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侵權
Ⅰ ipad侵權案有哪些焦點
2009年唯冠(台)轉讓除中國大陸外的ipad商標
2010年1月ipad1於蘋果公司發布會上出展 尚未在發行
2011年9月ipad2在中國大陸開始發行
2010年8 月唯冠(台)破產
2010年4月蘋果公司狀告唯冠(深)商標侵權
2011年12月深圳中院一審駁回
2011年12月唯冠公司代理律師表示已經對蘋果經銷提起訴訟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
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的,可以向貨物進出境地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提供足以證明侵權事實明顯存在的證據。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應當放行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
(一)海關依照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扣留侵權嫌疑貨物,自扣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的;
(二)海關依照本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扣留侵權嫌疑貨物,自扣留之日起50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並且經調查不能認定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侵犯知識產權的;
(三)涉嫌侵犯專利權貨物的收貨人或者發貨人在向海關提供與貨物等值的擔保金後,請求海關放行其貨物的;
(四)海關認為收貨人或者發貨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貨物未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知識產權的;
(五)在海關認定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為侵權貨物之前,知識產權權利人撤回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的。
盡管唯冠窮盡各種法律手段本身是合乎規則的,但我個人認為,申請海關保護,尤其是禁止iPad出口也許「玩大了」,對唯冠一方未必有利。之前,蘋果和唯冠訴訟的影響基本局限於大陸,不管怎麼說都是知識產權糾紛,而一旦海關真的禁止iPad出口,可能會對IT全球產業鏈造成影響,也有可能導致其代工廠的工人大量失業,這些都是政府非常不願意看到的。唯冠在手法上如果表現的過於高調和激進,也許會招致政治干預,迫使其盡快與蘋果和解,畢竟這是一家快要破產的公司,帶來不了任何就業和稅收。
Ⅱ ipad商標侵權案的事件簡介
2010年,蘋果向法院請求判決「iPad」商標權的所有權,並向深圳唯冠索賠相關費用。該案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並於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並由蘋果方承擔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56萬元。2012年2月29日,iPad商標權權屬糾紛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庭審中雙方言辭犀利對抗激烈,庭審結束後,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Ⅲ ipad真的侵權嗎
深圳唯冠:
向渠道商發公開信
在蘋果發布新款iPad的同時,深圳唯冠向蘋果iPad產品中國的供應商與經銷商發表公開信,稱雖然美國蘋果公司在深圳市中院對「iPad」這個商標權屬作出判決後提起了上訴,但截至目前,深圳唯冠仍是「iPad」注冊商標唯一合法的權利人。
在聲明中,深圳唯冠「警告」蘋果在中國市場iPad產品的所有渠道商,立即停止銷售、倉儲、運輸、郵寄等侵權行為,否則將採取最為嚴厲的措施追究相關方的一切法律責任。
Ⅳ ipad商標侵權是怎麼回事
iPad商標門始末
2月24日,美國蘋果公司、IPADL()公司起訴深圳唯冠iPad案在深圳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當天深圳中院第十五庭座無虛席。
