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協議書
『壹』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是否一定要上交學校
不用上交學校。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就是三方協議,大學生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協議書上要簽署公司和學校的意見才能生效。
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
(1)大學生就業協議書擴展閱讀:
就業協議的簽訂原則
1、主體合法原則: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
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
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採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
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注"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貳』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放心吧,就算是違約也不會有人來追究的。 三方協議只是在你沒畢業之前對你和用人單位起到約束作用。畢業後,就會失效的。
像你這樣的情況有很多,但大部分是學校為了提高自己的就業率才簽署的。說白了,就是假的。
另外,這屬三方協議!了解一下吧: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註: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准。
[編輯本段]意義作用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編輯本段]注意事項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簽三方協議要留心五個細節。 大學生簽勞動合同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你主動辭職,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打發你。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大學生簽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道,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畢業,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將三方交到學校)。
[編輯本段]法律問題
三方協議之試用期內常見的勞動糾紛
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三方協議即告終止,此里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後,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於試用期的法律問題,提醒畢業生以下幾點: (即是說:一般的順序是先簽訂三方協議,然後報道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其中規定相關的事宜以及試用期問題。而且,試用期間或結束後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則它需要列舉相關的證據!)
三方協議之試用期時限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也不得超過六個月。必須強調的是,試用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工作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不得約定違約金。 國家機關、高校、醫葯研究所、醫療行政部門採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採用於企業、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院建立勞動關系的採用試用期。為15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三方協議之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於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三方協議之試用期辭退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里畢業生應當明確,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 舉證責任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
三方協議之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單位還會第一個試用期過後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這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如果前後兩個試用期都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後在合同中確定下來,那麼,兩個試用期相加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上限的,超過不合法,不超過則兩個試用期皆為合法。
三方協議之只簽試用期合同不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並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北京地區就有規定:北京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推(如試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為一年,反推依據按《勞動法》關於試用期限的相關規定)。另外《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對此也有特別的規定。
『叄』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解除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的解除需要你跟單位去協商,主要是為了一個違約費用的問題,很多單位都獅子大開口,你想想,若是你是用人單位,本來你招了一個名額來了,結果這個名額不來報到,還需要辦理解除協議書或者改派之類的手續,我想現在世道上應該沒有這么有良心這么單純的用人單位吧??
呵呵呵,我當時畢業簽了中國葛洲壩集團,後來沒有去報到,也曾去過辦理解除就業協議和改派的事情,人家一開口就是「你先交納5000塊違約金」那你說你還怎麼去跟他協商啊,除非你認了,掏錢。
再就是,你的戶口簽到武漢市為什麼要走這樣的程序呢?現在好像有規定購買商品房在多少面積以上都可以把戶口遷過去的呀。你可以去有關單位問問,或者咨詢下房屋中介機構。
當時你畢業時候我就叫你不要先簽什麼就業協議書,除非是遇到特別好的、有事業編制或者穩定的國有企業,那簽簽掉也可以。你本來英語那麼好,成績也優秀,做什麼不好,去個私有企業當老師。。。真不知道你家裡人是怎麼幫你出的主意的,叫你畢業那年來寧波找工作了,你不聽,而且每次在QQ上都不理我。真是拿你沒辦法哦。。。
路都是人選擇走的。。。。希望你走好自己人生路,趙雪梅,祝你好運!
『肆』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
可簽可不簽,你現在沒抄有找到好的工作,那就不要簽了,就業協議書是你找到了合適的公司,把就業協議書蓋上公司的章交給學校,學校就會根據協議書上的地址,把檔案寄到公司.可是,現在的企業大部分都不收檔案的,檔案先在人才放著,很安全的,等你工作穩定了,在簽檔案也不遲啊.你的檔案現在在你所在學校城市的人才放著,你就不用擔心了,就業協議書是可以不簽的.
『伍』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重要嗎
可以先不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是你找到了合適的公司,把就業協議書蓋專上公司的屬章交給學校,學校就會根據協議書上的地址,把檔案寄到公司。
【拓展內容】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其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就業協議書是作為學校列入派遣計劃的重要依據,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意境蓋章,畢業生本人保存一份作為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戶口關系的依據。
『陸』 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該怎麼填
就業協議書是普通抄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
簽訂步驟:
1、要約
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製的就業推薦表或復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或向各用人單位寄發書面材料,應視為要約邀請,用人單位收到畢業生材料,對畢業生進行考察後,表示同意接收並將回執寄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或畢業生來人,應為要約。
2、承諾
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回執或通過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單位答復後,從中作出選擇並到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領取就業協議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即為承諾。
簽訂注意事項: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由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協議書"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學校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補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並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柒』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應該怎麼簽合理
三方不能隨便亂簽,學校那麼說是因為想提高學校就業率,只要你簽了三方,就不再屬於待業人員了。
『捌』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
呵呵,錢是沒有多少的,他這樣逼你,也是學校的原因。至於學校,是為了提高就業率的原因,因為政府撥給學校的經費跟就業率是掛鉤的,而且每一個專業,它的就業率如果低於15%的話,這個專業就會給取消掉的!所以,一級一級的壓下來。。。班主任也算受氣的一級了!!呵呵
『玖』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麼作用
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須簽訂由學校發放的就版業協議權書。該協議書是轉遞畢業生檔案和戶口關系,辦理報到落戶手續的依據,學校憑畢業生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派遣畢業生的檔案、戶口等關系。如果不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生畢業後的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就可能會被派回到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