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時間過了
①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過了合同時間怎麼辦
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屬於可解除合同。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有解除權的人一年內可向法院申請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自訂立之日就無效。
② 合同規定時間過了是不是這個合同就廢了
合同約定是否得到履行?
已履行,合同完成終止;未履行,需承擔違約責任。你想問的是後面的吧。
③ 合同里寫的有效日期已經過了,還能起訴嗎
合同里寫的有效日期已經過了,目前的話還是可以起訴的,只要沒有超過起訴時效實現就可以
④ 合同過期了是否還有效
勞動合同過期沒有續簽,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是繼續有效的,如果用人單位在超過一個月沒有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從第二個月開始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合同時間過了擴展閱讀:
合同規定
一、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1項(勞動合同期滿)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即在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以低於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要求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在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時,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終止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終止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⑤ 合同有效時間超過了怎麼辦
簽約了一份加工合同,交了押金2980,工錢980,因為疫情合同有效時間已經超過了三個月,可以找對方協商解決,按照特殊情況(也屬於不可抗力),請求延長合同履行期限。
⑥ 合同付款時間超過合同有效期,這樣有問題嗎
合同的內容自相矛盾了,就涉及到合同解釋的問題,從你合同上的內容來看,你為對方幹活,8月17號對方應該付你錢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超期你是能拿到錢的,如果對方不付,可追究其違約責任。
⑦ 如果過了合同期限,多久時間才能構成根本違約
您好,一般違約是否能轉化成根本違約,不在於經過多長時間,而在於合同一方是否出現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行為。如果合同期限屆滿,一方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則構成一般違約,一般違約存在救濟方式,例如繼續履行等等。但是根本違約則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根本違約是一般違約的構成要件,加上因違約行為導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其法律效果是當一方根本違約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 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 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 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 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⑧ 合同超過時間還有效嗎
協商一致延長合同期限的,期限還未到,合同當然繼續有效。你可以通過錄音、聊天記錄等形式證明協商一致延期了,當然能夠用書面形式確定延期是最好啦
⑨ 合同規定的時間已過 雙方都未履行 還有效嗎
合同是否順延是看合同條款中是否約定關於順延的條件的,如果沒有約定的話,合同是不會順延的。你這份合同中,如果沒有合同順延情況的約定,那麼甲方的日期自動順延的說法是不成立的。如果說合同中約定有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源和需求後乙方才能開工這個意思的條款,或者你們的行業慣例就是承包方(本案中的乙方)履行合同義務是以發包方(本案中甲方)向承包方提供資源和需求為前提,那麼你們可以以對方未按時履行合同義務,屬違約行為為由,反過來要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要求其支付違約金。
望採納。
⑩ 合同時間過了還有法律效力嗎
當然能告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