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侵權
❶ 什麼是侵權行為的認定
(1)侵權行抄為是一種單方實施的事實行為。 侵權行為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發生的,且侵權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並不是當事人所預期的,因 此,侵權行為屬於事實行為。
(2)侵權行為是一種民事違法行為。 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及時違反法律的規定,為法律所不許,其實質就是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
(3)侵權行為是加害於他人的行為。 侵權行為的對象包括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侵權行為所侵害的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物權,繼承權,知 識產權等絕對權,一般不包括債權。除民事權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屬於侵權行為法保護的范圍。
(4)侵權行為是應承擔侵權責任的根據。侵權行為是一種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這種法律後果 就是侵害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❷ 「侵權」是什麼意思怎樣才算侵權
什麼是侵權行為,侵權行為的類型及侵權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是,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侵權行為一般是指行為人由於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行為人雖無過錯,但法律特別規定應對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也屬於侵權行為。
從構成要件區分,侵權行為可分為一般侵權行為與特殊侵權行為。 什麼是侵權行為,侵權行為的類型及侵權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是 答: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侵權行為一般是指行為人由於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行為人雖無過錯,但法律特別規定應對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也屬於侵權行為。
❸ 什麼叫侵權
什麼叫侵權
侵權釋義:
侵犯、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侵權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
❹ 名字侵權是什麼意思
《民法通則》 [1] 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侵權表現
編輯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盜用和冒用姓名的區別:盜用主要指盜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盜用B的姓名,向C說自己是B的好友,騙取C的信任從而獲得某種利益。冒用則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說自己就是B,進行欺騙從而獲得某種利益。
姓名權屬於具體人格權,指自然人享有的決定、變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權利。姓名包括登記於戶口簿的正式姓名,藝名、筆名等非正式姓名。
姓名權侵害主要表現在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如發現上述情形,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害等。
姓名權的法律特徵
第一,姓名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權;
第二,姓名權的客體是自然人對自己人格的文字標識的專有權。姓名權的核心問題就是專有權,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權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
第三,姓名權的基本義務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權是絕對權、對世權,除了享有姓名權的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義務主體,都負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權的義務。
❺ 侵權三要素是什麼
想要證明侵權要從三方面入手:首先要證明被告人對於受害人有注意的責任,其次這種注意的責任被打破,最後受害人因此受到了傷害。
❻ 什麼是侵權
須要明白什麼叫隱私,民法上的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對自己個人秘密和個人私生活進行支配,而別人不得干涉的權利.公交車是一個公共場所,在公共場所的行為能不能構成隱私呢?我覺得很難.倒是可以以名譽權追究其責任.
❼ 什麼叫做侵權
從你說的情況看,雖然是高仿鞋,如果不打李寧的商標,便不算商標侵權;如果李寧對其鞋子沒有申請專利,你同樣無需擔心會侵犯其專利權。不過,以你所言,你賣的是仿冒李寧的鞋,當然算侵權了,在李寧公司還沒有採取法律行動之前,建議你先不要經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