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糾紛證據
發布時間: 2021-03-13 17:16:47
① 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要提供哪些證據
1、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
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證據材料為復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就證人證言來講,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並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於法院庭審順利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系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准,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
3、當事人還應注意,所訴的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有關部門的技術鑒定結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也應向法庭提供。
② 借貸糾紛需哪些證據才有用
首先,需要證實您自己的身份,即您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等。其次,民間借貸,涉及了債權人債務人雙方,您要有債權債務關系證明憑證,實踐中一般是借條。最後,民間借貸合同是實踐性合同,您除了有借條,應當由相應的支付依據,要證明依據借條,將錢款交付了借貸人。實踐中一般是銀行轉款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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