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協議
⑴ 保險協議書是什麼
保險合同協議書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保險合同除了專具有一般合同的屬雙務有償性質以及諾成合同的特徵外,還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保險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
(3)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合同的內容是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保險合同屬於民商合同的一種,其設立、變更或終止時具有保險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因此,保險合同不僅適用保險法,也適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
⑵ 保險 協議書 格式與內容要怎麼寫
如果你還不甘心,那就這樣操作好了!
⑶ 保單和保險合同什麼關系
保險合同,來是投保人與保自險人約定彼此之間的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則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它具有如下特徵:
1.保險合同是格式合同。
2.保險合同屬於射幸合同。所謂「射幸」,就是「碰運氣」的意思。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內,如果發生保險標的的損失,被保險人從保險人處將得到遠遠超過其所支付的保險費價值的賠償金額;如果沒有損失發生,被保險人只付出保費,但不會有任何收益。
3.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必須具有一定的保險利益。在保險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險人之間如果沒有保險利益關系,保險合同將是無效的。例如,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只有存在婚姻、血緣、撫養、贍養和扶養等關系時,才具有保險利益,可以為之投保。
⑷ 購買保險協議書怎麼寫
買保險簽的是合同,並不是協議,同時購買保險,代理人不收客戶現金和接收匯款的。請牢記
⑸ 勞動保險協議書
要員工寫個聲明,內容是自己已經在原工作單位購買了勞動保險,因此要求公司不再重復購買,並且不扣除個人承擔部分。
記住,一定要寫明「在原單位已購買」,而不僅僅是「個人要求不買」。如果不寫,社保局不認帳。寫了這個,員工以後反悔的話,也無話可說,因為向單位提供了虛假材料。
我明白你說的「協議」是怎麼回事,不行的。因為協議內容違法,因此,盡管是雙方自願的約定,但到時候員工反悔,該協議是不受法律保護和無效的。
⑹ 保險合同是否屬於要式合同
不太清楚你說的要式合同是什麼意思。但我知道的是保險合同是正式合同,一旦簽訂(簽訂後還有10天的猶豫期,如果超過就不能全額退款)代表你以認可保險代理人員、也統一保險合同上的條款(至於看沒看就不清楚了),願意按合同條款上列明的年限繳納保險金。保險公司按照合同對其被保險人履行保障協議。一旦發生保險合同上列明的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賠償後按保險合同上規定的,結束合同或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⑺ 保險公司的協議
哈哈哈哈!!!你心眼太多了;你太聰明了;簽章,不管是簽(蓋)在哪一面都是有效的!你別忘了,協議是你與公司各執一份;他那份可以作假;你那一份他怎麼去做假?除非你或者你的家裡人,願意配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