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侵權數據
『壹』 網路侵權應承擔那些責任
網路侵權應承擔哪些責任
1、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2、行政責任,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根據情節輕重處以行政罰款。
3、刑事責任,依據刑法第217條的規定,處以相應刑罰、罰金。
網路侵權構成要件
1、侵權責任包括過錯(含過錯推定)責任和無過錯責任,它們的構成要件不相同。
2、《侵權責任法》第6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就是關於過錯責任構成要件的規定。根據該規定,過錯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行為的違法性、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因果關系和行為人主觀有上過錯四個方面。
3、《侵權責任法》第7條規定:「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這就是關於無過錯責任構成要件的規定。根據該規定,無過錯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侵權行為的法定性、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以及因果關系三個方面。
『貳』 判斷文學類作品侵權的規則有哪些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瓊瑤訴於正」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編權和攝制權,判令五被告停止侵權,賠償原告500萬元。
筆者認為,從版權角度看,本案一二審通過詳盡的舉例和說理進一步明確了關於文學類作品侵權比對的兩個重要規則。
第一,文學作品中思想與表達的劃分較為復雜,需要分層分析。
文學作品的表達不能僅局限為對白台詞、修辭造句,也不能將文學作品中的主題、題材、普通人物關系認定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
具體而言,文學作品的要素包括作品主題、主線情節、人物角色、展開情節、具體場景、文字描述、人物對話等。這些要素由抽象向具體漸變,形成一個以思想為核心以表達為包裹逐層向外輻射的作品體系。
綜合以上對作品各個構成元素的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就一部作品而言,作品主題、主線情節、人物角色中的典型特徵屬於作品的思想,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換言之,作品是否被侵犯改編權,需要從展開情節、具體場景、人物對話、文字描述等方面去尋找答案。在本案中,瓊瑤所主張的劇本21個情節(小說主張17個情節),正屬於主線情節下的第二層展開的展開情節,在具備獨創性的前提下(法院判定為9 個),正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與其他的具體場景、人物對話、文字描述等,共同構成原告作品中受到著作權保護的核心部分。
第二,對於作品中人物關系和人物設置,應對人物與情節的相互結合互動形成的表達進行比對。
文學作品中,情節的前後銜接、邏輯順序將全部情節緊密貫穿為完整的個性化表達,這種足夠具體的人物設置、情節結構、內在邏輯關系的有機結合體同樣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如果被訴侵權作品中包含足夠具體的表達,且這種緊密貫穿的情節設置在被訴侵權作品中達到一定數量、比例,可以認定為構成實質性相似;或者被訴侵權作品中包含的緊密貫穿的情節設置已經佔到了權利作品足夠的比例,即使其在被訴侵權作品中所佔比例不大,也足以使受眾感知到來源於特定作品時,可以認定為構成實質性相似。
必須指出,主題相近的作品創作確會導致個別或者局部情節相似,這是文學創作中的正常現象,但是,如果一部作品在情節展開後,無論是在於人物角色的結合上,還是在故事發展的先後順序上,都與另一部作品一一對應,形成了如影隨形的相似關系,就無法撇清抄襲他人作品的嫌疑。因此,即使侵權人對於抄襲的情節能夠一一找到表面上合法或者合理的來源或者出處(例如公知的情節或者橋段),但只要諸多情節的前後連接、組合以及與人物關系均保持一致,就無法擺脫侵權指控。正如一審判決所指出的那樣,文學作品中的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如果僅僅是「父子關系」、「兄弟關系」、「情侶關系」等,應屬於思想范疇。如果人物身份、人物之間的關系、人物與特定情節的具體對應等設置已經達到足夠細致具體的層面,那麼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就將形成具體的表達。
在本案中,原告指控被告侵權的21個情節及其創編串聯構成了原告作品《梅花烙》的主要及整體故事表達,被告僅僅是角色身份做了重新變換,而人物關系以及情節互動給人一種強烈的「復制」之感,當情節的相似已經到了連多處細節都相仿或者簡單代換時,是否構成相似的答案已經呼之躍出。因此,類似這種情形,可以認為,已經對作品的主要部分的獨創性表達構成了明顯侵害。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叄』 文學網站建設侵權問題
魯迅的作品最張版權是歸魯迅先生所有的,雖然他已不在人世了。你從別人網回站上拷貝內容,嚴格意義上也是答屬於盜版行為,當然別的網站刊登魯迅的作品,如果沒有購買著作版權那也屬於侵權。所以,給我個折中的辦法,你可以找找你自己有沒有與你要在網站上發表的內容相關的魯迅作品,而且是你購買的,在發內容後你可以註明出處,這樣別人也就沒有理由直接指責你侵權了。
【希望能幫到你,記得採納給分!】
『肆』 關於文學作品在百度文庫中的侵權問題,一般如何處理
投訴網路文庫,網路文庫會把該文學作品刪除處理的!
『伍』 網路文學侵權表現在哪些方面
抄襲故事情節
『陸』 文學作品怎麼才算侵權
您好!若是吸收他人文字中蘊含的思想,則不會涉及侵權,而若是抄襲了他人有獨創性的表達,則屬於侵權。以下是我國《著作權法》中關於侵犯著作權的情形,僅供參考。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柒』 文學作品著作權被侵犯該怎樣維權
文學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如果沒有經過文學作品著作權人同意就擅自使用的,就是一種侵權行為。文學作品被侵犯的,造成較多損失的,可以及時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害並賠償。那麼文學作品著作權被侵犯該怎樣維權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文學作品著作權被侵犯1、搜集和整理對方侵權的證據材料。2、證明涉嫌被侵犯的圖書著作權本身成立。3、證明侵權行為存在以及具體的抄襲方式。4、到法院遞交起訴狀,選擇原則是方便原告、原理被告以及選擇大城市的原則。5、起訴前及時採取申請訴前禁令、證據保全、財產保全等措施因侵犯文學作品著作權而引起的賠償,其賠償標准和數額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具體賠償如下:1、能確定實際損失的,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要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2、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要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不過,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3、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人民法院就會跟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捌』 網路文學侵權現象
屁才天下文章一大抄,我堅決鄙視「天下文章一大抄」這句話。
目前的網路文學侵權,主要也就是文學版權不受保護,文學作品的盜版作品在互聯網上,甚至手機互聯網上,以各種方式流通,嚴重侵害版權人的利益。而且中國目前對於版權,包括專利權等保護不夠,在中國軟體盜版都是明目張膽,中國的法製法律根本就沒有為文學版權提供強有力的保護。
詳細的自己看下面這個鏈接。
http://www.dooland.com/magazine/article_79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