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糾紛
1. 物業管理條例空置房物業費是怎麼規定的
要交的,但是可以只交部分,不用全額交。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並沒有明確物業出售後,業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業管理服務費應該怎麼收。有的省市規定,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長期(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及入駐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備案,按規定或約定服務標準的70%至90%交納空置物業費,具體比例由當地價格、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制定。已交付給業主的,物業費用自物業交付業主次月開始計收。車輛管理費卻要全額繳納,對未入駐或未使用連續超一個月以上的物業、車位,業主應事前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申請,並經確認後按規定標準的70%繳納機動車輛停放服務費或車位水電、衛生等管理費用。
首先物業費的收繳涉及物業交付前(開發商空置房物業費)與交付後兩個時段的物業費以及業主辦理入住後空置房的物業費等。
其次確定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支付的義務人的關鍵,是看何人是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當事人,1.在物業已經出賣並交付給業主的,業主是交納服務費的義務人。物業交付後,由買受人開始承擔,業主的物業費從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入住後,全額收取。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長期(連續性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及入住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書面備案,按規定或約定公共服務費標準的70%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或按省市縣有關部門對空置房減免的規定收取物業費。
辦法規定,公共照明、景觀設施等其他共用水、電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應單獨計量,嚴格按照水電價格政策據實分攤並定期公布。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2. 空置房需交物業費 到底合理不合理
空置房需要交納物業費的,因為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針對整個小區,個別戶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這樣的理由是法律所不能接受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的地方另有政策,比如武漢,房屋交付後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望採納,謝謝!
3. 空置房以後是不是也要繳納物業費了
不需要。因為空置房並沒有產生費用,也不需要物業去管理,不會對公共設施造成任何的損傷。
4. 什麼是空置房空置房物業費該如何收取
究竟什麼是空置房呢?空置房沒有人居住,那麼空置房物業費如何收取呢?下面小編為你整理出空置房的完整信息。
什麼是空置房
空置房可以算是房地產市場上的專有詞語,空置房通俗地說是市場上賣不出去的房子,嚴格上說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後沒有實現銷售的房子。
2003年開始,國家政府將以商品房空置時間作為標准進行劃分。
1、空置時間在1年以內的為待銷商品房;
2、空置時間在1年以上3年以內的為滯銷商品房;
3、空置時間在3年以上的為積壓商品房。
開發商銷售的尾房、被法院罰沒、羈押的部分房屋、開發商用於抵債的債權房都在空置房的范疇之內。
空置房物業費如何收取
1、房屋已交付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其物業費由開發商支付;
2、已具備交付條件,但因業主個人原因未辦理入住或已辦理入住手續但未使用該房屋,這種的空置房物業費應由業主支付。
鄭州空置房物業費收取規定
1、房子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房子,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繳納;
2.業主自身原因而暫不居住的空置住房,半年以內物業服務費按規定或約定收費標準的50%繳納,超過半年仍未居住的按規定或約定收費標準的70%繳納。
石家莊空置房物業費收取規定
連續無人居住、使用3個月以上的空置房,空置期間按20%繳納物業服務費,空置的起止時間應事先和事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並辦理相關手續。
江蘇省空置房物業費收取規定
空置房物業費的收費不低於一般物業費規定標準的70%。
湖南省空置房物業費
已辦理交付手續但未使用的物業,物業服務費按照90%交納。物業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交付手續的,物業服務費從建設單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的次月開始計收,由物業買受人交納,但首先由建設單位墊付並負責追繳。物業服務費按月計收,經雙方約定可以預收,但最長預收期限不超過12個月。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6-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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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空置房務業管理費優惠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物權法》兩部司法解釋———《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和《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將於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解釋施行後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此司法解釋。
近年來,涉及物業權益的糾紛案件數量不斷增加。2007年初,這兩個解釋正式立項。此間,最高人民法院進行了廣泛的調研、分析與論證,多次徵求了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意見。
房子空置也要交物業費
6. 新物權法哪一年頒布的 關於空置房是怎麼約定的
物權法只有一個版本。07年3月16日通過,10月1日施行的。物權法沒明文規定這個。
09年4月20日出了個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09年10月1日施行的。沒有明確規定收多少,只是確定要收。至於空置房的具體收費標准,那個是參照各地物業管理收費辦法,不同省市是不一樣的。你參考下你們地方法。
你想查法條的話,可以關注一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第二句話「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於是查法條完全沒意義...你要查的是你們的地方規定...
