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口訣
『壹』 法律順口溜有哪些
1、管轄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門管得寬, 偷搶拐賣和詐騙,殺人放火與強奸; 要是罪犯是個官,立案就找檢察院, 貪污賄賂和瀆職,利用職權侵人權,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級以上先過關; 侮辱誹謗和虐待,暴力干涉與侵佔,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沒人管, 侮辱誹謗別過分,危害國家有國安;
輕傷重婚遺棄案,通信住宅知識權, 偽劣商品做與賣,公安檢察不立案, 只要手裡有證據,去找法院也給管; 還有一些小機關,光看名字就好辦, 走私犯毒找海關,危害國家有國安, 軍隊只管軍內事,監獄只是管罪犯; 雖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牽連幫著辦。
2、級別管轄:法院專職管審判,基層法院是骨幹; 刑事案件大多管,無期/死刑往上傳, 上院接案忙判斷,不夠標准往回返, 檢察機關權力大,送上以後不退還; 國家安全和老外,死刑無期歸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傳,全案一起連鍋端, 上院認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審判; 兩個高院挺清閑,不歸自己不審判, 死刑復核最高管,權力下放挺混亂。
3、民事訴訟特殊時效:一傷未租寄,兩年有效期;三環被污染,四年有兩際;五年人壽險,二十殊可延。
4、條約優先,國際慣例;行為能力,可以定居;不動產權,所在法律;合同爭議,不選則密;侵權之地,同國法律;結婚之地,法院去離;扶養關系,被扶最密;動產死地,不動之律;外法慣例,不違公益。
5、被發現,有證明,被指證,畏罪行,毀證偽證加串供,多次流竄與合夥,不講真話身不明;公安機關來執行,縣級以上開證明,通知/訊問各一日,沒有問題就放行。三日上報檢察院,七天之內作判斷,普通最長十四天,三十七日最長限。敢於逮捕三證三期一徒刑,一批一決一執行,通知/訊問各一日,不妥釋放發證明。
『貳』 法律順口溜
法院專職管審判,基層法院是骨幹。
刑事案件大多管,無期/死刑往上傳。
上院接案忙判斷,不夠標准往回返。
檢察機關權力大,送上以後不退還。
國家安全和老外,死刑無期歸中院。
法制宣傳在中國,既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項根本性措施,又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目的在於使一切國家公職人員和廣大人民群眾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社會主義法律意識,養成人人守法和依法辦事的觀念和習慣,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2)合同法口訣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偷錄偷拍要作為合法證據使用,有三種限制:
1、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包括個人隱私以及個人的生活不受干擾等。
2、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採取暴力、脅迫、非法拘禁、竊聽等方法取得的證據,均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3、故意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偷錄偷拍行為,也在禁止之列。
『叄』 法碩背誦口訣
刑法口訣
口決:1、中無損 應當免; 2、中有損 應當減; 3、未成年 應從減; 4、僅從犯 應全三; 5、防避脅 首大功 應減免; 6、輕且首 種自鏟 可以免; 7、聾又啞 預或盲 可全三; 8、未唆精 首或功 可從減; 9、外已罰 立大功 貪萬退 行介賄追前交 可減免。
口訣解釋: 1、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 ,應當免除處罰; 2、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減輕處罰; 3、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4、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防衛過當、緊急避險過當、脅從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6、犯罪較輕且自首的、非法種植pin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7、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預備犯(比照既遂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8、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時的教唆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自首的、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9、在國外犯罪,已在外國受過刑事處罰的、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向公司、企業人員、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理學口訣
第一章 法律的起源與演進
1.西方封建製法的主要形式(叫羅鍋關城)
叫——教——教會法
羅——羅馬法
鍋——國——國王的赦令
關——慣——地方習慣法
城——城市的商法
2.英美法系的特點(保程普[者],系判官[也])
保——保守性——變革相對緩慢,具有保守性和「向後看」的思維習慣
程——程序——注重程序的訴訟中心主義
普——普通法——以英國為中心,以普通法為基礎
系——系統性——體系龐雜,缺乏系統性
判——判例法——以判例法為主要表現形式
官——法官——在法律的發展中,法官具有突出的作用
3.大陸法系的特點(學典分騾馬)
學——法學——法學在推動法律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
典——法典——實行法典化
分——分工——明確立法與司法分工,強調制定法的權威
騾馬——羅馬法——全面繼承羅馬法
4.兩大法系的區別(緣分編程)
緣——淵——法律淵源不同
分——分類——分類不同
編——編撰——法典的編撰不同
程——程序——訴訟程序和判決程式不同
5.社會主義法的特點(國人強權)
國——國家——國家意志性和客觀規律性的統一
人——人民——人民性和階級性的統一
強——強制力——國家強制實施和人民自覺遵守的統一
權——權利——權利和義務的統一
第二章法的本質與特徵
1.幾種非馬克思主義法學主要觀點及其代表人物
阿神理膝蓋——神意論(阿奎那);理性論(西塞羅、蓋尤斯)
