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轉移
頂讓方一般出現在不動產轉讓中。頂讓也就是接手轉讓的意思。頂讓方是相對轉讓方而言,比如甲把租賃來的店鋪轉讓給你,甲就是轉讓方,你就是頂讓方。
從法律上看,房地產轉讓具有以下特徵:
(1)房地產轉讓人必須是房地產權利人,而且該權利人對房地產必須擁有處分權,如所有權人、抵押權人等。
(2)房地產轉讓的對象是特定的房地產權利,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權。
(3)房地產轉讓的方式包括買賣、贈與、互易、繼承、遺贈等合法方式。
(4)房地產轉讓時,房屋的所有權必須與土地使用權一起轉讓。即地產轉讓時,該土地上的房屋必須同時轉讓;房產轉讓時,房屋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一並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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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轉讓過戶的內容::
(一)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
(二)確定房屋面積,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三)提交相關文件,填寫《登記申請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四)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小區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
(五)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並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另外,在繳納印花稅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時需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
⑵ 公司合同轉移有賠償嗎
通常,勞動關系的轉移並非出自勞動者本人的個人意願。因此,為了保護勞動者,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轉移前後的工作年限是連續合並計算的。將來勞動者無論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享受法定帶薪年休假,都有相應保障。
勞動者能否得到離職經濟補償,主要看在業務劃轉過程中原公司與新公司之間達成的協議。如果雙方約定由原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則員工將來在新公司離職時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年限,僅從入職新公司以後計算。如果雙方約定,原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是由新公司一並承擔將來員工離職時的經濟補償金,則員工主張現在獲得經濟補償金將不會得到滿足。
⑶ 買賣合同中轉移風險與承擔責任的問題
在需要運輸的買賣合同中,賣方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之後,風險就發生轉移,是指專假如屬在運輸途中,貨物發生了毀損或者滅失,那麼賣方依舊有權利請求買方付款,買方不能以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為理由拒絕支付貨款。由於買方支付貨款之後,仍可以依照與承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可以要求承運人承擔貨物毀損的責任,但是要注意承運人免責的情況,例如因貨物的自然屬性導致的損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