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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勞務合同

發布時間: 2021-03-12 08:09:23

『壹』 求服裝業勞動合同範本

勞動合同範本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及郵政編碼:
廣州市勞動局印製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准。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准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准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准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准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准,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准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准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貳』 開服裝店必須和員工簽訂勞務合同嗎

搜一下:開服裝店必須和員工簽訂勞務合同嗎?

『叄』 2016年制衣廠勞務合同怎麼寫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公司規定的正常工作任務沒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准。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個月的15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三個月試用期滿後轉正基本工資 元,崗位工資 元,績效工資 元,業績提成按照 % ,出差補助和報銷按照《公司報銷制度》統一規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 元。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兩個月生活費不得低於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章第7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險一金(五險一金」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處以罰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19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 義務兵役期間的。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1.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甲方以公司員工規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所在地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日內向 北京市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肆』 服裝廠員工勞動合同怎麼寫啊,不會寫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內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容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伍』 賣服裝的要給僱人買社保與簽署勞動合同嗎

賣服裝的用人單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主體條件,應當依法要給勞動者辦理社保與簽署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陸』 服裝公司勞動合同書規範本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_

性質:___ __ 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 _________ __ ___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____ _________ _____

性別: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

出生年月:____ ___ ____

家庭(現)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_ _ __ 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並聘任__服裝設計師 __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工資支付標准為: 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4、甲、乙方約定的其它勞動報酬內容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後代繳,記入個人帳戶,或由本人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約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七 、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3、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 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4) 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序裁員。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0、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其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將會給單位帶來技術項目終止,產業知識產權糾紛,技術失密以及可能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5、6項解除合同時應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4、其它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按(
)解決:(1)依法向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委託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柒』 開服裝店的,要怎麼跟員工簽勞務合同比較穩妥些

我國勞動法規定,除了鍾點工及時清算工資的外,用工必須簽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捌』 制衣廠的勞動合同在哪有啊

勞 動 合 同 書

用人單位(甲方):

單位代碼:
地 址:
電 話:

職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電 話:

珠 海 市 勞 動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印 制

使 用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雙方約定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五、本合同在簽訂、續期、解除、期滿終止後十五日內,甲方必須將有關的職工用工或終止登記表報辦理用工登記手續的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備案。
六、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並履行。
七、本合同中關於數字的填寫均應使用中文大寫。
八、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要求字跡清楚、文字簡練、准確,不得擅自塗改。
九、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十、本合同鑒證或免鑒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1、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 元/月。
(七)乙方有薪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 元/月。
(八)乙方工傷津貼按本人因公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九)乙方病假津貼的計算基數為 元/月。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上扣除以下費用

(十一)甲方與乙方終止或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 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公負傷或者因公死亡的,甲方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經乙方申請,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
7、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0、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1、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7、8、9、10、11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8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 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
2. 。
3. 。
4. 。
5. 。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簽證人: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續簽)記錄
變更內容或續簽期限 雙方蓋章(簽名)
甲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謝謝,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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