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侵權
①文字表述雖有差異,但實質上相同;
②專利權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而侵權物中出現的技術特徵是下位概念;
③侵權物不僅包含專利權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而且還包含其他新的技術特徵。
⑵ 專利相同侵權指的是什麼
相同侵權(仿製侵權)如果專利權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均被被控侵權物所覆蓋,則侵權成立;比較對象是專利權利要求和被控侵權物。
⑶ 型號相同是侵權嗎
屬於侵權吧。不過如果你沒有用於商業活動,一般情況下別人也不會告你。
當然了,如果別人不知道,你可以用用,如果別人告知你不允許使用的時候,你就得立刻停止使用,否則別人依然有權告你,讓你支付相關損失費用等等。
⑷ 一模一樣的產品算是侵權嗎
是否構成對你們的侵權,一要看是否使用了你們業已注冊的連鎖企業的標識(或足以讓消費者誤認的相近的標識);二要看被使用的與你們一模一樣的菜品、菜單你們是否已申請並獲得了專利。如無這兩點,應該不構成侵權。
⑸ 網站名稱與他人相同是否構成侵權
CNIPNET.COM訊:近日來筆者多次接到類似「網站名稱與他人在先使用的網站名稱相同,是否構成侵權」的咨詢。
現行法律對網站名稱並沒有相關保護規定,根據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對網站名稱的保護,可以通過將其注冊成商標來加以保護!
一旦該名稱被注冊於商標的某一國際分類中,則在該分類中,其他人並再無權使用改名稱,若未經許可使用,即為侵權。
相同的道理,如果別人已將其網站名稱,在其網站所經營范圍的國際商標分類中進行了商標注冊,那麼他人慾使用該名稱則需要獲得授權。而若沒有人進行注冊,那麼任何人均可使用該名稱。
舉個例子說:
A經營一家從事服裝銷售的在線銷售網站,名稱為XYZ網。而B也經營了一家從事銷售服裝的網站,名字亦為XYZ網。
在商標分類中,銷售是屬於35類別的,如果A或B其中一人,在先將XYZ名稱注冊於35類作為商標保護起來,那麼另外一人則不可再使用此商標,否則即侵犯了注冊人的商標專用權。
如果他們均未將XYZ進行商標注冊保護,那麼任何人,包括C,D,E等等,均可使用XYZ這一名稱,而且仍然可以用於服裝銷售網站上。
所以說,如果你的名稱,是別人已經注冊成商標的,而且所注冊類別與你經營的范圍一致,那麼你便不可再使用此商標,如果沒有,那麼你使用這個名稱並不屬於侵權!
⑹ 網站界面相同或相似是否構成侵權
程序和內容都是我自己的,這樣算不算侵權呢? 回答:你的問題,可以從模仿網站設計風格是否構成侵犯著作權?或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這兩個方面來考慮: (一)剽竊他人享有著作權的網頁設計風格,構成侵權。 侵犯著作權的前提是:被模仿的網頁具有獨創性,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網頁一般都是由文字、圖畫、錄音、活動影像等多媒體的元素構成。若被模仿的網站若是將網頁布局、設計風格、背景色彩、動畫、圖片、美術和相關文字等進行特定組合,屬於其獨特構思的體現,而不是依照客觀事實簡單排列,那麼該網站就具備獨創性,構成《著作權法》上的匯編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不能因為網頁都是按照一定格式、內容排列組合而成就認定所有網頁都不具有獨創性,不能構成著作權保護作品。 據此,若模仿者的網頁與被模仿者享有著作權的網頁相似達到一定程度,即可認為構成《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剽竊他人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 對於「剽竊」的認定,參考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XX市版權局的答復》權司[1999]第6號:一、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簡言之,剽竊他人作品是對他人創作成果的復制行為,自己並沒有創造性勞動。 就本問題而言,如果你模仿了該網的設計風格,沒有加入自己的獨創性勞動。那麼你的行為就構成剽竊他人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 (二)在一定條件下,構成不正當競爭。 司法實踐中,抄襲網頁還可能被控為不正當競爭。如果抄襲者與被抄襲者構成同業競爭,抄襲又導致兩個網站相混淆,由此誤導公眾或消費者,抄襲者的行為就構成不正當競爭。 就本問題來看,網頁風格基本相同、經營業務相同,如若再在同一個地區范圍,能夠導致消費者混淆,你的行為就可以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參考法律法規: 《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物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本文作者:羅雲律師,來自:羅雲律師網,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註明出處)
⑺ 什麼是等同侵權
等同侵權,是指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技術特徵與權利要求中的相應技術特徵從字面上看不相同,但是屬於等同特徵,應當認定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
⑻ 店名和一家公司相同,算侵權嗎
一般是不會構成侵權的,但是要注意,如果公司的名稱已被注冊為商標,只可以作店名使用,不可在同一行業中的產品上出現該標識。
如果公司的名稱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就不能作為店名使用了,更不能在商品上出現。
如果公司與商店在同一區域內,可能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解,認為商店與公司有關聯性,則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