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是
① 「侵權行為」構成的要件是什麼
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構成一般侵權責任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備構成專要件,則構屬成一般侵權責任;欠缺任何一個構成要件,都可能會導致一般侵權責任的不構成。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受侵權責任歸責原則的影響。在過錯責任原則下,需要行為人有過錯;
在無過錯責任原則下,則不考慮行為人是否存在過錯。無論在哪種歸責原則下,都需要有行為、損害事實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這三個構成要件。同時,無過錯責任原則下的「無論有無過錯」,也要建立在過錯概念的基礎上。
② 違法行為和侵權行為的區別
根據歸責原則的不同,可以將侵權行為劃分為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一般侵權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是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及過錯推定責任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必須有法律作出特別規定。概括起來,兩者主要有如下區別:第一,構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權必須同時具備過錯、加害行為、加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而特殊侵權不需要以過錯要件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權人存在過錯由其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第二,是否以法律的特別規定為前提不同。一般侵權不需要法律進行單獨特別規定,而後者必須有法律單獨特別規定為前提。第三,適用的歸責原則不同。這也是劃分兩者的標准。一般侵權適用過錯歸責原則。特殊侵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條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③ 侵權行為是事實行為嗎
侵權行為是事實行為。事實行為標准如下:
行為人不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意回圖,但依答照法律的規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 事實行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為其必備要素;
事實行為依法律規定直接產生法律後果;事實行為只有在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才發生法律規定的效果;事實行為的構成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而侵權人在侵犯他人權益前不會有意思表示,侵權行為的法律後果由《侵權責任法》及司法解釋規定,侵權行為不需要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侵權。
綜上所述,侵權行為是事實行為。
(3)侵權行為是擴展閱讀:
意思表示構成要件可分為客觀要件與主觀要件:
1、客觀要件:在客觀上可認識其在表示某種法律效果意思。例如以傳真訂購書籍 ,停車於收費停車場,含羞點頭答應男友之求婚等。
2、主觀要件:指內心的意思,更可分為行為意思,即表意人自覺地從事某種行為的意思,例如簽名。
表示意思,即行為人認識其行為具有某種法律行為上意義,例如以郵件訂貨,投向咖啡自動販賣器。
效果,即行為人慾依其表示發生一定法律效果,如表示購買A書,兼具表示意思及效果意思。
④ 侵權責任法中規定的侵權行為是什麼
侵權責任法中規定的侵權行為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權行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權行為。
3、侵害身份權的侵權行為。
4、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
5、侵害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
⑤ 什麼是侵權行為的認定
侵權行為的認定,來是指行源為人實施的行為造成受害人一定的損失,而共同侵權則是指實施侵權行為的人至少在兩個以上。
⑥ 侵權行為和侵權責任的區別是怎麼樣
在日復常生活中,其實侵權行為很常制見。當然有時候有的人需要為侵權行為承擔侵權責任。可能有些人會混淆侵權責任和侵權行為的區別。那麼侵權行為和侵權責任的區別是怎樣的呢?侵權行為和侵權責任的區別1、侵權責任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有侵權行為,不是必須要承擔侵權責任;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則必是有侵權行為。2、侵權行為的程度決定侵權責任的大小。多人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時,經其責任大小來確定賠償責任。3、《侵權行為法》規定: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七條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第十一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第十二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九條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⑦ 什麼是侵權行為的認定
(1)侵權行抄為是一種單方實施的事實行為。 侵權行為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發生的,且侵權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並不是當事人所預期的,因 此,侵權行為屬於事實行為。
(2)侵權行為是一種民事違法行為。 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及時違反法律的規定,為法律所不許,其實質就是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
(3)侵權行為是加害於他人的行為。 侵權行為的對象包括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侵權行為所侵害的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物權,繼承權,知 識產權等絕對權,一般不包括債權。除民事權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屬於侵權行為法保護的范圍。
(4)侵權行為是應承擔侵權責任的根據。侵權行為是一種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這種法律後果 就是侵害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