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遊糾紛
① 旅行社發生糾紛竟將27名遊客甩團在冰島,到底發生了什麼竟讓他們做出如此不明智之舉
商家是以掙錢為目標一切利益沖突都源於錢
我想兩方的問題就是因為錢,一切都是因為錢而起,錢是個好東西,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問題都可以用錢來解決,但是與此同時,很多問題都是因錢而起,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問題也都是因為錢而起,所以我覺得這不是問題,問題就是人不能掉到錢眼裡,應該分得清輕重緩急。
一定要記得旅行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平安
無論去哪裡玩,一定要記住平安最重要,世界上有很多非常好玩的地方,但是無論去哪裡玩都要保證自己是平安的,如果遇到什麼風險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切莫逞一時之快而釀成大錯,如果旅行遭遇了什麼風險,那還不如在家待著呢。
② 跟團出境旅遊發生糾紛找誰負責
最好出境之前了解清楚!
旅遊合同是遊客投訴時最重要的事實根據。本市旅遊投訴處理機構包括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及各區縣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負責處理本市具備出境游資質的旅行社,各區縣旅遊局負責受理各自轄區內的非出境游組團社。
③ 出國旅遊:如何應對法律糾紛
如出現法律糾紛,遊客如何應對?本文結合幾個案例給您分析一下。
旅遊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如何應對?
案例:戚某於2011年6月1日與甲旅行社簽訂了北歐十三日出境游的旅遊合同,後甲旅行社將相應的合同交由乙旅行社履行。2011年6月10日下午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前往卡爾斯塔德的路上,由於大巴車司機駕駛不當,導致旅遊車側翻,戚某因此次事故身體多處骨折,旅遊被迫中斷。戚某在北京起訴要求甲、乙旅行社承擔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8萬余元。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戚某因在旅遊過程中乘坐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受傷,旅行社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旅行社將合同交由乙旅行社並未徵得戚某的同意,雙方需承擔連帶責任。判決支持了戚某的大部分訴訟請求。
法官提示:據統計,在法院審理的出國旅遊訴訟中,人身傷害事故引起的糾紛佔了將近一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旅行社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遊客人身損害、財產損失,遊客有權請求旅行社承擔責任。未經遊客同意擅自轉讓旅遊業務的,遊客還有權請求轉讓方和受讓方承擔連帶責任。
本案中,戚某與甲旅行社簽訂出境游旅遊服務合同,甲旅行社未經戚某同意擅自將旅遊業務轉讓給乙旅行社,在旅行過程中,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使戚某身體受損,甲、乙旅行社對此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因旅行社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遊客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遊客有權選擇要求旅行社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在民法理論上,這叫民事責任競合。從有效保護遊客的合法權益來看,遊客主張侵權責任比承擔違約責任更有利。因為從賠償角度來說,遊客主張侵權責任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而以違約責任起訴法院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但一般情況下,選擇侵權責任之訴比選擇違約責任之訴舉證責任更難,因此遊客選擇違約之訴還是侵權之訴,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貴重物品丟失,怎麼辦?
案例:2011年3月3日,孟某、宋某夫婦(二人均是1938年出生)與某旅行社簽訂了到美國旅遊的出境旅遊合同,約定住宿標準是當地三星酒店雙人標准。2011年5月6日下午,孟某夫婦入住紐約某酒店。5月7日早7點左右孟某夫婦到一層餐廳用餐時將隨身物品丟失,領隊李某協助向當地警方報案。報案時孟某、宋某向警方提供的丟失物品有:現金2500美元、數碼攝像機等物品。回國後,孟某、宋某起訴某旅行社認為旅行社沒有充分履行安全提示義務,入住的旅館不夠我國三星級酒店的國家標准,要求旅行社賠償丟失物品的損失。法院審理後認為孟某、宋某隨身財物丟失關鍵是由於自身沒有妥善保管造成的,但考慮雙方為70多歲的老人,且旅行社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對老年旅遊者充分盡到了安全提示義務,以及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提供的酒店符合當地三星級標准。因此判決某旅行社承擔補充責任,賠償原告孟某、宋某人民幣3000元。
法官提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遊客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行社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旅行社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本案的旅行社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明確提示老人在入住酒店期間妥善保管個人物品,亦未充分證明其提供的酒店符合當地三星級標准,因此旅行社存在一定的過錯,依法應當對二人財物的丟失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但由於財物丟失的關鍵是由於孟某夫婦自身沒有妥善保管造成的,孟某夫婦需自己承擔大部分責任。因此出國旅遊,遊客要盡量妥善保管自身物品,出現貴重物品丟失,一定要第一時間聯系導游或領隊並報警,以確定丟失財物的事實及數額。
購物時未告知境外郵寄物品稅費,如何處理?