7. 空置房物業費的規定 空置期要交物業費嗎
應當是要交的,除非你和物業在合同中有其他相關的具體收費約定。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並沒有明確物業出售後,業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業管理服務費應該怎麼收。但是,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是業主共同作出的決定,只要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則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規約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等有另外的規定或者約定。
在實際情況下,物業合同不大可能與每一個單個業主簽訂,但合同的效力仍然對單個業主有效。即使業主一段時間不在小區居住,房屋空閑,但物業服務使小區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仍然間接地為業主提供了服務。
拓展資料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8. 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沒有空置房少交物業管理費
房子空置也要交物業費
- 焦點
司法解釋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讀
最高院民一庭負責人介紹,實踐中,有的業主以未享受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提供的服務(比如業主提出其因出國而未享受服務)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比如低樓層業主提出其從未乘坐電梯等)提出抗辯。
該負責人表示,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是業主共同作出的決定,只要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則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規約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等有另外的規定或者約定。
現狀
目前,有些業主認為,自己沒有得到物業服務可以拒付物業費。
對此,任晨光認為,在實際情況下,物業合同不大可能與每一個單個業主簽訂,但合同的效力仍然對單個業主有效。即使業主一段時間不在小區居住,房屋空閑,但物業服務使小區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仍然間接地為業主提供了服務。
物業未獲續聘無權收費
- 焦點
司法解釋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業主委員會請求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服務區域、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和相關設施,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解讀
最高院民一庭負責人表示,該類糾紛實踐中不少,此次司法解釋給予了明確。
此外,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拒絕退出物業服務區域,並以存在事實物業服務關系為由,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的物業費的,法院不予支持。
現狀
北京有不少小區,物業合同到期,或業委會聘請了新的物業公司,但老的物業公司賴著不走。如果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訴至法院,法院會以有事實服務為由,判決業主支付物業費。
任晨光認為,這個現狀雖然不公平,但在存在事實服務這個概念的情況下,業主也只能交費。司法解釋取消了事實服務這個概念,有望解決這個問題。
因為物業公司拒不撤出時,業主有權利不交物業費,法院也不會支持物業公司討要物業費,物業公司等於白乾,沒有經濟利益,物業公司會主動撤出。
9. 空置房也要交物業費這5點告訴你為什麼!
近年來,物業與業主的糾紛屢見不鮮,其中問題的導火索多集中於物業費上,尤其是空置房該不該交物業費這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在多數業主看來,「我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就不該交物業費!」,對此,小編要說的是:即使空置房也要交物業費,以下這5點讓你無力反抗。
為什麼空置房也要交物業費?
一、物業服務的公共性決定了一切
物業服務具有公共性,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也達到了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換言之來說就是,物業服務是面向全體業主的,只要大多數業主享受到了物業服務,即使你個人沒有享受到,那麼也是要交物業費的。
二、物業管理體現出對業主的服務價值
物業管理已從「物管」延伸到「為人服務」。
由於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委託關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中一方面就是全體業主將維護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的管理權交給了物業公司,該權利行駛的主要途徑就是對業主實施「人」的管理,比如如果有業主實施野蠻裝修,物業公司就有權阻止其違法行為。
這一點對於物業公司而言,是權利也是責任。
三、作為一種商品,物業服務並不會因業主是否使用而影響其價值
多數業主都認為,「是我們養活了物業公司。」其實,他們忽視了物業服務的商品屬性。不過,物業服務有別於其他商品的買賣行為,是政府為保障廣大業主正常的生活秩序與良好的生活環境而採取的一種有效措施,物業服務並不會因業主是否使用而影響其價值。
也就是說,物業公司已經服務了,盡管你沒有享受到,也不會影響其價值。
四、物業管理需要一定的成本
在市場經濟中,所有企業最關心的首先就是自己的利益,其次才會考慮怎麼服務,物業公司也不例外。物業公司在為業主服務時是需要成本的,而為了利益,這些最終都會轉加到業主身上,所以為了保護利益,空置房也免不了要交物業費。
五、物業費本質上是一種發展
其實,按時交物業費本質上也算一種發展,因為一個好的物業公司就像一名專業的操盤手或基金經理,它不僅能使業主的物業保值,更能使物業漲值,而你得到的回報往往會超出你的想像。
現在,業主們應該明白為什麼空置房也要交物業費了吧。對於以上這5點,相信業主們都無力反抗了和無話可說了吧。不過,如果房屋空置時間較長,業主可與物業協商少交物業費。對於空置房也要交物業費,大家覺得合理嗎?
當然,收取物業費,也是有一定的原則的,物業管理公司為你業主或用戶提供的不同服務項目,其收費標準是有不同的。
有些服務項目,其收費標准時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或用戶協商而確定的。而有些服務項目,其收費標准要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具體來說,有些項目是一次性收費;有些項目則是定期收取的,有些項目的收取方式較為靈活。具體情況也要看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有哪些確定原則?
物業管理費收取標准一方面要受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不能亂收費;另一方面,物業管理費收取標准還要受到用戶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所以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也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包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以及根據業主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明服務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進行管理。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空置房物業業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7-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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