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合同
⑴ 婚姻協議書範本
離婚抄協議書
男方:_________(寫明姓名、襲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女方:_________(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雙方經過充分考慮、協商,現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如下(簡述雙方離婚的原因):
一、雙方在感情上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因此,雙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系(雙方是否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確子女的撫養歸屬權及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的負擔,並寫明給付上述費用的具體時間、方式。在撫養費條款之後,還應當就非直接撫養一方對子女的探望權作出時間、地點等明確具體的約定_________。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_________(含房產、物業、電器、傢具、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現金存款、有價證券、股權等)。
四、對債權債務的處理_________(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的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的具體處理)。
男方(簽字):_________女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 夫妻婚姻協議書怎麼寫
其實夫妻婚姻協議書就是一個雙方約定。內容包含了夫妻各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還包括了夫妻間的忠誠度、財務收支管理、日常的家務承擔分配、家庭規劃貢獻度等等都是需要寫進協議的內容。
⑶ 婚姻合同書
此合同顯失公允,若女方出軌,男方還要付款嗎?當然該合同若是男女雙方的真實意志表示,且不與現行法律相沖突的前提下才有效。
⑷ 婚姻協議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於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簽訂的關於解除婚姻關系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如果雙方簽字以後,在婚姻登記處辦理了離婚手續就具有法律效力。
⑸ 婚姻協議
從道義上講,你的這種協議叫做「夫妻忠誠協議」,夫妻之間的忠誠靠的是相互理解和尊重;信任和真愛。忠誠不是寫在紙上的,而是墨守在心裡。如果夫妻之間沒有了忠誠和信用,那麼這一紙協議還能保證得了嗎?還有意義嗎?所以,彼此的忠誠,靠的是那份對彼此的責任、對家庭的責任、對孩子的責任、對社會的責任等等。
從法律上講,協議的合法性是協議有效與否的重要條件之一,由於約定:把丈夫行為出軌作為凈身出戶的條件,其約定具有違法性,即使雙方簽字認可,法律也不會支持,違背法律的協議至簽訂之時起即無效。
⑹ 婚姻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夫妻針對雙方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契約,內容涉及諸多方面,如約定財產的歸屬,約回定一方有答不忠行為時給對方的賠償數額,甚至有約定空床費的情形。
《合同法》第2條第2款規定了「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即關於婚姻關系的協議不能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但根據《婚姻法》第19條第2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規定,《婚姻法》對於夫妻有關財產的約定是給予充分保護的。只要雙方自願簽訂的協議,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應當尊重婚姻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但如果該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對其效力應予否定。如有的協議約定「婚後雙方任意一方提出離婚的,向對方予以賠償」,該約定即為無效,因違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限制了當事人離婚自由權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⑺ 婚姻協議書
婚姻協議書要依據原則:平等、自願、合法、誠實信用,協商一致來制定,婚姻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生效,首先,協議的簽訂需要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情況,且所表示的意思是自己的真實意思,不存在脅迫、欺詐等事由;,還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最後,原則上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但如果協議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婚姻協議書雙方是自願、表達真實意思,要有具有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約定的合法行為義務、約定違約責任、夫妻人身權利義務或財產權利義務為內容的,不存在脅迫、欺詐等事由,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⑻ 關於婚姻協議書
