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工協議
A. 試工期要簽勞動合同嗎
入職一個月內,就應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只要有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完全可以勝訴,並且勞動仲裁是免費的,可以不請律師自己處理!我是勞動仲裁員,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企業勞動法咨詢可以HI
1、這種情況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該支付雙倍工資!並且你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拖欠的工資等;
2、收集一些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工裝(有公司字樣的)、工作證(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費記錄、同事證言或者其它有你名字有公章或老闆簽字的書面材料等等都可以,只要有一份有利的證據就可以!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B. 只簽定試工協議可以嗎並且在試工協議中使用試用期是否合法
在合同中使用試用期是可以的
但是只簽定試工協議就是不可以的
C. 試工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3個月試用期內工資只要不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就不違法。試用期滿你和老闆都有權不續約。
D. 公司試工協議:試工期一月工作能力不夠公司要求離開,按預定工資50%付給,不足則按60元//天計算,合法嗎
1.試用期自己離開的沒有工資。
不合法,三天五天工資也是要給的,出非員工自離不要工資了,單位無權不給。
2.試工期一個月自己離開的發給60元/天的生活費。
3.試工期一個月工作能力不夠公司要求離開的,按預定的工資50%付給,不足按60元/天計算(如:月薪3000元÷每月30天×實際天數×50%)。
勞動合同法明文規定: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 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你自己算看看合法不?
E. 正試工給簽訂臨時合同合法嗎
正式工給簽訂臨時合同是不合法的但是現在法律都規定全要簽一個就是幾年期限的那種合同這是全國統一的
F. 試工期7天可否簽訂兼職合同
如果在一個企業有試用期七天這個時候就不能簽合同。
G. 口頭協議試工三天,如果不滿意沒有工資,我還要給員工工資嗎
從法律上來講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有勞動就應有報酬。當然你這個有不滿意沒工資的約定,現就看你有沒有這方面證據。有,好辦些;沒有的話就建議給為好。
H. 試工階段用人單位可以不簽定勞動合同嗎
您好,先簽訂勞動合同才約定試用期,但現實中很多是過了試用期確定錄用再簽訂勞動合同。
I. 物流公司以試工名義要求求職者試工,但是不給試工者試工工資,這類情況發生投訴至什麼地方可能會被解決
申請勞動仲裁,基本可以解決
J. 試工期協議書是正式的勞動合同嗎,如何才能判
只簽訂試工期協議書,就是正式的勞動合同,既沒有試工期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