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動合同
A. 新勞動合同
公司做法是勞動合同法中關於競業限制的規定 是合法的 但競業限制期限最多為兩年 且要在競業限制期間給你補償的 如果沒有補償的競業限制屬於無效條款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B. 哪裡可以下載最新勞動合同
最新勞動合同範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編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准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和國家法定節日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對乙方實行 工資制度。
乙方工資標准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資每月 元。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每月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工的,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生活費或按 執行。
第五條 保險福利
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等)。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規章制度
甲方應依法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獎懲、安全生產、勞動紀律、職業培訓、競業限制等,對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職業培訓。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變更本合同約定內容的,需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填寫《勞動合同變更書》。
《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調節或申請勞動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約定條款與今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鑒證時間 年 月
C. 勞動合同法全文 最新版
勞動合同法全文最新版,這個我也沒有用過,也不清楚,也不知道,所以說很不好意思,很抱歉,這個真的沒有辦法幫助你,你可以自己去書店裡面買一本最新的勞動合同法就知道了
D. 新勞動合同法內容是與舊版勞動合同法有啥區別
新勞動合同法的內容主要包含:
一、關於立法宗旨
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二、關於調整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4)最新勞動合同擴展閱讀:
將第六十六條修改為:「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規定的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將第九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E. 最新勞動合同是什麼樣子的
白色的封面,上面寫著勞動合同四個大字,翻開裡面寫著各種約定。最後面是雙方簽字確定的空白。
《勞動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勞動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F. 勞動合同法全文 最新版
《勞動合同法》共有九十八條,第五十條規定如下: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專止勞動合同時出具屬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