2010年9月高某和某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旅遊途中,高某在位於捷克布拉格市的店鋪內購買了142043元的水晶製品,之後高某使用聯邦快遞將所有貨物郵寄回北京。物品到達北京海關後,由於貨物價值過高,海關要求高某交納15815元稅費。高某承擔稅費後起訴至法院主張購買物品商店系購物行程中指定的場所,旅行社沒有告知郵寄回國的稅費信息,違反了告知義務,請求判決旅行社承擔稅費。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以及雙方合同中的約定,不能推導出旅行社的告知義務包含物品出入境稅費的內容。故判決駁回高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示:在旅遊合同中,旅行社的告知義務范圍應根據雙方合同中的約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予以確定。一般來說,涉及的是旅行社資質、游覽行程直接相關的游覽、食宿、交通等的旅遊服務本身和人身、財產安全事項等內容,針對一些特殊對象,如老年人或攜帶貴重物品者,旅行社還需要有更細致、具體的告知,但是對於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如物品出入境稅費等內容,如旅遊合同未約定,則不屬於旅行社告知范圍。因此在出國旅遊之前,遊客應詳細搜集了解此類信息,對相關的情況做到大致了解,提高風險意識,避免發生額外費用。
法官提醒:以上案例只是出國旅遊中的常見糾紛。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作為遊客,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選擇與有資質的旅行社簽訂規范的書面合同,並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對不理解的條款要求旅行社解釋清楚,避免個別旅行社利用文字游戲打擦邊球,誤導遊客。
二是在出國旅遊過程中,遊客要聽從旅行社和導游的安排,盡量避免脫團單獨活動,如確需單獨活動,一定要事先徵得導游或者領隊許可。
三是如果旅行社存在強迫購物、縮短行程等違約行為,遊客應妥善保留好相關的證據材料,選擇適當途徑理性維權。
(來源:人民政協網)
④ 境外旅遊糾紛.旅行社違約.
聯合起來找旅行社。
⑤ 旅遊糾紛的類型有哪些,原因是什麼
您好:
一、常見的旅遊糾紛主要有哪些類型?
