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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主體

發布時間: 2020-11-22 20:48:19

㈠ 什麼是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其包括哪些具體要求

合同的主體資格則是對民事法律關系主體而言的,是指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律關系的參與人。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能否作為經濟合同的主體,關鍵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經營的資格。
凡是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就有進行民事活動、自主經營的權利,從而也就取得參與民事法律關系的資格,自然能夠以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出現,簽訂經濟合同,從某個角度上講,我國的經濟體制與過去相比,已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
合同簽約對方為自然人時,法律要求其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通則》第十一條的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在與自然人簽訂合同時應當確認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勞動法
》第18條的規定,「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主體資格問題,非法人機構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無效。法人單位也可以向所屬非法人機構辦理授權委託,然後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就可以避免用人單位出現主體不合法的問題。

㈡ 勞動合同簽訂主體是什麼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一方是用人單位。

1、勞動者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象,按照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對象包括:新招用的勞動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員。所謂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員,是指根據勞動部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通知和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人員。

2、用人單位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中國的企業法人、非法人的個人和合夥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殊類型的租賃(生產)、承包(生產)企業等經濟組織。等待。

(2)合同簽訂主體擴展閱讀: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如下原則:

1、合法原則

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2、協商一致原則

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3、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原則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於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價有償原則

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並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合同

㈢ 如何判斷合同責任主體

確定勞動合同的簽訂主體的方法:
取得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作為適格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這類分支機構可以作為用工主體直接用工,以分支機構的名義依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處理中以分支機構的名義作為行政相對人、當事人。
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登記證書的分支機構,則不允許以分支機構的名義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只能以受託人的身份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九十三條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四條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㈣ 合同法第2條規定, 、 、 都可以成為合同主體,但是必須具備合同主體資格。

一、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兩個要素是要約和承諾。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條件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當事人將自己的要求告訴另一當事人;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該意思表示有效,雙方的合同即成立。《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在什麼時候生效呢?合同法規定,承諾通知在到達要約人時生效。但是,我覺得應該分兩種情況:承諾在要約規定的時間內到達要約人處,或者到達法律規定的地方都能生效。如在我們公司很多合同採用數據電子形式訂立合同,當數據電文進入指定的系統,即使收件人並不一定立即收到,合同也算成立。第二種情況是承諾在要約規定之外的時間到達要約人處,這時候的承諾一般而言不生效,也有很多學者把它理解為一種新的要約。但我覺得是一種待定效果:如果要約人仍然願意接收這個承諾,那麼合同則可以成立;但是如果要約人否認這個承諾,那麼,這份承諾即變成新的要約,以前的要約人如果可以提出新的條件,同時他的地位轉變為承諾人了wadf二、合同的生效在我們日常簽訂合同時,一般我們會在結尾添上一條:本合同(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生效ptx從法律角度而言,雙方簽字蓋章,表示對合同的內容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r但是這樣的合同是不是生效呢?如果雙方都自覺履行,直至合同履行完畢,沒有發生法律糾紛,那麼這份合同是完美的(但不能算有效)。但一旦發生糾紛,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那麼,法律首先就要考慮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法》規定,生效的合同應具備以下條件:1、當事人具有相應訂立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並獨立承擔合同義務的主體資格。這就要求簽訂合同的法人必須具備法律或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能力,而公司的代理人必須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合同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處於自身真實的意思在合同上簽字,沒有重大誤解,沒有欺詐、脅迫等情況。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h要求合同簽訂的目的符合法律規定,有利於社會公共利益,如簽訂買賣毒品的合同就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是無效合同。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以下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395合同的成立後只有符合生效的要件且不違背無效的要求,才能是生效的,只有簽訂生效的合同nrvz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這些正是合同的當事人在平時簽訂合同中重要考慮的幾個要點之一。合同成立時間如何確定?《合同法》第25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33條規定:「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根據第25條規定,承諾到達要約人時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條、33條又規定了不同的合同成立時間規則,這三個條文的適用關系是:若同時存在各條適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致的,應以第33條為准;若同時存在第25條、32條適用情形的,應以32條為准;若只存在第25條適用情形,或雙方簽字蓋章時間與承諾生效時間一致,則可適用第25條,舉例說明:甲公司於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發出要約,乙公司於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承諾並於當日到達,甲公司於10月15日在合同上簽字後再寄給乙公司,乙公司於10月20日在合同上蓋章......餘下全文>>