這場糾紛緣起一份授權委託書。2009年12月23日,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唯冠」)授權該公司法律顧問麥先生簽署協議,將八項 i-Pad商標一並轉讓給IPADL。本報獲悉的授權委託書中顯示,授權方為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並有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和負責人楊榮山的蓋章。
IPADL於2010年將其持有的全部iPad商標轉讓給了蘋果。
雙方的爭議在於,授權方的台灣唯冠是否有權代表深圳唯冠處理iPad在大陸的商標。蘋果方面向深圳中院提交的證據認為,在簽署委託書的兩個月之前,電子郵件署名為JonathanHargreaves的IPADL代表與台灣唯冠法務部電子郵件署名為HuiYuan的代表,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展開談判,談判提及台灣唯冠是否能代表深圳唯冠的細節。郵件中,HuiYuan告知I-PADL,台灣唯冠方簽約代表由麥先生擔任,協議在台灣簽署。
公開信息顯示,台灣唯冠和深圳唯冠都是唯冠國際(00334.hk)的子公司,但雙方股權沒有交叉關系。深圳唯冠的另一位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這個案件其實是台灣唯冠無權代表,因為它沒有iPad商標在內地的所有權。而根據內地的公司法,雖然台灣唯冠和深圳唯冠都是唯冠國際的子公司,唯冠集團依然無權處分深圳唯冠的資產,更何況深圳唯冠的法人並非楊榮山。
而深圳唯冠認為,台灣唯冠與I-PADL公司2009年12月23日簽訂的協議第11條明確約定,往來郵件均已被書面正式協議取代,不作為任何依據。
「這其實是個荒唐的鬧劇,蘋果發現iPad大陸商標的擁有人不屬於台灣唯冠而是深圳唯冠後,開始著急了並先聲奪人。」肖才元表示。
事實上,兩個戲劇性的因素讓該案更顯得撲朔迷離。
蘋果在香港法院提起的訴訟案件中,所提交的材料顯示,IPADL公司實為蘋果公司律師操作下成立的具有特殊目的的,旨在用於收購唯冠手中i-Pad商標權的公司。
2010年4月3日,iPad產品在美國開始向公眾銷售。2010年4月7日,IPADL以10英鎊的價格向蘋果轉讓了其全部的iPad商標。
一家大型企業的代工人士稱,蘋果以IPADL名義向唯冠洽購iPad商標,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自己來頭太大對方漫天要價,而且注冊公司縮寫為IPADL也好解釋收購的商標的原因,但糾紛發生後,蘋果律師的疏忽就要讓蘋果公司付出代價了。
肖才元認為,深圳唯冠本來是和I-PADL之間的糾紛,蘋果就這樣強勢插入了進來,IPADL的疏忽顯而易見,根據相關規定,蘋果的代理根本不成立。
更為戲劇性的是,IPADL公司授權代表郵箱標明的主人——onathanHargreaves可能根本不存在。肖才元稱,他從蘋果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的材料中得知的,根本不存在此自然人。由此斷定,原告在申請辦理公證時,對公證機構隱瞞了這一事實。
商標門困局
在商標門尚未有結果之前,從2010年9月份開始,蘋果已經將iPad送進了大大小小的咖啡館和時尚人士的工作包。
而iPad商標在2010年3月22日,已被深圳唯冠的八家債權銀行給查封。蘋果提交給深圳中院的 《起訴狀》稱,IPADL於2010年4月7日將iPad商標轉讓給了蘋果公司。
「蘋果公司和IPADL將已被依法查封的商標簽署轉讓協議,純屬鬧劇。而且該協議是在明知IPADL不可能受讓我方iPad商標之後簽署的,顯然不產生任何效力,並且是惡意的。」肖才元表示。
在蘋果將iPad在內地尚有爭議的商標做成既成事實後。現實狀況是,深圳唯冠卻無力反擊。
按照相關規定,如果深圳唯冠要起訴蘋果,需要巨額的財產擔保。而深圳唯冠這家曾是中國外貿出口百強的企業目前幾近破產。而蘋果需要面對的問題是,如果敗訴,其iPad商標怎麼辦?
上述代工業人士稱,蘋果肯定不允許這個商標流失,如果敗訴了也只能和解,這也是深圳唯冠為什麼在幾近破產的情況下要將這宗官司打到底的原因。
謝律師說,蘋果公司對深圳唯冠造成的損失是無法計算的。根據我國法律,若無法計算受損方的損失,可以獲利方的盈利作為計算標准。對於這一說法,和君創業的媒體負責人黃一丁認為,因為蘋果在內地有很多加工代工廠,在內地生產拿到海外去銷售,這一部分損失需要通過海關進行計算,因此非常復雜。據了解,和君創業是唯冠電子全權委託處理這起商標糾紛案件的公司。
本報多次聯系過蘋果中國的工作人員,其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而負責蘋果的公關公司人士表示已經被更換。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蘋果的iPhone在進入內地市場時,也是先進入中國然後和解轉讓的。
根據漢王招股意向書披露的信息,2009年7月18日,漢王與蘋果簽訂了365萬美元的iPhone商標和解及轉讓協議。而在此之前,iPhone已經在內地開始發售。
回答者:yahen 要做就做最好!
