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侵權
㈠ 如何看待滴滴打球侵權滴滴判賠70萬這件事
滴滴打球顯然的是通過擦邊球,想要假冒滴滴打車的名頭從而去博得眼球。而這件事經過法律的判決,滴滴打球也賠償了70萬元,真的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其實滴滴打車坐到如今打車界龍頭老大的位置,顯然的也有很多人想要因此去擦一下邊,從而來博取熱度。早前就有許多的公司想要用滴滴等字眼去注冊商標,並且去發展各類的業務,但都被起訴從而失敗了。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滴滴這一個商標已經被公司所注冊,並且也是不允許被刻意的復制模仿的,一旦觸及到了底線,那麼必然的也就侵犯了滴滴本身的商標專用權。
㈡ 滴滴打球商標侵權滴滴判賠70萬,你認為審判結果合理嗎
滴滴打球商標侵權滴滴判賠70萬,你認為審判結果合理嗎?滴滴打球商標侵權滴滴判賠70萬,我認為是比較合理的,法院確實是根據實際情況以及法律的相關規定作出了最好的裁決。並且這個案子在一審之後雙方都沒有提起上訴,也就意味著雙方都對判決結果沒有異議。
㈢ 用滴滴這個詞申請算侵權滴滴打車嗎
已經被注冊的文字圖片符號等不能再被注冊,再申請不僅不被審批過,若是沒有被擁有者授權使用就屬於侵權,滴滴倆字屬於滴滴打車平台專屬若用滴滴這個詞看用在什麼地方,申請注冊或者商標不會被批准,只是申請算不上侵權,使用才算侵權。
㈣ 滴滴打球侵權賠70萬,侵犯了哪些權益
滴滴打球是一家類似於高爾夫俱樂部的公司,主要是幫助客人了解高爾夫,學會高爾夫這項運動,並且提供很多關於高爾夫的服務。
我國法律規定商標侵權犯罪的法律責任有: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雖然我國法律對此侵權行為有明確規定,但是侵權事件還是屢有發生,這次滴滴打球是因為滴滴的知名度與公司發展較好,所以處理結果還是可以的,未來只有侵權事件減少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㈤ 滴滴打車仍然侵權 滴滴該如何處理
原本在有質疑嘀嘀打車侵權之後,嘀嘀打車就迅速的更名為滴滴打車避開風波,不過如今更名後風波再現。日前,廣州市睿馳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以擅自使用「滴滴」商標、服務項目與自己商標核定的服務相近、侵犯了自己商標權為由,將將滴滴打車運營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目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並在進行進一步審理中。
滴滴打車仍然侵權
廣州睿馳公司訴稱,其公司擁有第38類第11122098號「嘀嘀」和第11282313號「滴滴」商標、第35類第11122065號「滴滴」商標。小桔公司通過軟體信息平台向社會公眾提供字樣為「嘀嘀打車」、「滴滴打車」服務,並在提供服務的軟體界面等處顯著標注「嘀嘀」、「滴滴」字樣,該服務包含「基於網路的信息傳送、全球網路用戶打車服務、語音通訊服務、計程車司機商業管理」等,與原告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相同或近似。
睿馳公司認為,小桔公司的行為侵犯了自己所享有的商標權,故起訴且要求小桔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並在其網站及全國主流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事實上,在今年年初,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就曾因「嘀嘀」商標問題與杭州某公司發生糾紛,並被對方以商標侵權為由告上法庭。5月20日,嘀嘀打車宣布更名為「滴滴打車」。
㈥ 滴滴打球侵權滴滴判賠70萬,你覺得這個懲罰合適嗎
這個懲罰確實是合理的,因為自從這場官司結束之後,北京知產法院判了滴滴打球公司。停止使用這個商標的侵權行為,而且還停止使用了滴滴打球的一個企業名稱,讓滴滴打球公司賠償了經濟損失一共70萬左右。這一審判出來之後呢,兩邊的雙方當事人,並沒有再進一步的提上訴或者說不滿意。說明該解決已經生效,而且雙方也接受了這一判決事實。
此可以看出在現在的生意場上,無論是創業還是做其他的。每個商戶都應該有自己正確的商標,而不是隨意的侵犯他人的商標。畢竟人家的商標已經有了這么多年的名氣,而且辛辛苦苦才創造出來的,卻被他人一招就奪去隨意更改兩下,就成了自己的商標,這種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
作為一名經營者必須自身要在開店之前,增強對知識產權的一個意識和學習,要尊重生意場上商標的一些權益,而不是一味的盜用。
㈦ 滴滴和嘀嘀的商標侵權一案對電商法的影響
由於《電商法》還處於起草階段,故滴滴和嘀嘀的商標侵權案並沒有對《電商法》產生影響,同時,商標侵權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假冒」行為。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結合《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為是需要銷-售者主觀明知為要件的。
四、偽造或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須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為是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為,包括「製造」和「銷-售」兩種行為。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包括:
