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協議書
Ⅰ 民事調解協議書範文
人民調解協議書一般分為四個部分:標題、首部、正文和尾部。標題、首部和尾部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變的,比較容易掌握。較難的是協議書的正文部分,就是對當事人糾紛的簡要介紹及達成的協議內容的表述。
正文要求簡練,對糾紛的經過需用與有限的文字表達清晰、完整,達成的協議內容更是協議書的核心部分,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解決糾紛的目的。所以,要寫好協議書的正文,製作一份高質量的人民調解協議書,筆者認為需做到「四要」。
民事私下調解協議書範本:
一、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
甲方:xxx,
男,漢族,
現年歲,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乙方:
委託代理人:
二、製作調解書的背景
甲、乙雙方因案,現乙方已以甲方涉嫌經濟詐騙為由向xxx派出所報案,該所也以甲方涉嫌經濟詐騙為由採取強制措施。因甲方在此事中,也是被人蒙騙,現在的主持下,雙方就本案涉及的基本事實及相關內容達成了一致意見,特製訂本《調解協議書》。
三、雙方一致的意見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壹拾叄萬圓整(¥130000.00元),並以下述第四款規定的方式支付乙方;乙方將原收條原件交還甲方,並就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出具新的收條交付甲方。
(二)、乙方在甲方以下述第四款規定支付賠償款後,應立即向公安機關申請撤銷此案,承諾使甲方獲得釋放。並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此事,再追究甲方的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
(三)、本《調解協議書》自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簽收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四)、甲方應在《調解協議書》生效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所列的所有款項,以銀行轉帳方式,轉到廣東xx律師事務所銀行帳戶。由該所在乙方向公安機關申請撤銷此案成功,並使甲方獲得釋放後五個工作日之內負責給付乙方。否則廣東xx律師事務所應將此款退還給甲方。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1)和解協議書擴展閱讀
調解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的經過協商,自願處分其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一種文書形式。調解書是人民法院確認雙方當事人調解協議的法律文書。
民事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通過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協議而製作的法律文書。它是法律寫作的重要研究,也是應用寫作研究的重要文體之一。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在堅持自願、合法的原則下,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採取調解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互相諒解,達成協議後而寫成的文書,稱為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
民事調解書的寫作方法與民事判決書有共同之處,下面介紹一審民事調解書的寫作方法,以供參考。
1、標題和編號。標題由法院名稱和文書名稱組成。編號由年度、院名簡稱、文書簡稱和文書順序號組成。
2、訴訟參與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況,寫法與第一審普通程序民事判決書相同,可參照。
3、案由。一審民事調解書要直接寫明案由。如「案由:離婚」。
4、事實。調解書事實的寫法,應視具體案件而定:如先寫明標的物的名稱、數量、所在地,再寫明糾紛的原因、過程和現狀,以及雙方的請求和所持的理由。
在寫法上,一般採取把雙方爭議的事實和法院認定的事實綜合在一起寫。它不像判決書那樣把事實寫得很詳細,而是力求高度的概括和凝練,在簡明上見功夫。
5、理由。調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根據法律,針對當事人爭議的問題,作出公正合理的評定,從而講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態度。
案情簡單,協議達成也順利的,可以不寫理由,或者調解理由從簡,與事實寫在一段里。但是,案情比較重大復雜的,當事人要求法院明辨是非的,以及經濟糾紛案件,則應當另起一行寫明調解的理由。
6、協議內容。這是指當事人在自願合法的原則下達成的解決糾紛的一致意見。有兩方面的具體內容:一是案件實體問題的解決意見,二是訴訟費用的負擔。
7、註明文書效力。在訴訟費用負擔的左下一行寫明:「本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合議庭組成人員或者獨任審判員署名;達成協議的時間,並加畫人民法院院章;書記員署名,加蓋「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字樣的印戳。
參考資料
網路-民事調解書
網路-調解協議書
Ⅱ 和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
法院、仲裁庭根據和解或調解協議做出的裁決書、調解書是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內反悔,另一方可法院申請強制容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2)和解協議書擴展閱讀:
人民調解協議書一般分為四個部分:標題、首部、正文和尾部。
標題、首部和尾部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變的,比較容易掌握。較難的是協議書的正文部分,就是對當事人糾紛的簡要介紹及達成的協議內容的表述。
正文要求簡練,對糾紛的經過需用與有限的文字表達清晰、完整,達成的協議內容更是協議書的核心部分,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解決糾紛的目的。
所以,要寫好協議書的正文,製作一份高質量的人民調解協議書,筆者認為需做到「四要」。
Ⅲ 調解協議書怎麼寫
1、標題 2、雙方的身份簡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及身份證號碼,職業,戶籍地,住址,聯系方式) 3、事情的簡述,可以簡單的分清責任,也可以不需要分清。 4、雙方達成的調解條件,分條詳列(包括條件的內容,執行的方式、時間,調解協議的生效條件及時間) 5、本調解協議一式幾份,雙方各執一份,某某某某(可以使見證人或是單位什麼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雙方簽字 7、調解主持單位或是調解主持人 8、時間
Ⅳ 民事調解協議書範本
調解協議書
( )字第 號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寫明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引起爭議,申請人於×年×月×日向本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經本委主持調解,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寫明協議的內容,並應當注意履行順序和可執行性)
上述協議經本委審查,予以確認。
本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會議成員簽名並加蓋本調解委員會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該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的,此部分應寫明: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被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 ×××年××月××日
(調解委印)
書 記 員:(簽名)
Ⅳ 賠償和解協議怎麼寫
你好,財產損害是對個人或者單位的財產進行損害的行為。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所以應該嚴格的管控。財產損害的解決方式可以私下裡進行和解,也可以向法院尋求幫助。在遭受到財產損害的時候應當索要一定的賠償。下面整理了一下資料,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什麼是財產損害?
