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律師咨詢
㈠ 勞動爭議,勞動糾紛,咨詢律師
律師費即律師代理費,是指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法律事物應當收取的報酬。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一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託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託人承擔。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是基於委託關系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 1、勞動仲裁費和訴訟費用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律師費,由您與您擬聘請的律師協商確定。
㈡ 有專業的勞動糾紛的律師嗎想咨詢一下
勞動糾紛就是勞動者與僱主之間的相應的一些糾紛你可以直接去法院的立案大廳咨詢免費的法律援助
㈢ 免費律師qq在線咨詢(勞動糾紛)
關於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首先,我認為,發錯誤並不屬於特別嚴重專的錯誤,沒有因故屬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不能成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其次,要看勞動合同、規章制度中有沒有相關的特殊約定;最後,即便確實不能勝任該崗位,也應當進行轉崗或培訓,仍不能勝任的,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是否可以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也就是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這樣做的話,就真的沒有經濟補償金啦。
關於公司開除是否有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經濟補償金×2。
關於被開除後新的企業聯系原企業調查的問題。既然該過失既不是重大過失,更不是故意,那麼就不應當以此為由拒絕錄用。如果原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中對此過失重點強調或者添油加醋的,可以要求賠償。
機器尚且會出錯,何況是人呢。建議盡管在單位上班。況且根據您的描述,單位其實也不敢輕易開除員工的,因為在一個管理規范的企業,開除一名員工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內部需要走流程,以確保決策的正確性。
㈣ 勞動糾紛法律咨詢
您好,陽光得意。您父親的事情應該說非常遺憾!您父親應該並不適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應是第九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並且月工資不足廠平均工資的以廠平均工資計算,生活上確有困難的當時還可與廠方另簽協議!但現在不行了,因為確實現在這方面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遇到這方面的問題一般只能通過勞動仲裁部門或法院裁決,可是您父親的事情已過了訴訟時效,那就意味著敗訴!
因此千萬不要打官司,發動一下輿論,找找負責的領導,中國社會還是講人情的,我想你明白我說的是什麼意思,祝好運!
㈤ 勞動糾紛法律咨詢
1、從合同簽訂起一直到辭職,應當交納社保,勞動仲裁會支持你;
2、辭職時,簽的不準從事同行業工作的條款是無效的,要在簽合同時告之的;
3、扣除三天的工資也必須提,這不合法;
4、加班費也要提出,法定假日加班三倍工資,休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你的證據中,第四份證據沒什麼用的,可用也可用的。
㈥ 勞動糾紛律師咨詢
樓主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根據你的情況,單位從2012年9月7日起應每月支付你雙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嚴格的規定,根據你提問中的陳述,單位是無故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據此,單位應當承擔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即向你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作為賠償金。
每周工作6天,周六是否算加班,關於這個問題,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你首先需要弄清楚你所在工作崗位所實行的工時制度,不同的工時制度對於加班問題有不同的規定。
你可以依法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根據你工作的時限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作為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是關於經濟補償的計算方法;未繳納社會保險,可要求單位補繳,也可與單位就此問題進行其他的協商。
以上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o^)/~
㈦ 勞動糾紛請律師要多少錢
1、單位不簽勞動抄合同、不交襲社會保險都是違法的;
2、你已在單位上班已十多年了,單位應當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不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辭職,單位也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4、不交社會保險的,可以要求補繳;
5、上述情況你到當地勞動部門反映或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6、律師收費要看你要求單位賠償的數額是多少來定。
補充:
1、找大的律師樓還是找普通的小律師樓,都沒大有關系,關鍵要看律師的能力,在找律師咨詢時你可以從律師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上,交談上、執業年限上等等來判斷。
2、你說你單位是事業單位,與政府部門關系很好,但「關系好」相關部門也要依法審理,在庭審中一要按法律審理,二要看案件事實,看雙方提交的相關證據。
3、自動辭職因單位違法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應當給你支付經濟補償金。
4、有工資卡就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能證明你的工資報酬等。
為充分證明你的主張,可以通過銀行把以前的記錄都列印出來。
若銀行不給列印,也可以申請仲裁委或法院調取證據。
㈧ 勞動糾紛律師
勞動糾紛屬於律師常見業務,可以到律師事務所咨詢或委託代理案件。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