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預付款
① 定金與預付款的區別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種擔保手段,給付定金在於擔保債務的履行,本身並不是履行債務的行為,因而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而預付款只是一種支付手段,預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種履行債務的行為,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成立。
2、退還情形不同
給付定金一方違約時,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這就使定金起著制裁違約方並補償受害方所受損失的作用,定金相當於預先交付的違約金;而預付款不適用定金罰則,無論哪一方違約,都不存在上述罰則,要麼返還,要麼折抵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
3、數額不同
定金的數額一般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百分之二十;而預付款的數額沒有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預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此外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商品房認購書中約定的預付款如果沒有約定「定金」字樣,就不具備定金的性質。如果要預付款具有定金的性質,則必須要明確「給付預付款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預付款;收受預付款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預付款」這樣的內容,否則預付款不屬於定金。
(1)合同預付款擴展閱讀:
1、定金的給付目的在於保證合同的成立或履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註明「已收定金××元」或者表明交付款項的用途,如「為了雙方當事人按時簽訂正式合同」等。
而預付款的目的在於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項作為合同履行的誠意,或者將這一數量的款項作為合同履行所需資金的一部分。所以,預付款實際上是合同應該履行款項的一部分,定金則不然。
2、定金的給付時間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訂立(即合同預約階段),也可以在合同訂立後。而預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訂立之後才能要求給付。
如果,開發商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購房人收取預付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合同後,所收的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未能訂立正式合同的,開發商應當返還實際所收費用。
3、定金的作用在於擔保主合同的履行,在買賣合同訂立前,一般就約束雙方當事人按時簽訂正式合同;而在合同訂立後的定金主要在於促使雙方當事人進入合同的實質履行階段,即開發商按時交房,購房人按時支付房屋價款;如果,任何一方違反約定,則適用定金罰則。
但就預付款而言,合同無效或者出現違約事由時,退還相同數額即可;其不具有懲罰的性質,違約時不會產生喪失預付款或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問題。
由於定金和預付款都是合同當事人一方率先付給另一方的金錢,實踐中極易混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如何確定,購房人給付的究竟是定金還是預付款,應依開發商和購房人的給付意思和簽訂的合同來定。
如果給付的意思不明確或依法不能認定具備定金條款或定金合同的,應該推定為預付款。
② 預付款合同
你可以要求出示房產證書,並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另外,進行交易不要私自進行交易,應在房產交易市場內進行,這樣有利於保護你的合法益不受侵害。
代為起草
③ 建設工程合同預付款
首先看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是如何規定的,其次一方已經為了該項工程購置了設備,如果解除合同的話勢必給乙方造成一定損失,甲方在退回預付款時需要給乙方一定賠償。
④ 施工合同中預付款約定
⑤ 合同中的「預付款」用英語怎麼表述
advance payment
預付款是買方在交易合同簽訂後即向賣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預付款。此方式不利於買方,一般在交易貨物供不應求時採用。買方要負擔商業風險、積壓資金,實際上是向賣方提供信貸; 而賣方在發貨前就收到貨款,有利於資金周轉,也無商業風險。
預付款有兩種情況:
一、是作為進口商執行合同的保證,通常稱為訂金,預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額的比重不大;
二、另一種是進口商對出口商提供信貸,預付期限較長,金額較大。
(5)合同預付款擴展閱讀
與定金的區別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在合同履行前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量的金錢,以保障合同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方式。預付款與定金具有某些相同之處,但兩者的性質根本不同,其區別表現在:
1、性質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內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債的義務,而是債的擔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為。而預付款則是主合同的內容之一,給付預付款是履行主債的行為。
2、作用不同。
預付款的作用在於幫助對方解決資金上的困難,使之更有條件適當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
定金雖然也有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還在於擔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發生爭議時,還可以起到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預付款則沒有擔保和證約的作用。
3、效力不同。
預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情況下,不管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還是接受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回。
定金則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時,定金是收回還是抵作價款,要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來確定,並非一定抵作價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具有違約懲罰性。而預付款則沒有。
4、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後,定金合同方可成立。
預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5、適用范圍不同。
定金在合同中運用廣泛,不僅適用於以金錢履行義務的合同,也可以適用於其他有償合同。
而預付款一般只能適用於以金錢履行義務的合同。
⑥ 合同中的「預付款」是什麼意思
預付款是買方在交易合同簽訂後即向賣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預付款。此方式不利於買方,一般在交易貨物供不應求時採用。買方要負擔商業風險、積壓資金,實際上是向賣方提供信貸; 而賣方在發貨前就收到貨款,有利於資金周轉,也無商業風險。
預付款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作為進口商執行合同的保證,通常稱為訂金,預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額的比重不大; 另一種是進口商對出口商提供信貸,預付期限較長,金額較大。
(6)合同預付款擴展閱讀:
預付款是一種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決合同一方周轉資金短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預付款一方違約,只須返還所收款項,而無須雙倍返還。
此外,法律對預付款的使用有嚴格規定,當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來中設置預付款項,而對定金則無此限制。預付款為主合同給付的一部分,當事人關於預付款的約定,具有諾成性,不以實際交付為生效要件。
⑦ 合同中的預付款是什麼意思
預付款是來買方在交易合同簽訂後自即向賣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預付款。
在交易貨物供不應求時採用。買方要負擔商業風險、積壓資金,是向賣方提供信貸; 而賣方在發貨前就收到貨款,有利於資金周轉,也無商業風險。
預付款一種是作為進口商執行合同的保證,稱為訂金,預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額的比重不大; 還有就是進口商對出口商提供信貸,預付期限較長,金額較大。
(7)合同預付款擴展閱讀:
預付款的撥付
預付備料款的額度,由合同雙方商定,在合同中明確預付備料款計算的理論公式:
預付備料款=合同價款×預付備料款額度。
備料款數額=全年施工工作量×主材所佔比重÷年施工日歷天×材料儲備天數。
備料款的數額,要根據工程類型、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和供應方式等不同條件而定。建築工程不應超過工作量(包括水、電、暖)的30%;安裝工程不應超過工作量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