㈤ 什麼是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

㈥ 訂立合同時如何審查簽約對方的主體資格

(2)對方當事人為法人:包括企業單位、事業單位、機關、社團等,需要審查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方當事人為其他組織,如獨資企業、合夥人、企業分支機構等,無獨立法人資格,要審查其《營業執照》,對於分支機構還需要審查其總公司的相關情況。 簽約對方為企業時,應注意企業下屬部門,如企業各部/科/處/室等是否具備主體資格,不能簽約的,如果簽訂了這樣的合同可能會因為主體不適格而被認定無效;而企業的分支機構,如分廠、分公司、辦事處等,則應看其是否具有對外開展業務資格(是否有授權),是否有非法人營業執照,如果有授權或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才有簽訂合同的資格,對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審查,除審查分支機構的履約能力外,還應審查公司履約能力的情況,因為在分支機構無力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公司還應承擔補充責任。

㈦ 簽訂合同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嗎

可以是自然人,買房、買車斗是自然人。
合同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
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㈧ 合同的主體部分包括哪些內容

一、合同主體的含義:

1、必須是法律地位互相平等。

2、范圍包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

因平等主體的要求,合同法的適用對象不包括管理和被管理關系之間簽訂的協議,如勞動合同,以及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如婚姻、收養、監護等。

二、合同主體的范圍

1、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國的公民,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自然人分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完全行為能力的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作為合同主體,但是本人不能單獨簽訂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才能生效。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獨立簽訂與本人年齡和智力相適應的合同,對於超出本人年齡和智力的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才能生效。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獨立簽訂合同。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並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包括:企業法人,機關、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

3、其他組織,是指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以外的單位或者機構。其他組織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個人獨資企業

(二)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夥企業

(三)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

(四)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五)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的分支機構

(六)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

(七)經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企業、街道企業

(八)其他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組織。

三、合同生效的條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並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並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㈨ 簽訂合同時需審查主體哪些方面

審查合同具體內容應包括幾面: 、審查合同主體否合審查合同主體合性應審查簽訂合同事否經關部門批准立、體工商戶;否具備與簽訂合同相應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能力公民;審查定代表或主管負責資格證明;代訂合同要審查否具備委託授權委託證明並審查否授權范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擔保合同審查擔保否具擔保能力擔保資格 二、審查合同內容否合審查合同內容合性應重點審查合同內容否損害家、集體或第三利益;否合形式掩蓋非目情形;否損害社公共利益;否違反律、行政規強制性規定 三、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性 四、審查合同條款否完備應按照合同性質依據相應律規規定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遺漏各條款內容否具體、明確、切實行避免合同條款全於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困難發糾紛埋種 五、審查合同文字否規范審查合同應合同草稿每條款、每詞、每字乃至每標點符合都仔細推敲、反復斟酌確定合同否存前意思矛盾、詞義含糊清文字表述並及糾容易引起誤解、產歧義語詞確保合同文字表述准確誤 六、審查合同簽訂手續形式否完備1、審查合同否需要經關機關批准或登記需經批准或登記否履行批准或登記手續2、合同約定須經公證合同能效應審查合同否經公證機關公證3、合同附效期限應審查期限否屆至4、合同約定第三保證應審查否保證簽名或蓋章;採用抵押式擔保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應審查否辦理登記手續;採用質押擔保式應按照合同約定質物交付間審查事否按履行質物交付定手續5、審查合同雙事否合同簽字或蓋章 源於中國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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