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侵權權
⑴ 你認為喬丹品牌是否侵犯了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呢
那是必須的,雖然叫喬丹的人很多,但是眾所周知「喬丹」是一個能夠讓人第一直覺就想到邁克爾喬丹的詞語,國產喬丹品牌以「喬丹」命名,其商標和整體的品牌理念都是以籃球為主,其廣告也是如此,在CCTV5里也是籃球直播的主要贊助商之一,那其中山寨的意思就不言而喻了,秉著籃球最強人的中文名來做自己的山寨標簽,在其品牌早期成立的時候的確就是以這個噱頭來打好基礎的,我想很多人早期都會以為國產喬丹即AIR JORDAN,所以國產喬丹可以說是「掛羊頭賣狗肉」,活脫脫的山寨侵權。
⑵ 喬丹商標侵權案喬丹的代理律師是誰
人數牽涉較多,名單如下:
再審申請人邁克爾·傑弗里·喬丹(Michael Jeffery Jordan)委託訴訟代理人:
田甜,上海市方達(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委託許可權:特別授權。
祁放,上海市方達(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委託許可權:特別授權。
被申請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委託訴訟代理人:
劉胤穎,該委員會審查員。委託許可權:一般授權。
馬岩岩,該委員會審查員。委託許可權:一般授權。
一審第三人:喬丹公司委託訴訟代理人姓名、身份和代理許可權:
韋之,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委託許可權:特別授權。
馬東曉,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委託許可權:特別授權。
⑶ 中國喬丹品牌被起訴的結果
按實際情況,2015年初,北京一中院駁回了邁克爾·喬丹的訴訟請求。邁克爾·喬丹上訴至北京市高院,請求撤銷原審判決和被訴裁定。所以按現時的情況,中國喬丹被訴還沒有結果。美國NBA巨星、「飛人」喬丹起訴中國品牌「喬丹體育」商標侵權一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78起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中的32起所做出的判決。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邁克爾·喬丹撤銷喬丹體育爭議商標注冊的上訴請求。
邁克爾·喬丹法律顧問的新聞發言人稱「對法院就商標爭議案做出的判決表示遺憾。邁克爾·喬丹提起訴訟的目的不僅僅是保護自身的姓名權,更是為了保護消費者不受誤導。」
「針對商標爭議案的判決,我們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邁克爾·喬丹針對喬丹體育在上海法院提起的姓名權侵權案件,與商標爭議案是相互獨立的案件,姓名權侵權案仍在審理中。」
邁克爾·喬丹表示,「尊重中國的法律,並相信中國法律會保護他的合法權利並確保消費者不受誤導。」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位於中國福建省晉江市,是國內知名的體育用品公司。2000年以來,該公司在服裝、鞋、書包等多個商品上注冊了「QIAODAN」、「僑丹」、「橋丹」、「喬丹王」等多個商標。
邁克爾·喬丹認為,喬丹公司注冊的「QIAODAN」、「僑丹」等商標,侵犯其姓名權、肖像權,具有不良影響。
據公開媒體報道,喬丹的代理律師也曾表示,中國公眾看到與「喬丹」「QIAODAN」相同或近似的標識,會將其與邁克爾·喬丹本人相聯系;喬丹體育在明知或應知邁克爾·喬丹知名度的情況下,將相關標識申請注冊為商標,有違誠信原則;相關爭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會造成社會公眾對產品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產生不良社會影響。
喬丹體育的代理律師馬東曉表示:邁克爾·喬丹本人的姓氏為「Jordan」,本身為英美普通姓氏,而中文「喬丹」是其中一種慣常的翻譯,難以認定「喬丹」與邁克爾·喬丹之間存在必然、唯一的對應關系。據此,邁克爾·喬丹對中文「喬丹」及作為普通籃球運球動作的剪影形象並不享有任何在先權利。喬丹體育自成立以來,經過20餘年的經營,已經獲得了廣泛的市場認可和穩定的市場秩序,相較於喬丹體育對其商標的使用,不能認定「喬丹」二字與邁克爾·喬丹先生之間的對應關系已強於喬丹體育。雖然邁克爾·喬丹作為籃球運動員,具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但並不代表他的姓名在商品上擁有相關的權利,而「喬丹」品牌作為合法的注冊商標,才擁有在商業使用中的排他性權利。
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維持喬丹體育的一系列商標注冊。
邁克爾·喬丹對此裁定表示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訴訟。
2015年初,北京一中院駁回了邁克爾·喬丹的訴訟請求。
邁克爾·喬丹上訴至北京市高院,請求撤銷原審判決和被訴裁定。
對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邁克爾·喬丹法律顧問的新聞發言人表示,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這不是國際知名商標第一次在中國遭遇訴訟失敗。就在上月24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美國New Balance公司在中國的關聯公司--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因使用他人已注冊商標「新百倫」,構成對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需賠償對方9800萬元。
⑷ 喬丹體育被告,侵犯了什麼權利
說是說姓名權,我覺得沒有,姓喬丹的人大把,喬丹早就聲稱是名族品牌了。關他美國人啥事啊
⑸ 飛人邁克爾喬丹起訴喬丹體育公司(侵犯了他的)什麼權
商標權,美國也有個喬丹公司
但是我國回應的是我們自己國家的喬丹
⑹ 飛人喬丹起訴喬丹商標侵權有結果了嗎
喬丹敗訴。
2012年,「飛人」邁克爾-喬丹在上海法院以侵害其商標權、姓名權為由起訴喬丹體育,要求喬丹體育停止侵權行為,撤銷78個相關注冊商標,並賠償114萬元。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先後兩次駁回耐克的商標撤銷申請,再次明確表達了「喬丹」並非邁克爾-喬丹的姓名,喬丹體育注冊使用「喬丹」商標不侵犯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是最權威的機構!
