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糾紛
⑴ 遇到消費糾紛,連工商局都不能處理的應該找誰
保留證據,然後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你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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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
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⑵ 工商管合同糾紛嗎
如果投訴,抄可以到工商分局的合襲同科進行投訴,他們會進行調節的。你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訴。
但是需要特別強調:
1、對方和你簽訂合同的,是否是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不是,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和法人單位簽訂協議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其出具授權,授權某人簽訂。
2、該合同是否已經履行一部分,這個履行是指對方的履行而不是自己的。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簽訂的,則無論對方履行與否,合同都是有效的合同,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簽訂的,則需要看是否有授權或者對方是否實際履行,如果有授權,和法定代表人簽署性質相同。如果沒有授權,但是對方履行了合同,則說明對方知曉並默認合同的合法性。
如果不注意上述,對反則可能以員工私自以公司名義簽訂協議為由逃避責任,因為法人不可能時刻拿公章的,所以即使蓋了公章也沒有效的,必須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