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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用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1-23 03:18:02

『壹』 錄用合同的政治待遇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按照國家、省的規定,有參加政治、技術(業務)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軍、參與民主管理和擔任管理人員職務,評選和被評選先進職工等項權利。

『貳』 錄用合同丟了怎麼辦

你好
勞動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 如果本人勞動合同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復印他們保存的一份,然後加蓋印章,標注復印來源即可。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復印,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復印。
公司和員工之間都是存在勞動關系的,在尋找工作的時候,職工錄用到公司,會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對於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規定,公司應該依法支付勞動者報酬,勞動者也應該在自己的權利行使范圍之內承擔勞動義務。那麼關於公司勞動合同丟了怎麼辦?
一、公司勞動合同丟了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
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復印他們保存的一份,然後加蓋印章,標注復印來源即可。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復印,你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復印,方法同上。
有合同,是不能再補簽的,除非用人單位願意。、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文件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勞動合同因缺少法定必備條款,是一份不完備的勞動合同,但已經具備的條款是成立且生效的;該書面勞動合同也是成立且生效的,缺少的必備條款可以協商補充,
也可以要求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無效,應僅指勞動合同條款約定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勞動合同缺少必備條款並不屬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因此並不能認定為無效。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1]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
社會保險
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2-3]
公司勞動合同丟了怎麼辦,勞動合同都是一人一份的,如果說公司的勞動合同丟失了,那麼可以用你手頭上的一份勞動合同進行復印,然後到相關的機構進行蓋章也是一樣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對於保護個人權益十分有用,還是保管好比較重要。
望採納祝你好運

『叄』 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區別

區別在於:適用主體不同、特點不同、種類不同。

1、適用主體不同:勞動合同適用的主體為企業,聘用合同適用的范圍主要為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產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內容反映了事業單位的用人制度通過訂立勞動合同以實現其物質產品的生產。

2、特點不同:聘用合同具有特定性、法定性弱、單一性、諾成雙務;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

3、種類不同: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合同;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3)錄用合同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

2、工作內容: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簽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准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約定進來,可採取將內部規章制度印製成冊,作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一般約定兩種違約責任形式,第一種是一方違約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即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採用違約金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

『肆』 聘用合同和錄用合同有什麼不同

您好,現在的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已經沒有大的差別了,只是單位的性質有所不同,所適用的法律也有所差異。《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伍』 試用或正式錄用合同和實習合同有啥區別

按照法律來講的話,繼續簽實習合同是不可以的,這是《勞動保護法》裡面規定的
如果你簽了《試用或正式錄用合同》,你是受法律保護的,簽這份合同其實就是保護我們的權利,免受一下非法公司的壓榨
它不包括實習合同,實習合同就像上面一位朋友說的,公司可以讓你隨時走人,不需要同你知會一聲,而且不會賠償你任何損失
如果你簽了正式合同的話,就不會出現上述情況,公司不可以隨便讓你走人,如果強行執行,它要賠償你的損失,至少可以免費領取半年的全額薪水
但是反過來,你在合同期間想走人的話,可以隨時隨地的閃人,不需要賠償什麽,當然,前提是你不要表現的太突出,給公司創造過多的剩餘價值
那麼祝你好運

『陸』 錄用合同怎麼寫!!急!!!在線等!

錄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
乙方:_________(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或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學徒期限的工種,學徒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三、工作內容(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下列第_________方式,平均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時:1.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2.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班運轉工作制。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一般每日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並按有關規定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三)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准,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六)乙方患職業病,工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一)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二)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_________(月、周、日)_________元支付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支付時間為_________。(三)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四)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准不低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五)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六)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准為_________元/月。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准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准執行。(七)其他工資形式1.加班工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2.從事午間(12時到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准如下:_________。3.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4.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准為_________。5.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資支付。6.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7.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准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准為:_________。(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三)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四)如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並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六)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七)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八)乙方其他福利待遇,如公休假、婚喪假、節育假、產假、探親假,交通、取暖、住房、用水、洗理費、困難補助、分配住房,孕期、哺乳期、子女人托等按國家、省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九)乙方失業保險基金、退休養老保險基金按國家、省規定由甲乙雙方負擔。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乙方上繳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十)乙方退休養老保險待遇、工齡及養老保險投保時間計算,按國家,省的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十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十二)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八、勞動紀律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鑽研技術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技術業務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三)乙方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四)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五)乙方觸犯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教的,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九、監督檢查(一)對乙方進行管理教育,按崗位責任,檢查督促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十、政治待遇(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三)按照國家、省的規定,有參加政治、技術(業務)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軍、參與民主管理和擔任管理人員職務,評選和被評選先進職工等項權利。
十一、教育與培訓(一)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二)向乙方宣傳國家、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三)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四)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技術業務素質;(五)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十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3.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4.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5.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6.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7.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三)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商業秘密的;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7.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七)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6.甲方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提供必要勞動條件和保險福利待遇的;7.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的;8.乙方出境定居的;9.乙方要求辭職甲方同意的;除上述第(_________)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_________。 (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合同期未滿,乙方又沒有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5.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6.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7.義務服兵役期間的:8.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十)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合同正在履行中,生產、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_________年的;3.屬於技術骨幹,擔任某項重點工程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4.其他情況:_________。(十一)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十二)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十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本合同即告終止。3.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4.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十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准,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五)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1.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2.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4.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十六)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十七)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十三、經濟補償與賠償(一)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准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准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乙方月平均工資計發。(四)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五)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七)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八)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准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十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二)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2.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脫產培訓後,要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並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3.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4.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_元。(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_________。
十五、勞動爭議處理(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六、其他(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系。(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三)本合同不得塗改。(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准。(五)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六)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七)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柒』 聘用合同範例

會計聘用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 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為。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關閉、轉產,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 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無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逾期 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並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法》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准。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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