一般情況下,包括如下幾種:
(一)按爭議是否有涉外因素分類,分為國內旅遊糾紛和涉外旅遊糾紛。與國內旅遊糾紛不同,涉外旅遊糾紛的一方當事人是外國人、外國旅遊企業或其他組織。
(二)按爭議主體分類,分為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旅遊經營者之問的糾紛;旅遊者或旅遊經營者與相關部門之間的糾紛;國內旅遊經營者與境外旅遊經營者或旅遊者之間產生的糾紛。
(三)按爭議內容分類,可分為交通運輸業務糾紛;旅行社業務糾紛;導游業務糾紛;旅館業務糾紛;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糾紛;旅遊保險糾紛以及旅遊稅收糾紛。
(四)按爭議涉及的利益分類,旅遊糾紛可分為涉及財產利益的糾紛;涉及人身權益的糾紛;涉及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的糾紛。
(五)按爭議當事人人數多少分類,可分為爭議雙方為一人爭議的單一性糾紛;爭議雙方至少有一方為兩人以上爭議的共同性糾紛。
一般地說,在實踐中因旅遊行為而引發的糾紛,主要發生在遊客和旅遊經營者之間。旅遊業是行、住、食、購、游、娛各要素的組合,是涉及各行業多部門的綜合性「大產業」。
二、旅遊糾紛的解決途徑
旅遊糾紛是指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之間因旅遊發生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解決途徑有如下五種:
(一)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⑥ 旅遊不退費如何起訴
你好,旅遊不退費,應該起訴旅行社和旅遊團。或者到消費者消費者協會,勞動仲裁執法大隊請求協助處理。
⑦ 出境旅遊時遭遇侵權怎麼辦
合同約定的住宿標准為三星級酒店,個人消費及自費活動由旅遊者自理,行前說明會上旅行社告知:在泰的健康自費項目旅行社及導游不強迫,旅遊者自願參加。但在泰期間,地接社導游員卻強迫旅遊者參加自費活動,由於組團社未按規定委派領隊,導致旅遊者與導游員交涉時處於極端被動狀態,引起了旅遊者的強烈不滿。旅行社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律師 分析: 旅遊者陳某與旅行社通過簽訂旅遊合同建立了旅遊合同法律關系。旅行社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准為旅遊者提供相應服務,其經營活動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本案中,旅行社的下列行為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引起旅遊者不滿:一是未委派領隊隨團服務;二是導游員強迫旅遊者參加額外自費項目。本案的焦點問題是:旅行社的行為違反了什麼規定?如何承擔法律責任? 出境旅遊領隊,是指取得領隊資格,受旅行社委派,從事領隊業務的工作人員。根據《中國公民出國管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質量》標准,領隊的主要職責是協助旅遊者辦理出入境手續;督促境外接待社按約定的團隊活動計劃安排旅遊活動;制止境外接待社的違規行為;向旅遊者履行告知義務;當團隊在境外遭遇特殊困難和安全問題時,履行報告義務,以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領隊人員在保證旅遊活動正常開展、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方面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為此,《旅行社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國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旅行社組織旅遊者出境應當聘用持有合格證書的領隊人員;組團社組織旅遊者出國旅遊,應當為旅遊團隊安排專職領隊。違反規定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相關條例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多次不安排領隊的,取消其出國旅遊業務經營資格;情節嚴重的直至吊銷許可證。 案例中由於旅行社違反規定未為團隊安排專職領隊,使旅遊者在與導游員的交涉中處於被動地位,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給予旅行社行政處罰。旅行社未按行前承諾提供服務,強迫旅遊者參加自費活動,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嚴重侵害了旅遊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該權利包括旅遊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商品的品種和服務的方式,可以自主決定是否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該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兩項權利的共同點表現在,主體一定是在自願的前提下行使權利,不自願就不可能自主,不自願公平交易的條件就難以實現;強迫、強制與自願格格不入。 