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電合同
① 什麼是供用電合同了
供用電合同是指裝表前與客戶簽訂的協議。
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② 要怎麼簽訂居民用戶的供用電合同
合同上應該都有,交房日期之前的費用開發商承擔
③ 供用電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供用電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供電的方式、質量和時間。供電方式包括主供電源、備用電源、保安電源的供電方式以及委。托轉供電等內容。供電質量,是指供電頻率、電壓和供電可靠性三項指標。
二、用電容量、地址和性質。用電容量是指供電人認定的用電人受電設備的總容量,以千瓦(千伏安)表示。用電地址是指用電人使用電力的地址。用電性質包括用電人行業分類和用電分類。行業分類分為農業、工業、建築業等七大類和城鄉居民生活用電。用電分類包括大工業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商業用電、居民生活用電等。
三、計量方式和電價、電費的結算方式。計量方式,是指供電人如何計算用電人使用的電量。供電企業應在用戶每一個受電點內安裝用電計量裝該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人計算電費的依據。電價是指供電企業向用電人供應電力的價格,電費是電力資源實現商品交換的貨幣形式。為防止電費的拖欠,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採取下列結算方式:1.收取電費保證金;2.採取預付電費制;3.有賬務往來的,可商訂價款互抵協議;4.提倡採用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的結算方式;5.由供、用、銀行三方商簽每月電費有期劃撥協議。
四、供用電設施的維護責任。在合同中雙方應當協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管理責任的分界點,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於供電人,由供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於用電人,由用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除前四項合同應當具備的內容外,當事人還可以約定其他認為需要的事項,如合同的有效期限、違約責任等。
④ 供用電合同的完整定義是
供用電合同是指供電企業裝表前與用戶簽訂的協議。
⑤ 供用電合同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合同內容包括:供電方式、供電質量、供電時間、用電容量、用電地址、用電性質、計量方式、電價、電費的結算方式、供用電設施維護責任的劃分、合同的有效期限、違約責任及雙方共同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條款。
⑥ 供用電合同與一般合同的區別
這兩種合同復的主要區別體現在制標的的特點上。供電合同的標的是電能,具有特殊性,不能存儲、不能中斷,使用具有連續性,沒有質量標准等等。
主要有以下區別:
1.供用電合同供電一方當事人是法定的供電企業,其他類型的企業不能擅自供電。其他合同的當事人一般沒有特別的限制。
2. 供用電合同的標的是電能,也只是電能不包括其他標的。
3.供用電合同是一種連續性的經濟合同,一旦開始執行,沒有特定的結束期限。
4. 供用電合同是免除責任的經濟合同。
5.供用電合同的違約責任形式是法定限額賠償責任,是按實際損失電量和相應電價進行賠償的經濟合同,而不是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其他合同可以根據情況約定賠償標准
6.供電合同的內容和其他合同存在重大差異。
7.供電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只能由供電企業提供,用戶無法自行擬訂。其他合同可以由雙方協商擬訂。
⑦ 供用電合同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供用電合同的內容:包括供電的方式、質量、期限、用電容量、地址、性質、計量方式、電價、電費的結算方式、供用電設施的產權分界及維護責任等條款。
⑧ 供用電合同包含哪些條款
供用電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供電方式、供電質量和供電時間;
(二)用電容量和用電地址、用電性質;
(三)計量方式和電價、電費結算方式;
(四)供用電設施維護責任的劃分;
(五)合同的有效期限;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共同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條款。
⑨ 什麼叫供用電合同
供用電合同是供電人與用電人訂立的,由供電人供應電力,用電人使用該電力並支付電費的協議。合同的標的,是一種特殊的商品——「電」,由於其具有客觀物質性並能為人們所使用,因而屬於民法上「物」的一種。供電人將自己所有的電力供應給用電人使用,用電人支付一定數額的價款,雙方當事人之間實際上是一種買賣關系。
供用電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1.合同的當事人是供電人和用電人。供電人是指供電企業或者依法取得供電營業資格的非法人單位。用電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2.合同的標的是一種無形物質——電力,雖然客觀存在,卻看不見,只有在連續使用的過程中才能表現出來。
3.供用電合同屬於持續供給合同。供電人在發電、供電系統正常的情況下,應當連續向用電人供電,不得中斷。
4.供用電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條款訂立。供電企業為了與不特定的多個用電人訂立合同而預先擬定格式條款,雙方當事人按照格式條款訂立合同。對供用電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用電人,可採用非格式條款訂立合同。
5.電力的價格實行統一定價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