一、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二、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三、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型大小或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四、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並通過該域名進行有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活動,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近似商標
近似商標或標識的認定,是商標侵權判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只有同時具備「商標或標識構成近似」和「在同一或類似商品上使用」兩個條件,侵權才能成立。近似商標與相同商標有所不同,在視覺上雖有一定差異,但在其他方面如發音、含義等方面與注冊商標近似,並足以造成消費者的誤認或混淆。考察兩個商標是否屬近似商標,一般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商標外觀
即對兩個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視覺形象從普通消費者的角度進行觀察,看是否能引起誤認或混淆。如國內某公司的「HOVER」圖形商標與國外某公司的已注冊的圖形商標「HOOVER」僅一個字母之差,視覺類似,加上發音基本相同,足以造成消費者誤認,應認定為近似商標。再如國內某公司使用的「SAFINO」與國外某公司在先注冊的「SANOFI」商標字母完全相同,僅最後4個字母排列順序稍有不同,但兩商標在文字整體結構和讀音上十分近似,極易使消費者誤認,因此構成了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二、商標讀音
從人們的聽覺出發,判斷兩商標是否因讀音近似而導致混淆。如「滴滴」雖然與「嘀嘀」含義不同,但因讀音近似,尤其是在漢語語言環境中使用,構成近似商標。
三、商標含義
分析兩個商標是否含義相同或近似並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如「BLUE SKY」與「藍天」,中文含義一樣,很容易使人誤解生產廠商與特定商品之間的關系,誤認為標注「藍天」的商品系「BLUE SKY」的系列產品。
正常使用
他人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並不一定就構成商標侵權。這要視其使用是否具有正當理由而定。例如,「滴滴」是某企業在法律上的注冊商標,另一企業在使用了「嘀嘀」文字。由於「滴滴」在這里既不是作為商標使用,又不是作為商品名稱使用,而是對商品的正常說明,因此不應認定為對「滴滴」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侵犯。
其他因素
在商標侵權案-件認定過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還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標的知名度、顯著性、具體使用方式、主觀過錯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與整體之間的關系等。由於個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對商標侵權的認定也會不一致。就商標的知名度而論,一般來說,知名度越高,受保護的范圍就越寬,他人擅自使用時被認定為商標侵權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案件影響
商標侵權問題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及其操作性很強的工作,它既涉及到立法、司法和執法等層面,也涉及到經濟、文化、政治、外交等領域,因此是一項巨大的、復雜的系統工程。
參考資料來源於:網路
一、http://ke..com/view/535233.htm
二、http://ke..com/view/84127.htm
㈧ 滴滴打球侵權滴滴是怎麼回事
滴滴來打車品牌已經源家喻戶曉,然而一家提供高爾夫球、搏擊等培訓的公司,不僅在宣傳時大量使用「滴滴打球管家」標識,還將公司更名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滴滴打球公司」)。「滴滴」商標所有權人將滴滴打球公司起訴至法院。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令滴滴打球公司停止侵權、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樣的企業名稱,並賠償原告損失70萬元,該判決已生效。
(8)滴滴侵權擴展閱讀
一審判決原由: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涉案商標「滴滴」構成已注冊馳名商標,滴滴打球公司的行為構成對馳名商標的復制、摹仿、翻譯,極易使相關公眾誤認上述服務系「滴滴」商標所有人提供或與其存在許可使用、關聯企業等特定聯系,屬於「誤導公眾,致使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同時,滴滴打球公司在明知「滴滴」商標知名度的情況下,將企業更名並進行商業使用,其攀附的主觀惡意明顯,構成不正當競爭。
㈨ 滴滴打球蹭商標被判賠引熱議,在商業中哪些行為屬於侵權
滴滴打球蹭商標被判賠引熱議,在商業中哪些行為屬於侵權?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商業也是迅速崛起,而在這巨大的復雜商業環境之中,總會出現許多商業侵權的故事,商標侵權,專有權侵權,著作權侵權等等。最近就有一個案子,在網上很火,那就是滴滴打球管家以營利為目的不正當手段去蹭滴滴的商標,而滴滴將滴滴打球管家告上法庭,法院判決滴滴打球管家賠償滴滴高達70餘萬元的侵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