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協議書
A. 花錢去首都機場做地勤,大概5萬,說是和機場直接簽訂合同的,這個靠譜么
不要相信,很多騙人的。
騙子假冒與各航空公司「有關系」、可以提供空姐、地勤等工作的詐騙案件已頗成氣候。
如果有人自稱在航空公司工作、認識航空公司高管、可以負責通過非正規渠道讓你當上空姐,並讓繳納報名費、培訓費、押金……就要小心了,所有的騙子都是這個套路。
有些騙子以前確實曾在航空公司工作,或者和航空公司員工勾結,他們確實非常熟悉航空人員的招聘流程, 在整個行騙過程中,無論是選擇目標,還是在騙局中的分工、應變,乃至被抓獲後如何應對都經過了嚴密推敲。據統計,團伙作案占涉航類詐騙案件的35%。
(1)機場協議書擴展閱讀:
工作內容:
在航空公司地面工作的人員,具體有值機(國際值機和國內值機)、安檢、VIP客服、調配、售票、易登機等崗位。把乘客的機票換成登機牌的崗位叫值機,安全檢查包括查驗登機牌、身份證、檢查安全物品等。調配主要是指揮飛機降落、運行車輛停靠位置等。
VIP客服是指各大航空公司設在機場為會員服務的服務人員。易登機是貴賓室服務人員,主要為貴賓辦理自購票至登機一切手續及相應服務的工作人員。
工作內容,國內航線勤務工作內容是在機場櫃台辦理旅客報到、檢查證件、行李過磅、座位分配及出票(即為旅客更換登機牌),在候機室內引導旅客通關候機,登機並作廣播服務;
提醒旅客登機及貴賓服務工作或廣播尋找已到未登機的旅客,另外勤務人員還須與空中廚房聯系餐點、失物尋查、旅客申訴。
B. 就業協議書,違約雲南機場集團
機場的待遇不是很好嗎,為什麼還要違約?
C. 馬上去機場工作,但是簽合同之前,機場正式合同和派遣合同怎麼可以看出來
不是直接跟機場簽合同,簽的合同上有派遣公司的名稱,就屬於派遣合同。
機場地勤就是打雜,只要體力好,沒有問題。體檢只要沒有傳染性疾病和心腦血管疾病就沒有問題
D. 機場簽合同為什麼和第三方簽合同,說什麼先和第三方簽然後在和機場簽,這個話我不知道能不能相信!
簽什麼合同,合同中規定做什麼,為什麼要跟第三方簽,說具體點好分析。實在不行,簽三方合同(機場/你/第三方,其中機場對第三方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E. 和機場簽約一般能簽多久,合同工的待遇怎麼樣
不知你要做的是哪一類的工作?
定期簽合同:一般有半年、一年、兩年、三年等(臨時合同工的性質也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是定期勞動合同),
不定期合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多次簽訂定期合同後應簽訂不定期勞動合同。
在機場一般的工作不會低於3000(交保險後);
建議:你應該在充分了解待遇和福利(如五險一金的繳納情況)後再做決定。
F. 機場工作簽合同的話,航空公司簽和機場簽有什麼區別
航空公司和機場是兩個單位,就像寫字樓,你是和租住樓內的公司簽合同還是和寫字樓物業管理公司簽合同。
G. 機場合同工都有什麼崗位
機場主要分為航空公司人員、機場人員、空管人員、以及其他人員等
航空公司人員:飛行、內機務、乘務、地容服、貨運、簽派、配載……
機場人員:機場機務、引導、安檢、巡場、現場……
空管人員:塔台、適航、放行……
其他人員: 以上三類人員的行政人員、110、120、交警、武警。
機場的長期合同工和正式工沒有明顯區別。正式工不用再簽勞動合同了,編制外的長期合同工 沒編制,但合同期限和正式工一樣是無固定期限 。
《勞動法》第二十條第二款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勞動期限的勞動合同。
H. 在機場工作簽的合同分別有3年,5年,7年。是同簽的越長就越好么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么
如果是我選擇,我選擇3年,如果單位待遇好,第二次我仍然選擇3年,第三次就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如果單位不好,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選5年,第三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在10年後,而那時,已經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資格了。
如果選7年,第三次就是14年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