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的合同
A. 哪些合同是無效怎樣算是無效合同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
欺詐、脅迫損害國家利益簽訂立的合同「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欺騙他人而使他人陷入錯誤而與之訂立合同的行為。欺騙他人的方法包括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目的是為了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脅迫」是一方當事人以將來要發生的損害或者以直接施加損害相威脅,而使對方當事人產生恐懼並與之訂立合同的行為。脅迫行為給對方當事人施加的一種威脅,這種威脅必須是非法的。
2、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
惡意串通的合同。「惡意串通」是指合同當事人在明知或者應當知道某種行為將會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而故意共同實施該行為。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包括兩種情況:
(1)指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的行為來達到掩蓋其非法的目的;
(2)指當事人從事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內容上是非法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這是合同法的公共利益原則的體現。公共利益是相對於個人利益而言的,它是指關繫到全社會的利益,表現為某一社會應有的道鑽准則。
B. 什麼樣的合同叫做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就是從合同訂立時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或者說不受法律保護的合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農業承包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確定為無效承包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
(2)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
(3)發包方無權發包的。
(4)濫用職權或者採取欺詐、脅迫和其他不正當手段訂立的。
C. 合同在什麼情況下是無效合同
合同無效是指合同從一開始就不發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對合同無效的幾種情況作了明確規定: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欺騙他人而使他人陷入錯誤而與之訂立合同的行為。如故意告訴對方當事人錯誤的信息或是隱瞞真實情況。「脅迫」是指一方當事人以將來要發生的損害或者直接威脅對方,迫使對方當事人因害怕而與之訂立合同的行為。以欺詐或脅迫的方式訂立合同,在損害國家利益時,屬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惡意串通是指當事人在明知或應當知道訂立合同會給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害而為的行為。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形式合法但內容不合法或者合同行為合法目的不合法的屬無效合同。如簽訂以買賣毒品為內容的買賣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利益關繫到全社會的共同利益,反映了社會的道德准則。因此,有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法律」,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頒布的規章、命令、條例等行政法規。合同的訂立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不論合同當事人是否故意,合同都為無效。
D. 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義,不僅包括合同訂立過程應符合法律規定,而且包括已經成立的合同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產生合同的法律效力,從而屬於無效合同。
所謂無效合同是相對於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共利益,被確認為無效。可見,無效合同是已經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合同一旦被確認無效,就產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時起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以後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
(4)無效的合同擴展閱讀
在商務活動或生活中有時合同當事人會為獲得某項利益而故意簽訂無法律效力的合同。在合同被認定無效後,某些利益依然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獲得部分甚至全部的「回填」。例如企業間的借貸關系,小產權房交易等。
盡管如此,由於無效合同本身的違法性,合同當事人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無效情況下能盡可能的少受到損失,應當注意一定的簽約技巧,現做如下闡述:
一、對方履行能力
合同無效後,如果對方實際償付另一方合同當事人對價利益的履行能力,付出方將蒙受極大的損失。例如小產權房交易中,賣方者如果缺少實際的債務承擔能力,則在房屋交易被確認無效後,買方很難獲得賣方的實際賠償。
二、留存證據
合 同當事人支付款項或貨物等合同標的物時應當留存自身履行該內容的確切證據。該證據對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無效後追回損失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過錯提示
合同無效後的責任追究原則往往按照侵權責任來處理。而侵權責任不僅需要提供對方的侵權證據,還要證明對方存在過錯。因此即便雙方簽訂的是無效合同,仍應當在合同文本或其他文件中充分提示可能給合同相對方帶來的某些法律風險。
四、爭議條款
合同法規定,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參考資料:網路-無效合同
E. 什麼樣的合同是無效的
無效合同就是從合同訂立時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或者說不受法律保護的合同。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權的規定和農業承包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確定為無效承包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
(2)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
(3)發包方無權發包的。
(4)濫用職權或者採取欺詐、脅迫和其他不正當手段訂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