高而升高,工齡增加工齡工資也增加。無編制人員工資固定,在職稱晉升和工齡方面,一般無法保證。

四、退休後享受的待遇不同

合同制老師就是無編制的是臨時員工,退休後按照與當初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處理。有了編制學校教師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2)老師合同擴展閱讀:

考取教師資格證學歷的要求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叄』 代課老師和合同老師的區別

1、簽合同不同。用人單位一般不與代課老師簽合同(法律條文沒用,不幹就走人)。更不會給繳納保險。需要就留,不需要就回。因為這個工資是單位自己掏,或是由這個學校的主管部門出。

2、享有保險不同。合同制的享有各項保險。

3、工作穩定性不同。有編制的教師,工作很穩定,享受學校較多福利,基本上不犯大錯誤,不會被開除。且離職的與否決定權在上級單位,學校本身不能決定。同時工資由當地人事勞動局核算,單位是無法決定其工資的。因此說在編教師是所有類別的教師中最穩定的。

(3)老師合同擴展閱讀:

合同制教師,是編外教師。一般來說人事決定於所在的學校,工資福利一般也是所在學校決定。但是,合同制教師和在編教師一樣,一般也是通過事業單位教育類招聘考試進行招聘,所以說,雖然參加的是事業單位考試,但是這個教師的崗位卻不一定是有編制的。

普遍來講,如果招聘的是在編教師,單位的招考公告里會明確表示,所招的是「在編教師」,如2018年臨沂蘭山區招聘的應屆重點師范類院校畢業生,明確寫道「引進的應屆優秀畢業生列入事業編制,安置到區直駐城初中學校任教和區直中專學校任教」。

相反,如果沒有明確招的是在編教師,且簽訂的是有年限的聘用合同,則一般是合同制教師。

在以前,在編與不在編,待遇可謂是天上地下,但現如今已經大為改變。

為吸引考生報考教師,大部分地區已經大幅提高合同制教師的待遇。其工資待遇、評優樹先、外出培訓、職稱評聘、「五險一金」等方面與正式在編教師同等對待。國家近期也提出教師要:同工同酬。

因此說,現如今教師在編與不在編,差別已經不大了,只是一個名分與否的問題。同時,只要不犯太大錯誤,合同制教師也是會一直續聘的,不會辭退,這也是一種對聘合同制教師的承諾。

同時,合同制教師也是可以向在編教師轉化的。這個需要因人而別,因地而別,在這里師姐就不再贅述。

『肆』 教師合同違約金

只要你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信,或單位批准你辭職就行了 。參考以下資料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伍』 在編教師也要簽合同嗎

在編教師,如果教師是聘用制的,是需要簽訂聘用合同的的。

一、隨著2008年新的勞動法的出台,以前的事業單位聘用的員工以及臨聘的工作人員也是適用勞動法保護和調整的。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5)老師合同擴展閱讀:

編制教師優勢

第一,教師的編制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實際操作中,因各地區經濟水平發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統在繳交社保方面只繳交部分,不繳交生育保險和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並軌,有望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有編制的教師工資組成由基本工資、津補貼、職稱工資等組成。職稱工資可以隨著職稱升高而升高,工齡增加工齡工資也增加。無編制人員工資固定,在職稱晉升和工齡方面,一般無法保證。近幾年雖然在改革,但實際操作中仍然與在編老師存在很大差異。

第三,有編制的教師工作更有保障,更穩定。可以調動,退休後享有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