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兩份都在公司
❶ 一式兩份的勞動合同只簽了一份,然後交給公司,現在兩份都在公司手中,合同有效嗎
你好:
一、不用太著急了,你的事情是完全可以去勞動仲裁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所以說你不用總是請假,該公司並不是不辭退你就不用承擔責任了,你也可以主動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要是想提起勞動仲裁需要准備一些證據,其中有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證明工資收入的證據等等。個人認為你的事情最終會得到一個合理的解決的。
❷ 如果單位只簽定一份勞動合同或者簽訂兩份勞動合同都保存在公司,我們該怎麼處理。
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者合同文本交勞動者一份。用人單位未將簽訂的勞動合同交付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舉報。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❸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都是放在公司那裡嗎
不是的,勞動合同來文本由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拒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的,可向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該部門責令改正。如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❹ 與公司簽定了勞動合同,但兩份勞動合同都留在公司領導處,這樣合理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單位和你是各執一份的.公司不給肯定是不行的,
你可以做的是.打12333舉報,或直接查到當地勞動監察的電話,舉報後,勞動監察來公司.問公司有沒有簽定合同或隨機找個員工問有沒有合同.員工拿不出來的,那企業就需要被罰款了。呵呵。
❺ 簽的兩份勞動合同都在公司手上.這樣情況怎麼辦
要看具體抄情況,一般單位個人各執一份,你應當持有一份勞動合同。法律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你可根據勞動法第十七條,應當「平等自願」的原則要求平等持有合同。
這個建議你還是自己保存一份,公司這樣做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部門舉報!
公司沒有什麼過錯,你可以向公司要求自己留存一份合同!正規公司都是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保留、一份下發勞動者的。
❻ 簽訂的勞動合同兩份都由公司保存著合理嗎
簽訂的勞動合同兩份都由公司保存著是不合理的,而且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迴文本由用人單位和答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者合同文本交勞動者一份。用人單位未將簽訂的勞動合同交付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舉報。
延伸: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❼ 簽了勞動合同但兩份都在公司里。裁員怎麼索賠
最好要拿到勞動合同在手上,不然怎麼樣證明你是在合同期內被裁員呢,如果實在拿不到合同,建議去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詢律師(免費的),他們會教你如何維權的。
❽ 勞動合同兩份都由公司保管違法嗎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