在協議離婚中,離婚協議書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願」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而離婚協議書中它不僅應明確是表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同時還應明確雙方離婚後比較重要的問題,如孩子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為雙方日後的平靜生活創造良好基礎。反之,可能會雖然離婚,但是還有許多遺留問題給雙方帶來麻煩。
離婚協議書範文
協議人(男方): 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 身份證號:
協議人為明確婚前婚後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後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
(二)動產: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
(二)動產:
二、協議人雙方婚後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後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婚後取得的:
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基於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一方婚前婚後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後,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若在婚後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於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為保證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後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用於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賬戶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後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婚後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⑼ 婚姻協議約定怎麼寫,婚姻協議約定範本,標准格式
婚姻協議約定範本
男方: 先生
女方: 女士
雙方均屬獨立自然人,完全具備民事活動能力,遵循自願、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此合約沒有違背公民基本權利下而訂定的,本意唯對婚姻愛情的未來表明態度作出承諾,就關於《婚姻之同意——婚姻登記的婚姻合同(marriage pact)公約》,雙方的婚姻合同是以結婚前後財產共有規定——分為[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兩大類別。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和平共同協定,雙方在婚姻登記前,共同研究達成此《婚姻合同約定》,是對保護結婚前後男女雙方的切身問題,而做出了具體的[婚姻約定],女方享有特殊的自由地位(自權人),繼續擁有婚前婚後所取得的一切財產。雙方於2007年5月28日簽定以結婚協定、青春損失賠償協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協定三個分類為中心的[婚姻協定]。
一.結婚協議
1.婚前男方要准備好基礎住房、基本的生活用品,並提供生活開支。
2.男方不得干涉女方的人身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女方造成身、心、靈傷害,不得妨礙女方交朋結友及干預女方正常的工作,但女方不能[紅杏出牆]。
3.男方的工資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交付給女方支配,男方不得違約,否則女方有權提出離婚,[婚後財產]不分割,全部歸女方所有。
4.舉行婚禮後雙方都不準吸煙及暴飲酒。雙方婚後要夫妻恩愛,互相理解、信任和尊重,永遠不離不棄、誰也不準提離婚,如一方提出離婚,則提出方放棄一切,財產全部歸對方所有。
5.若女方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而造成產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男方不得擅自另結新歡棄女方於不顧。否則,男方將所有婚前婚後的財產財物全部歸於女方所有,不得異議。
6.若女方於男方前身故,而女方父母還在世,男方需代女方在其[有生之年]照顧雙親,並視同已親,無愧於心善待女方的親友,如視自己的親友。
7.夫妻雙方,不管婚前貧富差距有多大, 婚後男方得要做到對女方尊從三從(聽從,服從,隨從),四得(就得,忍得,捨得,做得)。並且努力做到《八榮八恥》:以關心老婆為榮,以忽視老婆為恥!以伺候老婆為榮,以麻煩老婆為恥!以贊美老婆為榮,以批評老婆為恥!以搶做家務為榮,以好逸惡勞為恥!以下班回家為榮,以夜不歸宿為恥!以誠實專一為榮,以沾花惹草為恥!以遵守家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以上繳工資為榮,以窩藏獎金為恥!
二.青春損失賠償
雙方自由戀愛數年,男方早已知女方的健康狀況,若女方由於自身的健康狀況等種種原因而不能生兒育女或不如男方所願育男育女,男方不得以各種理由進行借腹生子、休妻且擅自另結新歡,或搞[婚外情],或[包二奶]等,否則願意放棄一切,若由此而引起爭議或最終離婚,男方的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作為對女方的青春損失賠償,男方不得異議。