⑺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的名權糾紛
正當美國籃球巨星「飛人」邁克爾·喬丹(下稱喬丹)起訴喬丹體育的官司淡出公眾視線之時,2013年4月8日,喬丹體育方面表示,喬丹的起訴直接導致該公司上市受阻,宣布已起訴喬丹本人,要求其恢復公司名譽,並索賠800萬美金。2013年4月2日,泉州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4月27日開庭審理原告邁克爾·喬丹訴被告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仞貿易有限公司姓名權糾紛案,「喬丹體育」的律師在庭審中表示,品牌之所以取名中文「喬丹」,其實本意為「南方之草木」。
庭審中,原告「飛人喬丹」方表示,被告未經允許在商業活動中使用原告名字,攀附原告名聲,侵犯原告姓名權,且嚴重誤導了中國廣大消費者,被告的侵權行為持續了十多年,且到2014年為止,還在持續,原告現起訴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不當行為。同時,將索賠數額從原來的4萬余元提高到114萬余元。
被告「喬丹體育」方則表示,我國《民法通則》對姓名權的保護適用於在中國領域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而邁克爾·喬丹是美國公民,且從未在中國居住過,不是中國領域內的外國人,其援引《民法通則》的規定在中國境內主張姓名權於法不符,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依照中國法律規定,構成法律保護的姓名權客體必須是公民決定或使用的姓名。中文「喬丹」不是MichaelJordan的姓名,只是英美普通姓氏「Jordan」的中文慣常翻譯,不構成我國法律下的姓名權客體。
邁克爾·喬丹2012年發表聲明,指責「喬丹體育」未經授權使用他的中文名字、球衣號碼23號、「甚至試圖用他孩子的名字從事經營活動」。在他的訴訟請求中要求,「喬丹體育」應立即停止濫用其姓名的行為,並讓中國消費者了解他跟喬丹體育沒有任何關系。
上海律師丁金坤表示,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都保護姓名權,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但法律是有地域性的,通常法律保護的對象是本國境內的本國公民,對於不在本國境內的外國人,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是不保護的。因此喬丹起訴姓名權侵權,缺乏法律依據。
在有20餘萬網友參加的新浪網「喬丹訴訟」民意測驗中,有51.2%的人認為喬丹體育不侵權,44.4%的人認為構成侵權,而4.4%的人選擇了「不好說」。
據悉,喬丹體育於2012年6月宣布已經注銷了部分「可能被誤解的防禦性商標」,其中包括與喬丹兩個兒子名字的中英文寫法一致的「傑弗里喬丹」「馬庫斯喬丹」「JIEFULIQIAODAN」「MAKUSIQIAODAN」及其變體的商標。分析人士認為,主動申請撤銷相關商標並公示,是喬丹體育的主動示好之舉。
2015年年初喬丹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中國喬丹體育公司撤銷關於「QIAODAN」、「僑丹」、「喬丹王」在內的多個爭議商標,但一審被駁回。喬丹在4月再次提起訴訟,5月訴求再次被駁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類案件78起中的32起做出判決,決定維持一審原判,駁回喬丹的訴求。
喬丹體育公司代理律師表示:「喬丹本人的姓氏為『JORDAN』,這和『QIAODAN』相比有很大不同,而且『JORDAN』只是美國一個普通的姓氏,很難認定『喬丹』品牌與邁克爾-喬丹本人存在必然聯系。雖然喬丹本人擁有很高的社會知名度,但這並不代表他的姓氏在產品商標方面擁有特權。」
⑻ 關於邁克爾喬丹最近起訴中國喬丹體育侵權案,本人認為跟本就沒有侵權這回事。
你知道個屁 你媽看到中國喬丹專賣店 也以為就是飛人喬丹 就進去買了 這就是誤導消費者 豬雜種
⑼ 中國喬丹狀告美國喬丹是怎麼回事 到底誰才是侵權者
2016年12月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對「喬丹」商標爭議行政糾紛系列案件公開宣判。最高法判定,爭議商標「喬丹」的注冊損害邁克爾·喬丹在先姓名權,違反商標法,應予撤銷,撤銷一、二審判決,判令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裁定。法院同時認定拼音商標「QIAODAN」及「qiaodan」未損害喬丹姓名權。
雖然很多媒體、輿論對此新聞的解讀都一邊倒地認為「飛人「喬丹贏得最終勝利,拿回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喬丹體育表示只是在幾個防禦性商標上"小負」飛人喬丹,而在其真正重要的主IP上並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對再審申請人邁克爾 傑弗里喬丹與被申請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一審第三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公司)商標爭議行政糾紛10件案件(以下簡稱「喬丹」商標爭議行政糾紛系列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該案審判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大法官針對案件的爭議焦點闡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
7月19日消息,中國喬丹體育公司與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之間再起紛爭,此前是美國喬丹狀告中國喬丹,而最近,中國喬丹也將美國喬丹訴至法院,要求賠償110萬元。
中國喬丹體育公司是第十三屆全運會的官方合作夥伴,而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授權律師事務所向天津市體育局和全運會組委會發出的一份律師函,中國喬丹公司認為該律師函構成名譽侵權,因此將邁克爾•喬丹和其授權律師事務所訴至法院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