活鬼憶盧梭——規范論(霍布斯);意志論(盧梭)
什麼制黑糠——事物性質論(孟德斯鳩);自由論(黑格爾、康德)
傻民射龐德——民族精神論(薩維尼);社會控制論(龐德)
利耶——利益論(耶林)
第
『肆』 「司考」行政法里那個口訣,復議看職權訴訟看名義什麼意思
一、下級經上級批準的適用「訴訟看名義、復議看職權」這一情形。
1、行政行為是誰的名義做出的訴訟時誰就是被告
2、復議時看有沒有被授權,授權的話作出行政行為的機關是被復議機關,授權組織是復議機關
3、例外情況:行政許可由下級作出決定,但須經上級批準的,原則上以下級(決定機關)為被告;如果對許可決定和批准行為都不服,一並提起訴訟的,則以下級和上級為共同被告。這也算是多階段行為「訴訟看名義、復議看職權」的一個例外
二、派出機構是復議訴訟皆看職權。
(4)合同法口訣擴展閱讀:
一、市政府打假辦作出規定、綠化辦、饅頭辦以自己的名義作出決定,21條規定,沒有規定,行使職權視為委託,以設立的政府為被告,就是假授權等於真委託,授權時法律法規規章。委託者是市政府,被申請人是市政府,復議機關是省政府,被告是卻是市政府。07年復議條例14條規定了,內設機構要看職權,沒有授權或者幅度越權是自己為被告,種類越權需要上級是被告。稅務所未經批準的是自己為被告。
二、復議訴訟和賠償。授權和委託。法無授權即禁止。只要有授權就是主體。國務院和地方政府需要組織法授權的。被授權組織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學位條例授權學校頒發學位證書。被委託組織,煙草專賣需要許可的,是市一級的煙草專賣局,法律規定可以委託給縣一級的工商局。
工商局是被委託人。這種情況必須是煙草專賣局發布公告。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才可以法律法規規章授權。被委託組織是行政機關委託,不得超越許可權。工業大學是以自己的名義作出決定,是自己承擔責任,因為法有授權可以為。
但是被委託的工商局,蓋章時是煙草局,接受行為,不服是告煙草專賣局。
三、行政主體與行政法主體,後者是法律關系主體,管理關系監督關系,法律關系主體不可以是一個人,合同關系是相對方,行政機關是行政主體一種,但是行政主體不見得都是行政機關。例如公安局租房子就是租賃合同是民事合同關系。這是民事訴訟。
公安局建設一個辦公大樓,需要規劃局規劃,公安局申請,這是一種行政關系,但是規劃局是行政主體,公安局變成了行政相對人。原告是公安局,被告是規劃局。
因為公安局是行政相對人,規劃局是許可機關。只有公安局作出拘留才是名全責才具備被告。
四、公務員不是行政主體,民警罰款200元但是主體是單位,公務員身份被行政主體吸收了。職務行為代表國家。行政主體要看權名責。訴訟看名義、復議看職權。派出機構要看幅度還是種類,授權和委託區別。要看是否有授權。
『伍』 除法口訣
除法法則的口訣
1、除數是一位數的除法法則
整數除法高位起。除數一位看一位。
一位不夠看二位,除到哪位商哪位。
余數要比除數小,不夠商一零佔位。
2、除數是兩位數的除法法則
整數除法高位起。除數兩位看兩位。
兩位不夠看三位,除到哪位商哪位。
余數要比除數小,不夠商一零佔位。
3、多位數除法法則
整數除法高位起。除數幾位看幾位。
這位不夠看下位,除到哪位商哪位。
余數要比除數小,不夠商一零佔位。
(5)合同法口訣擴展閱讀:
除法相關公式:
1、被除數÷除數=商
2、被除數÷商=除數
3、除數×商=被除數
4、除數=(被除數-余數)÷商
5、商=(被除數-余數)÷除數
除法的運算性質
1、被除數擴大(縮小)n倍,除數不變,商也相應的擴大(縮小)n倍。
2、除數擴大(縮小)n倍,被除數不變,商相應的縮小(擴大)n倍。
3、被除數連續除以兩個除數,等於除以這兩個除數之積。
『陸』 請問有沒有勞動合同法的巧記方法呢也考這個啊!謝謝啊!
我覺得你把條文進行歸納記憶,這個就比較好
『柒』 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口訣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捌』 本人急需民法口訣
民法口訣
民法口訣
1、民事訴訟特殊時效
一傷未租寄,兩年有效期;三環被污染,四年有兩際;五年人壽險,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的四種情況(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第三句含義是環境污染造成損害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四年有兩際」指的是國際貨物買賣和國際技術轉讓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四年。
「五年人壽險」指的是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況。
最後一句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可能還有其它特殊的訴訟時效沒有包含進來,如果大家感興趣,可以在遇到時編進去一起記憶,效果會很好。
2、民法通則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適用
口訣:條約優先,國際慣例;行為能力,可以定居;不動產權,所在法律;合同爭議,不選則密;侵權之地,同國法律;結婚之地,法院去離;扶養關系,被扶最密;動產死地,不動之律;外法慣例,不違公益。
說明:此章內容很重要,幾乎每年必考。上述口訣,每句和一條對應,一對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則第八章 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
第一百四十二條 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依照本章的規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定居國外的,他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適用定居國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條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條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當事人雙方國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適用當事人本國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發生的行為是侵權行為的,不作為侵權行為處理。
第一百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條 扶養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條 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條 依照本章規定適用外國法律或者國際慣例的,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