Ⅳ ipad商標侵權案的事件結果
ipad商標侵權案的事件結果:
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標爭奪一案達成和解,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以獲得iPad在中國內地的商標使用權。
唯冠蘋果iPad糾紛大事記:
2000年,唯冠集團注冊了iPad在歐洲與世界其他地區商標。次年,唯冠大陸子公司深圳唯冠注冊了iPad中國商標。
2009年12月,蘋果通過旗下英國子公司IP Application支付3.5萬英鎊從唯冠台灣子公司唯冠國際手中買下了iPad全球商標權。
2010年1月,蘋果正式發布iPad。2月,蘋果以深圳唯冠連續3年停止使用iPad商標為由要求中國商標局撤銷1090557號商標。
2010年4月,蘋果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唯冠,認為基於之前轉讓協議,自己持有iPad商標在大陸的所有權。但深圳法院駁回了這一訴求,認為蘋果是與唯冠國際達成協議,並未與深圳唯冠簽署合約,而也沒有證據表明深圳唯冠批准了這一協議。
2011年,唯冠在深圳與惠州兩地起訴蘋果經銷商,要求禁售iPad。2月,蘋果在深圳法院起訴深圳唯冠,要求深圳唯冠進行賠償並確認蘋果在大陸擁有iPad商標權,這是雙方首次正面交鋒。3月,深圳唯冠向北京工商局投訴,要求對商標侵權的蘋果實施罰款。12月,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蘋果敗訴,其賠償與商標要求均被駁回。
2012年2月22日,深圳唯冠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起訴蘋果總經銷商侵權,但法院未宣判。2月29日,蘋果在深圳起訴深圳唯冠要求獲得iPad在大陸商標權的二審在廣東高等人民法院開庭。
2012年4月1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富邦公司(唯冠科技債權人之一)申請唯冠破產清算要求遭拒。
2012年5月9日,美國加州高級法院法官馬克·皮爾斯5月4日應蘋果的請求,駁回了唯冠起訴蘋果iPad商標侵權一案。
2012年7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宣布,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權問題達成和解,蘋果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和解費用。
Ⅵ ipad商標侵權案的事件詳情
2000年,當時蘋果並未來推出iPad平板電腦,唯源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個國家與地區分別注冊了iPad商標。2001年,唯冠國際旗下深圳唯冠科技公司又在中國內地注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
2009年12月23日,唯冠國際CEO和主席楊榮山授權麥世宏簽署了相關協議,將10個商標的全部權益轉讓給英國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其中包括中國內地的商標轉讓協議。協議簽署之後,英國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萬英鎊購買所有的iPad商標,然後英國IP公司以10萬英鎊的價格,將上述10個iPad商標所有權轉讓給了「蘋果」。
2012年02月17日,惠州市中級法院已經判當地蘋果經銷商構成侵權,禁止其銷售蘋果iPad相關產品。這是國內法院首次認定蘋果商標侵權。深圳唯冠起訴深圳國美的案子也正在等待判決結果。
2012年2月29日,二審開庭,當庭並未宣判結果。
Ⅶ 蘋果IPAD在中國大陸的侵權時怎麼回事
在蘋果的「果粉」眼裡,iPad就是蘋果的產品,怎麼商標一下子又變成別人的了?聲稱商標所有權人的唯冠在這裡面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呢?
