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委託合同
❶ 委託合同解除
根據合同約定,解除代理合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條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❷ 任意解除委託合同需要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規定:「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當事人任意解除委託合同的後果。委託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隨時解除委託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託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系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時,則可不負賠償責任。但在這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的當事人一方須負舉證責任,證明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的存在。
❸ 怎麼寫解除律師委託的協議
根據合同約定,解除代理合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❹ 為什麼委託合同可以隨時解除這種規定的合理性在哪裡
這是因為,委託合同是以當事人的相互信任為基礎的。而信任關系屬於主觀信念范疇,具有主觀任意性。如果當事人在信念上對對方當事人的信任有所動搖,即使勉強維持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也會影響委託合同目的的實現。因此,委託人可以隨時撤回委任,解除委託合同。
當然,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❺ 委託人可以隨意解除委託合同嗎
現實問題
張某委託魏某辦理相關事務,並約定委託費用為5000元,在合同訂立之時支付2500元,完成委託事務後再支付2500元。就在魏某准備辦理委託事務時,被張某告知解除委託合同。張某要求魏某返還之前已支付的2500元,遭到了魏某的拒絕,魏某稱雖然其還沒有開始辦理委託事務,但是雙方已經訂立了委託合同,現因張某的原因解除委託合同的,第一筆委託費不予返還。那麼,魏某的說法合法嗎?
律師解答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委託人對於委託合同,擁有任意解除權,也就是說,在委託合同中,委託人可以隨意解除委託合同。同樣的,對於受託人來說,也可以隨意解除合同,受託人與委託人平等地擁有這種任意解除權。但是《合同法》同時規定,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上述魏某顯然還沒開始辦理委託事務,並未造成損失,所以應當返還張某2500元。如魏某確實造成損失的,可以在2500元中扣除,但是這種損失不能僅僅是一種精神上的損失,而需要是實質性的損失。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條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