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聯合體協議
Ⅰ 招投標文件當中必須有聯合體協議書嗎
首先,投標文件必須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否則,將視為廢標。
因此,如果招標文件要求必須組成聯合體(需要不同相關資質)投標的話,那麼,貴司則必須滿足其要求;如果招標文件未強制要求投標人須組成聯合體投標的話,則證明題述《聯合體協議書》系投標文件格式文本內容之一,即無需放入投標文件當中。
Ⅱ 請問誰有比較嚴謹的聯合體投標協議。
聯合體協議書
(甲公司名稱) 、 (乙公司名稱) ……聯合體協議書願意組成聯合體,參加 (公路項目名稱)第 合同段工程投標。現就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1. (甲公司名稱) 為聯合體主辦人,(乙公司名稱) 為聯合體成員;
2.聯合體內部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聯合體由主辦人負責與業主聯系;
(2)投標工作由聯合體主辦人負責,由雙方組成的投標小組具體實施;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切實執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同時按照內部職責的劃分,承擔自身所負的責任和風險;
(4)如中標,聯合體內部將簽訂施工協議書,各自按協議規定負責施工;
主辦人 (甲公司名稱) 承擔總工程量的 %,聯合體成員 (乙公司名稱) 承擔總工程量的 %;
(5)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後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
3.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4)所述的聯合體施工協議書簽訂後自行失效;聯合體主辦人應立即將該施工協議書送交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各一份。
4.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三份,送交業主一份,聯合體成員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聯合體成員各執三份。
甲公司名稱:(全稱) (蓋章) 乙公司名稱:(全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標聯合體授權主辦方協議書(參考格式)
(聯合體各方名稱), , 組成聯合體,參加招標編號為 的項目共同投標,我單位現授權(聯合體主辦方名稱)為本投標聯合體主辦方,聯合體主辦方負責項目的一切組織、協調工作,並授權投標代理人以聯合體的名義參加項目的投標,代理人在投標、開標、評標、合同談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本次招標有關的一切事務,聯合體各方均予以承認並承擔法律責任。
本授權有效期至本次招標有關事務結束止。
被授權方: 授 權 方:
蓋 章: 蓋 章: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授 權 方:
蓋 章:
電 話:
地 址:
年 月 日
(註:本協議書需完全註明聯合體其它方組成成員)
聯合體協議書 附件三
(甲公司名稱) 、 (乙公司名稱) 自願組成聯合體,參加 工程投標。現就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1. (甲公司名稱) 為聯合體主辦人,(乙公司名稱) 為聯合體成員;
2.聯合體內部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聯合體由主辦人負責與業主聯系。
(2)投標工作由聯合體主辦人負責,由雙方組成的投標小組具體實施;聯合體主辦人代表聯合體辦理投標事宜,聯合體主辦人在投標文件中的所有承諾均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切實執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同時按照內部職責的劃分,承擔自身所負的責任和風險,在法律在承擔連帶責任。
(4)如中標,聯合體內部將遵守以下規定:
a.聯合體主辦人和成員共同與業主簽訂合同書,並就中標項目向業主負責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b.聯合體主辦人代表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業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並且在整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價款支付)均由聯合體主辦人負責;
(5)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後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
3.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書規定的期限之後後自行失效;如中標後,聯合體內部另有協議的,聯合體主辦人應將該協議書送交業主。
4.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六份,隨投標文件裝訂三份,送業主一份,聯合體成員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聯合體成員各執三份。
甲公司名稱:(全稱) (蓋章) 乙公司名稱:(全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權委託書 附件五
本授權委託書聲明:我 (姓名)系
(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託 (聯合體主辦人的單位名稱)的 (姓名)為聯合體全權代表,以 (聯合體名稱:主辦單位簡稱加成員單位簡稱)聯合體的名義參加 (招標人)的 工程的投標活動。全權代表在開標、評標、詢標、合同談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均以承認。
代理人無轉委託權。特此委託。
代理人: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單位: 部門: 職務:
聯合體成員(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聯合體每一成員均須單獨出具委託書,共同委託一名全權代表。
Ⅲ 聯合體中標後與招標方簽定合同範本
截止目前,還沒有很成熟的範本用於普遍的業務實際中,都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在合同中要體現分配關系,把聯合體各方在投標前簽訂的聯合體投標協議作為與招標方簽訂合同的附件。招標方主要對聯合體牽頭人發生主要業務,至於聯合體各方的分配只能由其自己解決。
在實際工作中,聯合體應符合以下要求:
(1)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後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每一成員均具法律約束力;
(2)聯合體的各成員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責任,並將該共同投標協議隨投標文件一並遞交給招標人;
(3)聯合體中標後,聯合體各成員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4)聯合體的各成員應當共同推薦一聯合體代表人,由聯合體的各成員提交一份授權書,證明其代表人資格,該授權書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一並提交給招標人;
5)聯合體代表人應被授權作為聯合體所有成員的代表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並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
(6)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