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爐協議
『壹』 合夥經營挖機協議
合同書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購買挖掘機並經營等問題簽訂合同如
下:
一、合同金額:甲、乙雙方各出人民幣萬仟佰元整,合
計出資萬仟佰元整。其中萬仟佰元整用於購買「
」品牌二手挖掘機一台,剩餘資金用於挖掘機的經營周轉。出現經營資金不足,雙方按各50%出資。如果後期出資一方到位,一方不到位,違約方除賠償損失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二、挖掘機的購買:
由雙方共同商定購買的品牌、型號等。實際購買因為是二手機器,
雙方必須到場。要求二手機器使用年限在年以內,行駛公里數在
公里以內。同時運行狀況良好,說明書、維修工具等齊全。該品牌機器必須在使用城市有維修點。由原車主辦理過戶手續。
三、挖掘機司機的僱傭:
由雙方共同選定司機人員。要求有年以上挖掘機駕駛經驗,最
好有「」品牌挖掘機駕駛經驗。日常維護由司機負責,金額在100元以上的修理,必須在兩人商定的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司機月薪元,年完成任務量,可以獎勵元。
四、挖掘機業務的承攬:
甲、乙雙方及司機或其他人都可以介紹業務。根據業務量大小
和工作時間長短,甲乙雙方商定每筆業務介紹人的提成比例。如果是甲、乙中一人為介紹人,在提成比例有分歧而定不下來時,放棄該業務。
五、挖掘機的管理和利潤分成:
經雙方商定,日常管理由負責。每月工資元,在分配前利潤中支付。每月挖掘機實際收到勞務收入,扣掉油料消耗、維修費用、司機工資、管理工資、保險、稅金等後,是每月經營利潤。雙方商定在經營利潤數出來3天內按各50%進行分配。每月分配一次。
六、虧損的處理和合同的解除:
虧損月份不分配。連續三個月虧損或虧損累計達到機器購買價%時,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將機器賣掉。虧損部分各承擔50%。其他情況下一律不得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經
雙方協商本合同不用公證,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合同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公平的原則,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都可向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