財產損害根據損害的財產的形態可以分為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實際損失又稱積極損害,是指現有財產的減少或滅失。可得利益損失又稱為消極損害,是指應得到而未得到的利益的損失,即未來財產的減損。有學者將實際損失又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參見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條),前者相當於實際損失,後者相當於可得利益損失,這一分類容易與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所造成的損害相混淆。
財產損害賠償和解協議書
甲方:(賠償方)
乙方:(受賠償方)
在2009年八月位於青松苑小區五號樓402室被502室水淹一事,所造成的財產損害賠償。現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現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甲方由於未盡到安全義務,而將乙方的房屋所造成的損害,進行經濟賠償,由甲方一次性賠付乙方(2000元)大寫貳仟元。
二、本次損害當中由於502室的承租人,未盡到安全義務,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賠償的經濟損失中,承擔總賠償額的(1000元)壹仟元。房主承擔(1000元)壹仟元。房主與承租人共承擔貳仟元正。
三、本次處理屬一次性處理,在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就本次財產損害,再次向甲方要求賠償。
四、本協議簽字履行後便生效,望雙方相互遵守並履行本協議。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每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09年10月14日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投訴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有權請求賠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財產損害賠償和解協議的相關資料。綜上所述,財產損失調解成功後應當填寫和解協議,和解協議上應當由賠償方以及被賠償方進行剪子後才可以生效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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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打架和解協議書該怎麼寫
你好,謝謝,望採納!和解協議書
甲方:11、22。
乙方:張XX。
雙方因打架把拇指手指砍傷一案(2007東中法發二終字第XX號),乙方已經申請執行。現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和解協議:
一、乙方同意甲方只付給人民幣伍仟元整(於2008年3月26 日前支付),乙方放棄其餘款項;
二、乙方收足上述款項後,則向法院撤回申請強制執行的請求,並且以後不得就該案所涉及的債權向甲方提出任何的主張。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各人一份,交法院一份。經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11 乙方:張XX謝謝,望採納!
Ⅶ 和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調解書和只記入筆錄的調解協議生效後,可以產生以下幾個方面的法律後果:
第一,結束訴訟程序。法院調解是人民法院的結案方式之一。調解協議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終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糾紛,民事訴訟程序也因此而終結,人民法院不得對該案繼續進行審理。
第二,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調解協議生效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調解協議中得到確認,民事爭議已得到解決,當事人不得對此法律關系再發生爭議。
第三,不得以同一訴訟標的、同一的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調解協議生效後,民事糾紛已依法解決,當事人不得以同一訴訟標的、同一事實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對於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或者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原告如果有新情況、新理由,在6個月屆滿後,還可以第二次起訴,請求法院審理解決。
(7)和解協議書擴展閱讀
調解協議生效的時間,因法院是否製作調解書而不同。
首先,關於調解書的生效時間。《民事訴訟法》第89條第3款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這一規定包括兩個方面的要求:
一是調解書必須送達雙方當事人簽收。據此,調解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本人,不適用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是調解書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拒絕簽收的,應當視為調解不成立,調解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調解協議書
Ⅷ 和解協議書怎麼寫
和解協議書分為4部分:
第一部分:寫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個人信息。
第二部分:寫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詳細經過。
第三部分:和解各方達成的協議內容。
第四部分:和解各方簽字並按手印,見證人簽字按手印。
Ⅸ 和解協議有無法律效力,調解協議有法律效力對嗎
執行和解,是指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就執行標的的一部或全部,自願協商達成如何執行的協議。
對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有的學者認為「執行和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執行和解協議是當事人之間自行和解的結果,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書執行,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
簽訂協議書就是為了解決問題,達成和解,至於和解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是有明確規定的。雙方在自願的情形下簽訂的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大家在簽訂協議書的時候也要看清和寫明協議書的基本內容,確保自身合法權益不受損。
《調解協議》與《民事調解書》不同。調解協議系案件各當事人自行判斷各方利益後,在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達成的協議,提交給法院,法院據《調解協議》製作《民事調解書》。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89條的規定,法院調解書的內容包括以下三項:
一是訴訟請求。即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實體權利請求。
如果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訴的,調解書中也應當列明。有第三人參加訴訟的,還應當寫明第三人的主張和理由。
二是案件事實。即當事人之間有關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發生、發展的全過程和雙方爭執的問題。
三是調解結果。即當事人在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的內容,其中包括訴訟費用的負擔。
拓展資料:
和解協議,是指債務人與債權人會議之間就債務清償、避免破產清算所達成的書面契約。和解程序開始後,為達成和解協議,債務人須向債權人會議提交和解協議草案,供其審査討論。
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和解協議,交法院裁定是否認可。法院裁定認可後,發布公告,中止破產程序。和解協議自公吿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通常,和解協議包括對債務人減免清償債務的數額,債務清償期限,清償方式,債務清償的擔保等內容。
由債務人提出草案、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法院認可的關於清償債務的協議。債務人提交的和解協議草案的內容應當包括:清償債務的財產來源;清償債務的辦法;清償債務的期限等。
1.雙方債務糾紛的情況、金額。
2.債務人承認的債務事實。
3.債務人償付債務的期限與金額。
4.債務支付的優惠。
5.延遲付款的後果。
6.雙方簽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