律師提醒:其實很多不愉快的旅遊糾紛是可以避免的,關鍵是遊客要做到防患於未然,理性消費。如:遊客在報名參團時,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確認其經營范圍,注意查看「一證一照」,即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國內旅行社只能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包含港澳的出境旅遊須由出境游資格的國際旅行社經營,不要選擇中介公司和咨詢公司。 實踐中,曾有旅行社因組團人數不足預訂人數,將已報名人員轉至其他旅行社,有的旅行社實際提供住宿標准與宣傳不符等現象發生。因此,參加跟團游時,建議大家就旅遊收費標准、旅遊景點和路線、門票費用承擔、旅遊服務內容、旅遊具體時間、具體交通方式、餐飲住宿標准、違約責任及產生法律糾紛的處理方式等,向旅行社詳盡詢問,簽訂完備的旅遊合同。
⑧ 的旅遊糾紛種類有哪些,責任主體怎麼確定
你好,旅遊本來是個好事情不過有時會產生很多的糾紛,這個糾紛在發生後必須要拿出解決的辦法,一般可以到當地的旅遊中心進行求助,實在不行的只有到法院起訴處理了。小編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旅遊糾紛類型
一般地說,在實踐中因旅遊行為而引發的糾紛,主要發生在遊客和旅遊經營者之間。旅遊業是行、住、食、購、游、娛各要素的組合,是涉及各行業多部門的綜合性「大產業」。為旅遊者提供直接服務的是酒店、餐飲、景區、航空、鐵路、汽車、遊船等經營者。旅行社處於中介地位,提供的是一種代理服務。
主體
旅遊糾紛中雖然主體眾多,但是遊客和經營者在旅遊過程中經濟地位、專業知識、經驗閱歷、物質條件等各方面對比懸殊,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因而在實踐中因旅遊行為而引發的糾紛,主要發生在遊客和旅遊經營者之間。
旅遊糾紛可以分為以下類型:
(一)按爭議是否有涉外因素分類,分為國內旅遊糾紛和涉外旅遊糾紛。與國內旅遊糾紛不同,涉外旅遊糾紛的一方當事人是外國人、外國旅遊企業或其他組織。
(二)按爭議主體分類,分為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旅遊經營者之問的糾紛;旅遊者或旅遊經營者與相關部門之間的糾紛;國內旅遊經營者與境外旅遊經營者或旅遊者之間產生的糾紛。
(三)按爭議內容分類,可分為交通運輸業務糾紛;旅行社業務糾紛;導游業務糾紛;旅館業務糾紛;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糾紛;旅遊保險糾紛以及旅遊稅收糾紛。
(四)按爭議涉及的利益分類,旅遊糾紛可分為涉及財產利益的糾紛;涉及人身權益的糾紛;涉及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的糾紛。
(五)按爭議當事人人數多少分類,可分為爭議雙方為一人爭議的單一性糾紛;爭議雙方至少有一方為兩人以上爭議的共同性糾紛。
對旅遊糾紛的處理,作了以下四個方面的規定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受理旅遊投訴,並進行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後,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3、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可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4、糾紛中旅遊者一方人數眾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
第九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受理機構接到投訴,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並告知投訴者。
以上就是相關回答,旅遊糾紛在發現後可以先進行協商處理這樣能夠節約很多的時間,當自己實在不能解決可以找當地的派出所出面協調處理,旅遊一般都是跟團的而且這個領隊都是從一些旅遊公司出來的,有問題可以先和它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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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出國旅遊回國後出現了糾紛,到底是誰的責任,是國際旅行社,還是當地地陪旅行社,還是當地酒店
一般出國旅遊要提前1個月時間(保守時間)因為根據你去的國家,辦理簽證,先整理資料,在交給旅行社,在轉交個大使館,然後在審核,有些國家大使館規定還要出國旅遊者到大使館親自面試,時間要提前准備。還有護照,如沒有護照,辦理要10個工作日時間
一、出國事由與護照。公民因私事出國的事由是指:定居、探親、訪友、留學、就業、旅遊和從事商務等其他非公務活動。雖然事由不盡相同,但是申請獲得的護照卻是一樣的。各種事由的區別,僅僅體現在出境登記卡上的出境事由。除了出國定居的以外,其他各項出境事由一律註明「短期出境」。換句話說,「短期出境」代表了探親、訪友、留學、就業、旅遊和從事商務活動等一切事由。為此,「留學護照」、「旅遊護照」和「商務護照」等等的說法是不準確的。
在此順便說一句,護照的有效期限為5年,可以延期2次,每次5年。在持用護照期間,應該隨時注意護照的有效期限。即使持用過期一天的護照出境或者入境,也會被邊防檢查人員毫不留情地阻止出境或者入境。
