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預審
1. 合同審核需要注意的關鍵問題
合同審核的八個要點(八審八看):
1、審主體,既看別人又看自己;
2、 審內容,這主要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
3、審意思表示,主要是看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4、審查文字是否規范,需使用確切的詞語;
5、審合同簽訂手續是否合法,授權人簽名、授權書;
6、審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按《合同法》程序操作;
7、審合同條款中的風險防範措施,按《合同法》第十二條一共八個組成;
8、 審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關於仲裁的問題。
(1)合同預審擴展閱讀
審查事項
1、合同主體的審查
(1)審查合同主體時,應重點審查是否具備簽訂及履行合同的資格。對於企業法人,審查重點是是否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是否與合同相適應,對於某些限制經營、特許經營等特別行業,是否有相應的經營許可。
(2)代訂合同的,還應當審查代理人是否具備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證明,是否在授權范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合同,應當審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2、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
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於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後發生糾紛埋下種子。
3、合同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4、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審查
(1)保證合同的有效性,乃義不容辭的責任。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要特別注意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和一些特別法的相應規定。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合同個別條款無效並不導致整個合同無效,整個合同無效並不導致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無效。當合同個別條款無效時,只需修改該個別條款;當整個合同無效時,就要放棄當事人提供的合同草稿,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
2. 合同審查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1、合同條款的審查。基本的步驟和方法就是合同條款的審查.全面細致地對回合同條款逐一審查答,這是審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審查應該有重點。有三方面內容必須審查:一看合同的主體,二看合同的標的,三看合同的數量條款。此三者為合同的必備條款.無此三者則合同不能成立.對於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點和要求對其必備條款進行審查,查漏補缺。
2、文字審查,合同是文字的游戲,使用規范的語言能夠避免誤會防止爭議的發生。
3、合法性審查.主要審查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合同的無效問題。
4、涉他權利審查.合同標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識產權或者其他利益,應該進行審查,避免侵權.
5、清潔條款審查.清潔條款的審查很重要.在科技發達的當今社會仿製模仿的技術非常高了,清潔條款對於避免糾紛發生很重要。
3. 什麼是合同審查,合同審查有哪些步驟
什麼是合同審查?
合同審查是指從法律方面對企業合同進行的法律把關,是企業簽訂合同之前的必經程序。通過對企業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可以發現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即使因為某些特殊原因發生了違約或者爭議的情況,也可以比較順利地解決問題,得到必要的補償,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合同審查有哪些步驟?
第一步形式審查
(一)將合同文件本身分為三部分:
開頭(合同名稱、編號、雙方當事人和鑒於條款)
正文(第一條至最後一條)
簽署部分(即雙方簽字蓋章和簽署時間)
形式審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備這三部分,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後矛盾的地方。常見的錯誤有:當事人名稱不一致、不完全、錯誤或矛盾,合同名稱與實質內容不符、時間簽署前後不一樣,地址、法定代表人錯誤等。
(二)形式審查還要看是否附有對方營業執照、其他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委託書等相關材料。看相關文件之間內容是否有矛盾之處。
第二步實質審查
主要是對合同正文的審查,這是合同最關鍵的內容,包括:
一、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法;
二、合同內容是否公平,是否嚴重損害集團公司利益;
三、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遺漏或嚴重隱患、陷阱。
第三步溝通、參照與找法
一般的合同,經過第一步、第二步的審查,一些初級的問題都能予以解決。為防止審查出現重大遺漏和差錯,做好第三步就顯得十分必要。
溝通――指的是與合同經辦人、起草人甚至對方進行溝通,就合同談判、協商及合同目的等內容進行交流,合同條款中不清楚或者含糊的條款,也需要他們作出明確的解釋和說明。
參照――找到與所審合同相關的國家合同示範文本、行業推薦的示範合同文本、企業的合同範本等,對照在條款和內容上有何重大差別,分析或者詢問原因。
找法――也就是尋找法律依據。在合同審查中,一定要對照合同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來判斷送審的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理、可行,要不要修改、應當怎樣修改,需要尋找肯定或者否定的法律依據、司法實踐依據和經濟依據。審查有名合同,要看合同法總則和分則對該合同的專門規定;審查無名合同,更是要審慎行事。
4. 如何進行合同審查
進行合同審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第一,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確定是否有簽署合同的資格。
第二,合同標的的具體內容,履行方式,履行時間。
第三,合同中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四,合同的解除情形,以及合同違約條款的約定。
在審查合同時可以從先做合同的形式審查,然後在審查合同的具體內容。
5. 如何審查合同
審查方法
1、合同條款的審查。基本的步驟和方法就是合同條款的審查.全面細致地對合同條款逐一審查,這是審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審查應該有重點。有三方面內容必須審查:一看合同的主體,二看合同的標的,三看合同的數量條款。此三者為合同的必備條款.無此三者則合同不能成立.對於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點和要求對其必備條款進行審查,查漏補缺。 2、文字審查,合同是文字的游戲,使用規范的語言能夠避免誤會防止爭議的發生。 3、合法性審查.主要審查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合同的無效問題。 4、涉他權利審查.合同標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識產權或者其他利益,應該進行審查,避免侵權. 5、清潔條款審查.清潔條款的審查很重要.在科技發達的當今社會仿製模仿的技術非常高了,清潔條款對於避免糾紛發生很重要。
