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協議
❶ 發起人協議裡面寫不寫股權代持情況
對內而言,與代持方簽署協議,明確約定解除代持,由實際出資人自己直接持有,因是代持回轉,不涉及支付股權轉讓款。股東會決議也按照以上內容寫明即可。
對外而言,涉及工商變更登記的,可以採取股權轉讓的方式進行變更(如果憑解除代持的協議可以直接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則以此辦理。)
❷ 法律問題:是否一定要發起人協議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的話,發起人協議是要式文件,公司法80條明確要求的。整體變更設立的話,目前實務中普遍按發起設立操作,簽署發起人協議,但實際上法條中並沒有明確支持,謹慎考慮還是簽署一份。有限公司設立,公司法沒有要求必須有發起人協議(公司法對股份公司的原始股東定義為「發起人」,而有限公司則為「股東」,因此也更談不上什麼「發起人」協議),而是以公司章程為法律效力文件。個人理解,有限責任公司的原始「股東」,與發起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在法律性質上是類似的(從公司法很多條款都能看出來,比如設立不成功時責任股東的賠償條款、所擬定公司章程的法律有效性等),股份有限公司設立過程中專門定義「發起人」,主要是為了區分募集設立過程中的其他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成立過程中不存在「其他股東」,自然也不用多此一舉的定義什麼發起人,也就用不著再專門簽發起人協議。不過實務中貌似也有簽協議的,估計是出於謹慎考慮。
❸ 股份公司注冊登記是否需要發起人協議
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
第二十一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於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五)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六)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七)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九)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十)公司住所證明;
(十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由此可見,股份公司注冊登記不需要發起人協議。
❹ 想在大學弄個裁判社團,但是要一份發起人協議書,怎麼寫,具體,具體!高分懸賞
第一
裁判團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組織學生學習,進一步豐富廣大同學的課餘生活,激發廣大同學的自主性和積極性還可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最終使他們多掌握一項技能並且更好的為全院師生服務。第二
培養裁判團成員的組織、合作能力。執裁江蘇建築學院的籃球比賽豐富了大家的校園生活,成員能學到很多裁判員的各種知識。第三每天的比賽和每周的訓練很能磨練了一個人的意志力和堅持不懈的精神,這對將來走到社會會有很大的幫助。
社團分為以下幾個部門:
管理學習部:參與制定管理學習方面的課程並適當邀請管理方面的老師舉辦講座。給會員在管理方面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或有關指導老師反映。
組織策劃部:具體策劃有關實踐科研等方面的活動方案,並協助組織其他部門的活動。
宣傳部:對外宣傳裁判團的各項活動,聯系會員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並傳達上級有關部門的文件和活動等。財務部:合理分配裁判團的收入的管理費用,同時建立健全財務方面的規章制度,具體費用向有關部門申請。
實訓部:負責每周周五下午、周六早上的訓練。包括一些一些基本的手勢訓練,還有臨場執裁的訓練。
❺ 什麼是發起人協議書
公司設立的形式有兩種: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發起設立是指:發起人共同出資認購全部股份,不再向社會公眾公開募集的一種公司設立方式。
發起人協議書:是公司發起人就設立公司事項所達成的明確彼此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文件。
發起人協議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各發起人。
2.擬設立公司的名字。
3.擬設立公司的經營范圍。
4.股本總額。
5.各發起人認購的份額。
6.各發起人權利義務。
7.公司籌辦事項。
8.違約責任。
9.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❻ 發起人協議與公司章程沖突時,以什麼為准
一般都是以後一個文件為准。來辦公司,一般都是首先擬定發起人協議,然後再協議落實公司章程。如果是這樣,而且兩份文件都沒有具體約定的,就是以公司章程為准。但如果發起人協議是公司章程的補充,就應以發起人協議為准。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❼ 誰知道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發起人協議應包括哪些內容
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發起人在從事設立活動之前往往會就公司設立過程中的相關事項、發起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訂立協議。協議對發起人權利義務的約定,不影響在對外關系中發起人作為一個整體承擔責任和義務。
一般來說,發起人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確定將成立公司的宗旨、目的;
初步確定公司的資本總額;
各發起人認購的份額
各發起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任務分工;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