三.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夫妻婚前財產公證,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達成的協議,經過公證後產生法律效力。
1.婚前財產: 夫妻雙方,不管婚前貧富差距有多大,女方婚前的所有財產與男方無關,但男方婚前所有財產、財物與女方共同享有;男方在婚前所簽定的一切所有債權債務及任何稅務稅收等與女方無任何關系。
2.婚後財產:女方獨立支配所賺取的所有財產,男方所經營的,賺取的或共同所賺取的所有財產等均與女方共同享有,但男方在婚後單方面(沒有雙方共同簽訂的任何約定/合同/債務等)或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所簽下的一切所有債權債務及任何稅務稅收等與女方無任何關系。
備註:根據婚姻法的[第17條規定],以下這些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專利權、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備註:
1.上面都是一般性規定,涉及到贈與和繼承,又有例外。
2.贈與: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夫妻結婚,如果是一方父母給買的房子,按買房和結婚的時間先後不同,分兩種情況處理。
2.1如果是婚前父母為購置婚房出資的,出的錢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是個人財產,但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則是共同財產。
2.2如果父母是在婚後出錢給小夫妻買房的,這筆錢應當算作對夫妻兩人的贈與,是共同財產。但如果父母明確提出,只是送給自己的子女,那就算個人財產。
3.繼承:父母死亡,子女會繼承遺產。如果夫妻中,一方父母特別富裕,子女就能繼承到巨額財產。但不管這些被繼承的財產數字有多龐大,如果沒有特別聲明,仍是夫妻共同財產。
但有一
⑽ 關於婚姻協議書怎麼寫
婚姻協議約定範本
男方: 先生
女方: 女士
雙方均屬獨立自然人,完全具備民事活動能力,遵循自願、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此合約沒有違背公民基本權利下而訂定的,本意唯對婚姻愛情的未來表明態度作出承諾,就關於《婚姻之同意——婚姻登記的婚姻合同(marriage pact)公約》,雙方的婚姻合同是以結婚前後財產共有規定——分為[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兩大類別。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和平共同協定,雙方在婚姻登記前,共同研究達成此《婚姻合同約定》,是對保護結婚前後男女雙方的切身問題,而做出了具體的[婚姻約定],女方享有特殊的自由地位(自權人),繼續擁有婚前婚後所取得的一切財產。雙方於2007年5月28日簽定以結婚協定、青春損失賠償協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協定三個分類為中心的[婚姻協定]。
一.結婚協議
1.婚前男方要准備好基礎住房、基本的生活用品,並提供生活開支。
2.男方不得干涉女方的人身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女方造成身、心、靈傷害,不得妨礙女方交朋結友及干預女方正常的工作,但女方不能[紅杏出牆]。
3.男方的工資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交付給女方支配,男方不得違約,否則女方有權提出離婚,[婚後財產]不分割,全部歸女方所有。
4.舉行婚禮後雙方都不準吸煙及暴飲酒。雙方婚後要夫妻恩愛,互相理解、信任和尊重,永遠不離不棄、誰也不準提離婚,如一方提出離婚,則提出方放棄一切,財產全部歸對方所有。
5.若女方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而造成產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男方不得擅自另結新歡棄女方於不顧。否則,男方將所有婚前婚後的財產財物全部歸於女方所有,不得異議。
6.若女方於男方前身故,而女方父母還在世,男方需代女方在其[有生之年]照顧雙親,並視同已親,無愧於心善待女方的親友,如視自己的親友。
7.夫妻雙方,不管婚前貧富差距有多大, 婚後男方得要做到對女方尊從三從(聽從,服從,隨從),四得(就得,忍得,捨得,做得)。並且努力做到《八榮八恥》:以關心老婆為榮,以忽視老婆為恥!以伺候老婆為榮,以麻煩老婆為恥!以贊美老婆為榮,以批評老婆為恥!以搶做家務為榮,以好逸惡勞為恥!以下班回家為榮,以夜不歸宿為恥!以誠實專一為榮,以沾花惹草為恥!以遵守家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以上繳工資為榮,以窩藏獎金為恥!
二.青春損失賠償
雙方自由戀愛數年,男方早已知女方的健康狀況,若女方由於自身的健康狀況等種種原因而不能生兒育女或不如男方所願育男育女,男方不得以各種理由進行借腹生子、休妻且擅自另結新歡,或搞[婚外情],或[包二奶]等,否則願意放棄一切,若由此而引起爭議或最終離婚,男方的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作為對女方的青春損失賠償,男方不得異議。
三.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夫妻婚前財產公證,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達成的協議,經過公證後產生法律效力。
1.婚前財產: 夫妻雙方,不管婚前貧富差距有多大,女方婚前的所有財產與男方無關,但男方婚前所有財產、財物與女方共同享有;男方在婚前所簽定的一切所有債權債務及任何稅務稅收等與女方無任何關系。
2.婚後財產:女方獨立支配所賺取的所有財產,男方所經營的,賺取的或共同所賺取的所有財產等均與女方共同享有,但男方在婚後單方面(沒有雙方共同簽訂的任何約定/合同/債務等)或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所簽下的一切所有債權債務及任何稅務稅收等與女方無任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