二、申請辦理護照的時間。申請辦理護照,除因特殊緊急情況可以申請5個工作日加急手續外,其他一律為14個工作日。14個工作日,實際可能是20天左右。一些申請人由於沒有提前計劃,到時候又會覺得20天時間太長了或者感覺辦護照太費用。其實參照下列方法,可以既方便又快捷。其一,在星期六或者中午到位於東城區安定門東大街2號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出入境手續。其二,在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和300餘個戶籍派出所領取申請表及辦證須知。如居住在延慶、密雲等地的人員,就近領取申請表可能僅需要幾十分鍾,而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可能就需要幾個小時,甚至一天的時間。其三,提前准備。出國旅遊要求出具申請人名下4000美元等值的國際流通貨幣的存款證明。沒有外匯存款證明,還可以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出國旅行團。所以說,有了存款或者准備了出國旅遊的費用,就具備了出國旅遊申請辦理護照的條件。想在元旦、春節、五一和十一出國旅遊,提前幾個月申請,然後辦簽證,時間就十分充裕了,不必到時手忙腳亂的。而且錯開高峰期,在申請時還可以節省排隊等候的時間或者因旅行團名額所限不能成行。出國旅遊如此,出國留學也可以早做准備。出國留學的必備條件之一是要有相當數額的外匯,這樣就可以先辦護照。因為在《錄取通知書》上沒有明確註明開學日期的,不能申請辦理加急手續。出國留學申請辦理加急的條件是「開學時間不足一個月的」。
三、照片的規格要求。在申請表上的相應位置,需要貼上一張近期直邊正面免冠證件照片一張。照片應是光面相紙,背景顏色為白色或者淡蘭色(著白色服裝時必須是淡蘭色背景)。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者彩色列印機列印的照片不符合規格要求。
呈交申請表後,需要持《因私出境證件申請回執》和本人身份證在接待大廳拍攝護照專用照片。為此,申請人在申請辦理時,應該注意所穿的服飾和儀表。否則,還要往返換衣服或者理發。另外,在接待大廳拍攝的護照照片,不能提供給申請人。
四、填寫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必須使用黑色或者藍黑墨水,禁止使用天藍、綠色或者紅色墨水。申請表上的字跡要清楚、整潔,不準塗改。
五、外文材料的翻譯。根據出國事由的不同,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自簽發之日起6個月有效。如是外文,必須由指定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指定的翻譯公司是:北京雙雄對外服務公司(地址:東城區安定門東大街3號,電話:64054040)、北京外文翻譯服務公司(地址:東城區北新橋新太倉一巷48號,電話:64049368)、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地址:西城區太平橋大街4號,電話:66168353)、國際廣播電台翻譯聯絡部(地址: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2號,電話:66092931)。
六、切勿弄虛作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或者以行賄等手段,獲取出境入境證件,將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處罰的種類有警告、拘留和追究刑事責任。為此,申請人在填寫申請表和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時,一定要實事求是,切勿弄虛作假。不要懷有僥幸心理,因為假的東西畢竟真不了。當然,手中具有某些「簽字和蓋章」權利的人,要珍惜自己的權利,不要因人情世故和金錢的誘惑而出具不合法的證明材料。
七、出國留學要通過合法中介機構辦理。為了維護公民出入境的合法權益,公安機關配合教育部門、工商等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持續不斷地開展了取締非法中介機構和打擊非法中介行為的活動。但是,仍有些機構或者個人為牟取高額經濟利益,非法設立出入境中介機構從事出入境中介活動,利用他人出國留學之機,高額收費或者騙取錢財。所以,出國留學的人員一定要增強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通過合法的中介機構進行聯系,了解承辦機構是否具有經營許可營業執照、手續是否合法、收費是否合理,並與中介機構簽定有效合同。這樣一旦權益受到侵害,還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得到補償。萬一通過非法中介辦理上了當受了騙,別光是欲哭無淚,應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以防止他人再重蹈覆轍。
⑩ 在國外旅遊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怎麼投訴
先收集證據(現場視頻,錄音,收據)盡量別起激烈的沖突,安全第一。回到國內後旅行社投訴,無效就找消費者協會和旅遊監管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