值得注意的是,各國商標法遵循的原理基本都是「注冊在先」,即誰先注冊了這一商標,誰就擁有這一商標的權利,這也才有了「中國百年老店的商標被國外知識產權機構搶注」的事件。但為彌補「注冊在先」原則可能在實務中產生的紕漏,商標法還規定「使用在先」的原則,即使用在先的人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對抗注冊在先的商標權利人。
在蘋果與唯冠的案件中,蘋果2010年在市場上推出iPad產品之前,並沒有使用過iPad這一標識,所以不存在「使用在先」的情況。
從「注冊在先」來看,成立於1995年的深圳唯冠公司在2001年取得了「iPad」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唯冠的主營業務是顯示器等。此後,2001年到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灣唯冠分別在歐盟、韓國、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泰國、越南等國家和地區共計獲得8個「iPad」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
但蘋果方面不想對iPad名字有所更改,於是一家英文名稱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縮寫:iPadL,以下簡寫為IP)的公司於2009年8月11日在英國倫敦注冊成立。
2009年12月23日,IP公司與台灣唯冠公司簽署協議。協議第1條約定:台灣唯冠以35000英鎊對價向IP公司轉讓包括涉案商標在內的共10個商標;協議第2條約定:IP公司在其收到台灣唯冠正當授權的董事代表簽署的本協議和各國轉讓協議正本後7日內,按照台灣唯冠的指示支付對價。
同日,台灣唯冠與IP公司簽訂《中國商標轉讓協議》,約定台灣唯冠以1英鎊的對價將涉案商標轉讓給IP公司,該份協議的簽署人為麥世宏和IP公司董事HAYDN WOOD。
此後,2010年4月7日,IP公司與蘋果公司簽署協議,轉讓所有其取得的「iPad」商標相關權益。同時,蘋果公司和IP公司向中國商標局申請大陸iPad商標的轉讓過戶,被中國商標局駁回。
然而,就在按照中國法律iPad商標權屬並未發生轉移的情況下,蘋果公司在其生產的平板電腦產品上使用「iPad」商標,並向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市場銷售了上述商品。
而此時的唯冠,由於債務問題糾纏被外界認為要進入破產邊緣,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唯冠的最大客戶美國寶麗來破產,造成應收貨款未收回,加上美國對多家液晶屏生產企業提起反壟斷訴訟引發的巨額賠償,唯冠陷入債務危機。
根據唯冠公告,彼時的流動負債凈額達28.7億元,38億元貸款逾期未償還,另對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等8家銀行的負債大約為1.8億美元。2009年底,以8大銀行為代表組成的債權人會議最終決定對唯冠進行債務重組,和君創業公司臨危受命,擔任了唯冠科技的債務重組顧問。
然而,和君創業發現唯冠科技幾乎沒什麼值錢的資產,僅有iPad商標最有價值。據公開報道,2010年10月開始,和君創業總裁李肅推動唯冠的8家債權銀行聯合起來向蘋果公司索償100億元人民幣。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2010年4月,深圳唯冠獲悉蘋果公司銷售標有「iPad」商標的平板電腦的消息後,向蘋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為涉案商標的真正權利人,並要求蘋果公司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但是,蘋果公司沒有理睬唯冠的要求,繼續在中國市場銷售印有iPad商標的產品, 2010年6月,蘋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蘋果公司依法取得了涉案商標的專用權,要求確認其為涉案商標專用權人,並以此為由申請查封保全了涉案商標。
2011年底,一審判決蘋果敗訴。蘋果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案件目前還在審理過程中
Ⅷ ipad商標侵權問題
指的是美國蘋果公司(Apple Inc)與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標權爭奪案 。 漫畫:iPad內地商標戰
近日,備受業界關注的蘋果狀告唯冠索iPad商標權一案一審敗訴,如果該判決生效,蘋果在中國內地將喪失「iPad」的商標權。這意味著,一旦判決生效,蘋果iPad在內地要麼改名,要麼支付給唯冠天價商標授權費。 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蘋果一審敗訴。2010年,蘋果要求法院判「iPad」商標權歸其所有,並向深圳唯冠索賠商標權屬調查費、律師費所受損失400萬元。該案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並於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此案。然而經過一年多的訴訟,判決結果令蘋果大失所望。前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56萬元由蘋果方承擔。[1]
Ⅸ 蘋果的iPad是是侵權了嗎
在中國大陸商標侵權,ipad商標在大陸為深圳唯冠公司所有
Ⅹ 蘋果ipad商標侵權案敗訴,蘋果公司採取了什麼樣的決定
上訴到廣東省高院,很快就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