編輯本段審查內容
1、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審查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時,應審查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法人、個體工商戶;是否是具備與簽訂合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審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的資格證明;代訂合同的,要審查是否具備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證明,並審查是否在授權范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合同,審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2、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4、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於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後發生糾紛埋下種子。 5、審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規范。審查合同時,應對合同草稿的每一條款、每一個詞、每一個字乃至每一個標點符合都仔細推敲、反復斟酌。確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後意思矛盾、詞義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並及時糾正容易引起誤解、產生歧義的語詞,確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確無誤。 6、審查合同簽訂的手續和形式是否完備。(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准或登記,如需經批准或登記,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記手續。(2)如果合同中約定須經公證後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過公證機關公證。(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名或蓋章;採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應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了質物交付的法定手續。(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
6. 什麼是合同審查,合同審查有哪些方法
1、合同條款的審查。基本的步驟和方法就是合同條款的審查.全面細致地對合同條款逐一審查,這是審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審查應該有重點。有三方面內容必須審查:一看合同的主體,二看合同的標的,三看合同的數量條款。此三者為合同的必備條款.無此三者則合同不能成立.對於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點和要求對其必備條款進行審查,查漏補缺。
2、文字審查,合同是文字的游戲,使用規范的語言能夠避免誤會防止爭議的發生。
3、合法性審查.主要審查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合同的無效問題。
4、涉他權利審查.合同標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識產權或者其他利益,應該進行審查,避免侵權.
5、清潔條款審查.清潔條款的審查很重要.在科技發達的當今社會仿製模仿的技術非常高了,清潔條款對於避免糾紛發生很重要。
7. 如何進行合同審查
合同審核是企業簽訂合同之前的必經程序。通過對合同進行法律把關,可以發現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合同的審核大體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
一、審核合同主體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體是依據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當事人。審核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1、對法人的資格審查。
判斷一個經濟組織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對0非0法人單位的資格審查。
對這類組織,主要審核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資格及其授權。
3、對合同代理人的資格審查。
審核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主要審核其是否有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託書。
4、對於特殊行業的當事人,從事一些特殊商品的生產和經營,應當取得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相應的資質。
二、審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對於企業來說,合同一般都是比較重大、復雜的,所以應該盡量採用書面形式。
三、審核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進行合同內容合法性審核應當重點審核合同內容是否損0害0國0家、集0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0法形式掩0蓋非0法0目的的情況,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幾種情況是《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無效的情況。
8. 如何審核合同
合同審查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1、合同條款的審查。基本的步驟和方法就是合同條款的審查.全面細致地對合同條款逐一審查,這是審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審查應該有重點。有三方面的內容必須審查:
一看合同的主體,
二看合同的標的,
三看合同的數量條款。
此三者為合同的必備條款.無此三者,則合同不能成立.對於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點和要求對其必備條款進行審查,查漏補缺。
2、文字審查,使用規范的語言能夠避免誤會,防止爭議的發生。
3、合法性審查.主要審查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合同無效。
4、涉他權利審查.合同標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識產權或者其他利益,應該進行審查,避免侵權。
5、清潔條款審查.清潔條款的審查很重要,在科技發達的當今社會,仿製模仿的技術非常高了,故清潔條款對於避免糾紛發生很重要。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